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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認證的經營者

鎖定
“經認證的經營者”即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通常簡稱為AEO。AEO制度是世界海關組織倡導的,由海關對守法程度、信用狀況和安全水平較高的企業進行認證認可,並對通過認證的企業給予通關優惠便利的制度。
中國和互認國家(地區)AEO企業出口到對方的貨物,能夠直接享受當地海關實施的通關便利措施,從而降低相關貿易成本。 [2] 
2023年6月1日內地與澳門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即AEO互認正式實施。 [6] 
中文名
經認證的經營者
外文名
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
簡    稱
AEO

經認證的經營者簡介

AEO高級認證企業是中國海關企業信用的最高等級,通過各國(地區)海關間AEO互認,企業可以享受最大程度的通關便利,是全球貿易的“綠色通行證”,是企業信用良好、管理規範的象徵。獲得AEO資質的企業不僅在進出口貨物通關等方面能夠享受優先辦理、減少監管頻次、降低通關成本等21項便利,還可以享受40個部門給予的優先辦理、重點支持、政策傾斜等19類共49項守信聯合激勵措施。 [8] 

經認證的經營者發展概況

中國已和歐盟、新加坡等22個經濟體簽署AEO互認協議,覆蓋48個國家、地區,AEO互認數量居全球首位,其中包括5個RCEP成員。(2022年3月更新) [2] 
2022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提出優化進出口信用管理。引導外貿企業深耕國際市場,加強品牌、質量建設。高水平推進“經認證的經營者”(AEO)國際互認合作;高質量推進海關信用制度建設,推動差別化監管措施落實,提升高級認證企業“獲得感”。 [3] 
2023年6月1日內地與澳門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即AEO互認正式實施,內地海關成為澳門海關首個AEO互認夥伴。 [6] 
2023年7月1日起,經中國與哥斯達黎加兩國海關深入磋商,中哥“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安排正式實施,這是中國在北美洲正式實施的首個AEO互認安排。 [7] 

經認證的經營者簽署歷程

2019年4月,中國與烏拉圭雙方海關正式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烏拉圭東岸共和國國家海關署關於中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與烏拉圭海關AEO制度互認的安排》,決定自2022年1月26日起正式實施。 [4] 
2019年7月,中國與阿聯酋雙方海關正式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聯邦海關署關於中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與阿聯酋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制度互認的安排》(簡稱《互認安排》),決定自2022年2月14日起正式實施。
2022年2月,中國-阿聯酋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互認將於2月14日起正式實施。 [1] 
2022年3月25日,中泰兩國海關簽署關於“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安排的行動計劃。這是《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生效以來,中國海關與RCEP成員國海關簽署的首個AEO互認安排行動計劃。 [2] 
2022年4月7日,中國海關開展了AEO互認線上認證觀摩,向哥斯達黎加海關展現中國AEO認證流程,推進兩國AEO國際互認合作。這也是中國海關在疫情期間創新工作方式,組織開展的全球首次線上認證觀摩。 [5] 
2017年11月,中國與澳大利亞兩國海關正式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澳大利亞移民與邊境保衞署及邊境執法署關於中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與澳大利亞誠信貿易商計劃互認的安排》(以下簡稱《互認安排》),決定自2023年12月14日起正式實施。 [9]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