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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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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言(Word)基督教神學用語。有兩個意義:1、指與上帝同在的,即天父的聖子,三位一體上帝的第二位格。2、指《聖經》中啓示的上帝之道,亦稱“上帝的話語”。天主教認為耶穌基督是“可見的聖道”、“可見的言語”,而《聖經》則是“書寫成文的聖言”。新教神學家稱耶穌基督為“成了肉身的可見之道”,《聖經》為“寫成文字的道”,而牧師所宣講的是“宣告的道”。 [2] 
中文名
聖言
外文名
word
類    別
基督教神學用語

聖言聖經出處

舊約,司祭典給予天主聖言特別的神學意義:創造者天主藉言語啓示他的能力和智慧。在聖詠,天主的話是創造性的也是救贖性的;它保管世界和以色列人在歷史中的軌跡(詠一四七15,18)。然而,真正給予聖言中心位置的卻是先知書。先知蒙召,最主要的是傳達天主的話(依六1;耶一9)。在申命記,一句單獨的命令(申十五15),或是全部法律(申卅14)都稱作天主的話,它是救贖性的,能賜予生命(詠一—九50)。接近基督紀元時期,托拉(Torah)被視為個人以及整個以色列民生命的來源,聆聽它的人必須全心全靈轉向天主(申六4)。
新約,整個舊約的啓示都可稱為天主的話;但是新約的最大特色卻是把天主的話和耶穌基督連在一起。耶穌的話帶來救恩,這一點在他顯奇蹟時尤其清晰可見。凡以耶穌的話為恥的,天主也以他為恥(谷八38)。天主的話和耶穌的話有某種程度的相合性。保祿説,在基督內天主的恩許都成了「是」(格後一20)。然而真正把天主的話和耶穌這個人連結起來的,卻是若望的著作:耶穌基督是成了血肉的天主聖言,因此,他代表這個救贖的最終能力,他就是天主的生命(若壹一1)。為新約而言,在基督內降生的聖言留駐在教會內,因而宗徒不僅傳佈一種教義,他們所宣講的是在基督身上的救恩。由於聖神的助佑,基督親自在宗徒的宣講中説話。而聖言的宣講必須是教會中一種恆久的制度,因此宗徒也選立一些為服務聖言的福音同工。最後,對聖言的服務還從口頭宣講進展到文字的固定形式;這些筆錄下來的聖言和口頭的宣講有同樣的權威。 [1] 

聖言神學簡史

在早期教會,寫成文字的宗徒言語就是天主聖言,必須一字不易地保留下來。在克雷孟(Clement of Alexandria, 約140-216)的書信中,天主聖言的概念更延伸至教會的宣講。奧力振(Origen, 約185-254)認為聖經和教會宣講都同屬天主聖言。聖奧斯定(Augustine, 354-430)稱聖言的宣講為「糧食」,為「宴席」,因此,他可以把聖言和聖事等同起來。奧斯定特別強調基督是內在的導師,是宣講中的動力。
到了中世紀,由於隱修制度注意內在神修,重點也從外面的聖言和宣講者轉向天主的恩寵在人內心的神秘行動。對聖經的興趣也集中在精神的、神秘經驗的詮釋。
十四世紀,對聖事及其功效的興趣似乎模糊了宣講的救贖功能,而聖言在教會中的作用也減弱。雖然如此,在教會整體的生活中,聖經和宣講天主的聖言,一直不斷地扮演重要的角色;教會原則上把聖事和聖言整合在一起。一直到宗教改革(參 273)的出現,聖事和聖言的統一性才受到攻擊。 [1] 

聖言神學反省

天主言語來到世界往往要藉助人的言語;人的言語是天主言語的中介。人能領受天主超越的言語,是基於人對天主迴應的特性,也基於天主的恩寵和人的信仰。然而除了這主觀的因素之外,外在的天主聖言也很重要,它以人的言語進入歷史。聖言進入歷史的頂峯就是耶穌基督。但這段歷史並沒有就此停頓下來,而繼續在教會中發展,首先是聖經,然後是宣講。但是聖經雖是天主聖言,卻不全等於天主聖言,因為它也是人的見證,它是人在信仰中對聖言的迴應;不過這個迴應也不純是信徒的自我表達,迴應也包含來自天主的聖言。因此,天主的言語不由人的言語所限制,也不完全由人來翻譯詮釋。這是天主聖言的超越性。 [1] 
天主聖言只有在教會的宣講中才是完全的、真正的聖言。神學必須解釋天主聖言如何在今日透過一位宣講者實現出來,而人的言語又如何才能真實地表達天主的言語。聖言的宣講既是救恩事件,它便與聖事有着密切的關係,對於這關係,神學家有不同的解釋。 [1] 
參考資料
  • 1.    聖言最新章節  .萬書軒[引用日期2013-03-14]
  • 2.    丁光訓、金魯賢.《基督教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年10月:第57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