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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價法
鎖定
- 中文名
- 總價法
- 外文名
- gross price method
- 所屬範疇
- 會計學
- 性 質
- 一種計算方法
- 拼 音
- zǒng jià fǎ
- 缺 點
- 高估利潤
總價法舉例
例:A企業銷售給B企業材料總價值為20000元,增值税額3400元,貨款未付、付款條件是(2/10,n/30),按總價法具體處理如下:
賣方:
1、銷貨時:
借:應收賬款—B企業 234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00
2、若買方在10天內付款,享受2%的現金折扣:
借:銀行存款 23000
財務費用 400
貸:應收賬款—B企業 23400
注:(不考慮增值税打折扣)
3、若買方在10天后付款,不享受折扣,按全價付款:
借:銀行存款 23400
貸:應收賬款—B企業 23400
買方:
1、購進材料時:
借:原材料 20000
貸:應付賬款—A企業 23400
2、若在10日內付款,享受2%的現金折扣:
借:應付賬款—A企業 23400
貸:銀行存款 23000
財務費用 400
3、若在10日後付款,不享受2%的現金折扣,全價付款:
借:應付賬款—A企業 23400
貸:銀行存款 23400
比較買賣雙方的會計處理,可以發現總價法固然能夠較為清晰地反映銷售或購買的總過程。但若買方享受現金折扣,對賣方而言,會高估應收賬款和銷售收入;對買方而言,會高估應付賬款和材料成本。這樣,對於買賣雙方當期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中的具體項目有一定的影響,特別是在折扣期和會計期不一致時,這種虛增影響更為明顯。但從持續經營的角度來看,高估的應收賬款或應付賬款隨着給付貨款行為終將被衝平,不影響最終資產總額;高估的銷售收入和材料成本由財務費用項目調整,不影響最終利潤結果。儘管如此,仍建議將高估的有關項目在報表的附註中予以反映。
總價法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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