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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處
鎖定
耍處,漢語詞彙,拼音shuǎ chù,釋義為兒戲。可以輕忽的事。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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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處
- 拼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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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ǎ chù
- 釋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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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兒戲。可以輕忽的事
- 出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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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傳》第二十回
耍處解釋
耍處出處
明·施耐庵《水滸傳》第二回:三位頭領既然準來
赴席,何必回書?小人又有杯酒,路上恐有些
失支脱節,不是耍處。
明·施耐庵《水滸傳》第十六回:你兩個好不
曉事!這
干係須是俺的,你們不替灑家打這夫子,卻在背後也慢慢地挨,這路上不是耍處!
明·施耐庵《水滸傳》第二十回:我不敢留你相請去家中住,
倘或有人認得時,不是耍處!
明·施耐庵《水滸傳》第二十回:
宋江攜住
劉唐的手,
分付道:‘賢弟
保重,再不可來,此間做公的多,不是耍處。’”
《
二刻拍案驚奇》卷三九:“博徒聽得驚道:‘不要為這點小小
口腹,
失腳落在井中了,不是耍處。’”
[1]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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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耍處
.百度漢語[引用日期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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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施耐庵.水滸.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75年:186頁 第十六回《楊志押送金銀擔 吳用智取生辰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