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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水利局

鎖定
聊城市水利局,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聊城市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關於聊城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聊城市水利局(以下簡稱市水利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聊城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南水北調局)牌子。 [1] 
聊城市水利局貫徹黨中央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現任聊城市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會忠。 [2]  [5-6] 
中文名
聊城市水利局
外文名
Liaocheng Water Conservancy Bureau
行政級別
正處級 [1] 
現任領導
王會忠

聊城市水利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水利工作法律法規,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全市水法治建設工作,起草市級權限內的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水利政策,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税費、基金、信貸的政策建議。擬訂全市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水資源綜合規劃、跨區域水利綜合規劃和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實施全市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生活、生產經營、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擬訂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水資源的統一規劃和配置,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點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水資源技術論證等制度,指導開展全市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全市水利行業供水和村鎮供水工作。
(三)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水利改革發展相關工作,參與對水利改革發展成效考核;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提出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按照規定權限審批、核准水利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市級水利資金和水利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水利行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徵收管理工作。
(四)指導全市水資源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下水開發利用和管理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全市節約用水工作。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制定有關標準;負責用水總量控制的監督和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中水等非常規水資源和雨洪資源開發利用工作。
(六)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河道、湖泊以及河口、灘地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推進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組織協調、調度督導和檢查考核等工作;承擔市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負責指導全市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有關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者跨區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提出並協調落實南水北調工程、引黃入衞工程等骨幹調水工程運行和後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監督工程安全運行,組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督促指導地方配套工程建設;承擔市重點水利工程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八)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建設工作。擬訂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負責重點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監督實施工作;牽頭做好荒地、荒灘、荒溝治理開發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指導全市農村水利工作。組織編制農村水利發展規劃和地方行業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大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
(十)負責組織查處全市重大涉水違法事件,調處跨區域水事糾紛,受市政府委託調處市際間水事糾紛,負責水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的監督實施;負責組織水利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和創新服務工作;指導全市水利系統對外交流合作、利用外資、引進國(境)外智力等工作;指導水利宣傳、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十二)負責落實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規劃、重大建設項目佈局的防洪論證提出意見,指導重要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照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的各項工作;承擔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四)負責協調市內涉及黃河、金堤河、漳衞河、南水北調幹線工程的有關事務。
(十五)負責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重點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督防汛抗旱工作的安全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聊城市水利局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本行業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 

聊城市水利局職責分工

1、關於節約用水管理
市水利局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市級權限內的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指導制訂有關標準並積極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制定用水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和計劃用水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主要指標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做好節約用水規劃、指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銜接,參與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規劃、政策的制定,負責提出水價改革方案和建議,完善水價體系。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工業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工業節約用水有關標準,發佈高耗水工藝、設備和產品的具體名錄,落實工業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市城市管理局負責指導城市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規劃、政策的制定,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城市節約用水制度、辦法,落實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結合行業管理工作落實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業生產節約用水有關標準,推廣農業節約用水新技術新工藝,落實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結合行業管理工作落實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節約用水工作。
2、關於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
市水利局負責水資源的優化配置、合理利用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會同水文部門發佈水文水資源信息。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實施水環境質量的監測、調查評價等工作,發佈水環境信息,負責水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加強入河湖污染防控,保護和改善水環境質量。兩部門應加強協調配合,建立部門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污染防治與水資源保護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3、關於地下水監測信息共享
市水利局負責組織對地下水實施監測。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對地下水環境質量實施監測。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組織監測因地下水過量開採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建立完善地下水監測信息共享機制,定期發佈和共享地下水監測信息。
4、關於河道採砂管理
市水利局負責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監督管理河道採砂工作,統一編制河道採砂規劃和計劃;負責對河道採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進行監管。市行政審批局負責辦理《採砂許可證》。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利用,指導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憑《採砂許可證》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採礦許可證》。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對河道採砂影響通航以及公路、地方鐵路橋樑安全進行監管。
5、關於礦泉水、地熱水管理
開採礦泉水、地熱水,市行政審批局負責辦理《取水許可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憑《取水許可證》按程序辦理《採礦許可證》,市水利局負責相關業務監管工作。
6、關於自然災害防救
市應急局負責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權限作出決定;承擔較大災害救援指揮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
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氣象局、市地震監測中心等有關部門(單位)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地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佈森林和草地火險、火災信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森林和草地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
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羣測羣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地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地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市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
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必要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地震監測中心等部門(單位)可以提請市應急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7、關於城市涉水事務管理
按照有利於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合理開發、優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護的原則,由市水利局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指導全市節約用水工作,負責市城區外村鎮供水工作指導與管理。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市城區管網輸水及用户的供水、節約用水和市城區防汛工作。市行政審批局負責取水許可工作。
8、與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的職責分工
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市行政審批局主要負責集中審批,對劃入的審批事項的審批行為及結果承擔審批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事中事後監管,對監管行為承擔監管責任。加強行政審批與監管部門批管工作的銜接,實現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市行政審批局在審批業務辦結後,將審批事項業務辦理信息傳送至各行業監管部門,各行業監管部門要及時查看接收審批業務信息,依法對審批事項進行監管。 [1] 

聊城市水利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水政法規科牌子)。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調研、信息化、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推進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組織協調、調度督導和檢查考核等工作,承擔市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起草市級權限內的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擬訂有關政策。承擔局機關重大行政決策、重大執法決定、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行政執法監督等相關工作。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全市水利普法宣傳工作。
(二)人事科教科。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水利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參與擬訂全市水利人才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水利科技創新工作。負責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的監督實施。負責組織水利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和創新服務工作。指導全市水利系統對外交流合作、引進國(境)外智力等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優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承擔本部門行政權力事項的動態調整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掛農田水利工作科牌子)。編制市級水利部門預決算。提出水利財政預算資金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承擔市級水利資金以及水利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有關水利價格、税費、基金、信貸事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局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部門內部審計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
(四)水利工程建設科。指導全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組織指導市骨幹河道堤防、重要病險水庫、重要水閘的除險加固。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者跨區域的重點水利工程建設。負責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承擔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五)水資源科(掛節約用水辦公室牌子)。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資源監測,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承載能力相關工作,負責水資源技術論證等工作,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統籌指導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負責擬訂水量分配方案、年度水量調度計劃,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管理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組織編制併發布水資源公報。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制定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中水等非常規水資源和雨洪資源開發利用工作。
(六)發展規劃科。擬訂全市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指導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審核重點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提出市水利基本建設投資規模、方向和項目安排建議。承擔水利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相關工作。承擔水利統計工作。負責牽頭水利改革發展相關工作。組織提出並協調落實南水北調工程、引黃入衞工程等骨幹調水工程運行和後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督促指導地方配套工程建設。
(七)運行與監督科。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指導水庫、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大壩、水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鑑定等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水利工程管理標準化工作。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全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水利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項目與安全設施同步落實制度,開展水利工程項目安全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水利工程稽察工作。組織或參與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的各項工作。承擔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八)水旱災害防禦科。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 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 警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 工作,指導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 工作。監督管理河道採砂工作,組織指導編制河道採砂規劃 和計劃。組織開展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供需形勢分析,負責 跨區域跨流域骨幹水網工程水資源調度管理工作。承擔市內 涉及引用黃河水、漳衞河水、金堤河水的綜合協調工作。
(九)水土保持科。組織指導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點水土保持 建設項目。組織開展水土流失監測、預報。承擔荒地、荒 灘、荒溝治理開發有關工作。負責水土保持技術服務單位和 水土保持項目建設管理的監督檢查。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 理、保護和綜合利用,指導河道、湖泊、河口、海岸灘塗的 治理、開發和保護。 [1]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1] 

聊城市水利局現任領導

聊城市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會忠 [5-7] 
聊城市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齊海雲(正縣級領導幹部) [2] 
聊城市水利局黨組成員、聊城市重點水利項目服務中心主任:程道敏 [2] 
聊城市位山灌區管理處黨委書記、主任:李其超 [2] 
聊城市水利局黨組成員、調研員:馬喜堂 [2] 
聊城市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延章 [2] 
聊城市水利局黨組成員:吳玉生(副縣級領導幹部) [2] 
聊城市水利局黨組成員、聊城市金彭陶水利管理處主任:孫澤龍 [2] 
聊城市水利局黨組成員、副縣級幹部:姜莉 [2] 
聊城市水利局黨組成員、聊城市河道工程管理處黨委書記、主任:江崇海 [2] 
聊城市水利局副縣級幹部:梁立奎 [2] 

聊城市水利局其他事項

市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1]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聊城市委辦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聊城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聊城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1日起施行。 [1] 

聊城市水利局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15日,被確定為“2019-2020年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 [3] 
2022年2月,被通報表揚為2021年山東省防汛抗洪表現突出集體。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