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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成計税價格
鎖定
- 中文名
- 組成計税價格
- 簡 介
- 指在沒有實際銷售價格時
- 使用環境
- 組成計税價格的使用環境
- 計算公式
- 組成計税價格=成本×(1+利潤率
組成計税價格使用環境
組成計税價格的使用環境
1.按納税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2.按其他納税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3.用以上兩種方法均不能確定其銷售額的情況下,主管税務機關有權按照下列順序核定其計税銷售額。
組成計税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税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從價計徵:組成計税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税税率)
從量計徵:不存在用組成計税價格計算消費税的問題
當該項應税消費品為委託加工方式的,則其計算公式為:
納税人進口貨物時,應納增值税的計税價格也須按一定的計算公式所組成。其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税價格=到岸價格(CIF)+關税+消費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