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關於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

鎖定
《關於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併發出通知,要求認真貫徹落實。 [1] 
中文名
關於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
頒佈時間
2022年3月
發佈單位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定    義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意見

關於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意見全文

《關於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
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是供需有效銜接的重要保障,是資源優化配置的堅實基礎,是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促進國民經濟循環高效暢通、構建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紮實推進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與國民經濟體系各方面各環節深度融合,進一步發揮信用對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範化解風險的重要作用,為提升國民經濟體系整體效能、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提供支撐保障。
(二)工作要求。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整體佈局、突出重點,有序推進各地區各行業各領域信用建設。積極探索創新,運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決制約經濟社會運行的難點、堵點、痛點問題。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面納入法治軌道,規範完善各領域各環節信用措施,切實保護各類主體合法權益。充分調動各類主體積極性創造性,發揮徵信市場積極作用,更好發揮政府組織協調、示範引領、監督管理作用,形成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合力。
二、以健全的信用機制暢通國內大循環
(三)強化科研誠信建設和知識產權保護。全面推行科研誠信承諾制,加強對科研活動全過程誠信審核,提升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誠信意識。依法查處抄襲、剽竊、偽造、篡改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打擊論文買賣“黑色產業鏈”。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運用體制,鼓勵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自律機制,探索開展知識產權領域信用評價。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對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違法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淨化知識產權交易市場。
(四)推進質量和品牌信用建設。深入實施質量提升行動,強化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方面誠信要求,擴大國內市場優質產品和服務供給,提升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可控水平。開展中國品牌創建行動,推動企業將守法誠信要求落實到生產經營各環節,加強中華老字號和地理標誌保護,培育一大批誠信經營、守信踐諾的標杆企業。
(五)完善流通分配等環節信用制度。準確評判信用狀況,提升資源配置使用效率。加快建設覆蓋線上線下的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健全市場主體信譽機制,提升企業合同履約水平。實行納税申報信用承諾制,提升納税人誠信意識。依法打擊騙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社會保險待遇、保障性住房等行為。建立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制度。推進慈善組織信息公開,建立慈善組織活動異常名錄,防治詐捐、騙捐,提升慈善組織公信力。依法懲戒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失信行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六)打造誠信消費投資環境。鼓勵探索運用信用手段釋放消費潛力,在醫療、養老、家政、旅遊、購物等領域實施“信用+”工程。依法打擊製假售假、違法廣告、虛假宣傳等行為,加強預付費消費監管,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失信聯合懲戒;對屢禁不止、屢罰不改的,依法實施市場禁入。加強法治政府、誠信政府建設,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招商引資等活動中依法誠信履約,增強投資者信心。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責任追究制度,完善治理拖欠賬款等行為長效機制。推廣涉企審批告知承諾制。加強司法公信建設,加大推動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義務力度,依法懲治虛假訴訟。
(七)完善生態環保信用制度。全面實施環保、水土保持等領域信用評價,強化信用評價結果共享運用。深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推動相關企事業單位依法披露環境信息。聚焦實現碳達峯碳中和要求,完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制度體系,加強登記、交易、結算、核查等環節信用監管。發揮政府監管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健全對排放單位弄虛作假、中介機構出具虛假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有效管理和約束機制。
(八)加強各類主體信用建設。圍繞市場經濟運行各領域各環節,對參與市場活動的企業、個體工商户、社會組織、機關事業單位以及自然人等各類主體,依法加強信用建設。不斷完善信用記錄,強化信用約束,建立健全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長效機制,使誠實守信成為市場運行的價值導向和各類主體的自覺追求。
三、以良好的信用環境支撐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
(九)優化進出口信用管理。引導外貿企業深耕國際市場,加強品牌、質量建設。高水平推進“經認證的經營者”(AEO)國際互認合作;高質量推進海關信用制度建設,推動差別化監管措施落實,提升高級認證企業“獲得感”;建立進出口海關監管領域信用修復和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制度,打造誠實守信的進出口營商環境。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險等外貿政策工具,適度放寬承保和理賠條件。
(十)加強國際雙向投資及對外合作信用建設。貫徹實施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健全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力度,保持和提升對外商投資的吸引力。加強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援助等領域信用建設,加強信用信息採集、共享、應用,推廣應用電子證照,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進一步規範市場秩序。完善境外投資備案核准制度,優化真實性合規性審核,完善對外投資報告制度,完善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備案報告管理和特定項目立項管理,將違法違規行為列入信用記錄,加強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監管。
(十一)積極參與信用領域國際治理。積極履行同各國達成的多邊和雙邊經貿協議,按照擴大開放要求和我國需要推進修訂法律法規。在信用領域穩步拓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服務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為推動構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國際治理體系貢獻中國智慧、提供中國方案。
四、以堅實的信用基礎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
(十二)創新信用融資服務和產品。發展普惠金融,擴大信用貸款規模,解決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融資難題。加強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推廣基於信息共享和大數據開發利用的“信易貸”模式,深化“銀税互動”、“銀商合作”機制建設。鼓勵銀行創新服務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三農”、生態環保、外貿等專項領域信貸產品,發展訂單、倉單、保單、存貨、應收賬款融資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範發展消費信貸。
(十三)加強資本市場誠信建設。進一步夯實資本市場法治和誠信基礎,健全資本市場誠信檔案,增強信用意識和契約精神。壓實相關主體信息披露責任,提升市場透明度。建立資本市場行政許可信用承諾制度,提高辦理效率。督促中介服務機構勤勉盡責,提升從業人員職業操守。嚴格執行強制退市制度,建立上市公司優勝劣汰的良性循環機制。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打造誠實守信的金融生態環境。
(十四)強化市場信用約束。充分發揮信用在金融風險識別、監測、管理、處置等環節的作用,建立健全“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的風險防範化解機制。支持金融機構和徵信、評級等機構運用大數據等技術加強跟蹤監測預警,健全市場化的風險分擔、緩釋、補償機制。堅持“嚴監管、零容忍”,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查處欺詐發行、虛假陳述、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重大違法案件,加大對侵佔挪用基金財產行為的刑事打擊力度。健全債務違約處置機制,依法嚴懲逃廢債行為。加強網絡借貸領域失信懲戒。完善市場退出機制,對資不抵債失去清償能力的企業可依法破產重整或清算,探索建立企業強制退出制度。
五、以有效的信用監管和信用服務提升全社會誠信水平
(十五)健全信用基礎設施。統籌推進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構建形成覆蓋全部信用主體、所有信用信息類別、全國所有區域的信用信息網絡,建立標準統一、權威準確的信用檔案。充分發揮“信用中國”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網站、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信息公開作用。進一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提高數據覆蓋面和質量。
(十六)創新信用監管。加快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建立健全信用承諾制度。全面建立企業信用狀況綜合評價體系,以信用風險為導向優化配置監管資源,在食品藥品、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醫療衞生、生態環保、價格、統計、財政性資金使用等重點領域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提升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深入開展專項治理,着力解決羣眾反映強烈的重點領域誠信缺失問題。
(十七)培育專業信用服務機構。加快建立公共信用服務機構和市場化信用服務機構相互補充、信用信息基礎服務與增值服務相輔相成的信用服務體系。在確保安全前提下,各級有關部門以及公共信用服務機構依法開放數據,支持徵信、評級、擔保、保理、信用管理諮詢等市場化信用服務機構發展。加快徵信業市場化改革步伐,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信用評級機構。加強信用服務市場監管和行業自律,促進有序競爭,提升行業誠信水平。
(十八)加強誠信文化建設。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形成崇尚誠信、踐行誠信的良好風尚。引導行業協會商會加強誠信自律,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誠信宣傳和輿論監督,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誠信建設活動。深化互聯網誠信建設。依法推進個人誠信建設,着力開展青少年、企業家以及專業服務機構與中介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婚姻登記當事人等羣體誠信教育,加強定向醫學生、師範生等就業履約管理。強化信用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
六、加強組織實施
(十九)加強黨的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領導。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總體要求,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納入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要加強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履行責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十)強化制度保障。加快推動出台社會信用方面的綜合性、基礎性法律,修訂《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等行政法規。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在立法權限內製定社會信用相關地方性法規。建立健全信用承諾、信用評價、信用分級分類監管、信用激勵懲戒、信用修復等制度。完善信用標準體系。
(二十一)堅持穩慎適度。編制全國統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和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準確界定信用信息記錄、歸集、共享、公開範圍和失信懲戒措施適用範圍。根據失信行為性質和嚴重程度,採取輕重適度的懲戒措施,確保過懲相當。
(二十二)推進試點示範。統籌抓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區創建工作,重點在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信用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完善信用法治等方面開展實踐探索。鼓勵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先行先試,及時總結推廣典型做法和成功經驗。(二十三)加強安全保護。嚴格落實信息安全保護責任,規範信用信息查詢使用權限和程序,加強信用領域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管理。依法保護國家秘密、商業秘密。貫徹實施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維護個人信息合法權益。依法監管信用信息跨境流動,防止信息外流損害國家安全。 [1] 

關於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內容解讀

《意見》指出,要紮實推進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與國民經濟體系各方面各環節深度融合,進一步發揮信用對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範化解風險的重要作用,為提升國民經濟體系整體效能、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提供支撐保障。
《意見》要求,有序推進各地區各行業各領域信用建設。積極探索創新,運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決制約經濟社會運行的難點、堵點、痛點問題。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面納入法治軌道,規範完善各領域各環節信用措施,切實保護各類主體合法權益。充分調動各類主體積極性創造性,發揮徵信市場積極作用,更好發揮政府組織協調、示範引領、監督管理作用,形成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合力。
《意見》明確,要以健全的信用機制暢通國內大循環,以良好的信用環境支撐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以堅實的信用基礎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以有效的信用監管和信用服務提升全社會誠信水平。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