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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比勒·阿拉比
鎖定
納比勒·阿拉比是阿盟秘書長,著名法官、埃及前常駐聯合國大使。
- 國 籍
- 埃及
- 出生日期
- 1935年03月15日
- 畢業院校
- 開羅大學
納比勒·阿拉比人物經歷
納比勒·阿拉比60年代
1955年,畢業於開羅大學。
1969年,獲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碩士學位。
納比勒·阿拉比70年代
1971年,獲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博士學位。
1978年,埃以《戴維營協議》談判,擔任埃及代表團法律顧問。
1976年~1978年,擔任埃及外交部法律與事務司的法律顧問和主任。
納比勒·阿拉比80年代
1981年~1983年,擔任埃及駐印度大使。
1983年~1987年,擔任埃及外交部法律與事務司的法律顧問和主任。
1986年~1988年,擔任埃及與以色列仲裁委員會(有關Taba爭論)的埃及政府代理人。
納比勒·阿拉比90年代
1995年,擔任埃及司法部民商事務仲裁委員會成員。
1973年,擔任聯合國訓練與研究機構(UNITAR)國際法的特殊成員。
1973年~1975年,擔任埃及駐聯合國中東和平會談代表團的法律顧問。
1978年~1981年,擔任埃及常駐聯合國機構副代表。
1987年~1991年,擔任埃及常駐聯合國機構代表。
1991年~1999年,擔任埃及常駐聯合國大使。
1993、1994、1997年任聯合國大會副主席。
1994年~2004年,擔任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委員。
1996年,擔任聯合國安理會的主席。
1999年~2001年,擔任聯合國賠償委員會(Compensation Commission)委員。
納比勒·阿拉比21世紀
2001年~2006年2月,在國際法院工作。
2011年5月15日,當選阿拉伯國家聯盟秘書長。
2011年10月,親自率領代表團到大馬士革進行對話,以促使敍政府通過對話和全面改革的和平方式來解決問題。
2012年5月8日,與時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副主席習近平會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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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比勒·阿拉比個人事蹟
納比勒·阿拉比希望本屆峯會“團結起來,面向美好未來”的口號能切實得以實現。阿拉伯國家之家的一些紛爭,阻礙了阿拉伯國家採取全面行動,解決面臨的問題;這些紛爭,通過阿拉伯國家間的合作,可以得到解決;在一些阿拉伯國家中,“求變”之風日盛,需要我們以誠摯的、面向未來的態度妥善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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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比認為,巴拉斯坦問題,是阿拉伯國家最核心的問題;如果以色列不從被佔領土中撤出,並且按照1967年6月4日的邊界建立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的巴勒斯坦國,中東地區就不會實現和平;在巴勒斯坦問題上存在爭議的各方,應該以巴勒斯坦人民的利益為重,加強團結,消除分歧;由於以色列的拖延並繼續建設定居點,美國的調停也未能取得實質效果。
[9]
在敍利亞問題上,阿拉比呼籲儘快尋找和平解決敍利亞危機的途徑,避免已導致13萬人喪生,成千上萬人受傷,900萬人無家可歸的危機繼續蔓延;敍利亞的血腥局面,已經嚴重危及國家穩定和安全,而聯合國安理會一直未能拿出實現停火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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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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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國同阿拉伯國家聯盟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引用日期2019-05-23]
- 2. 埃及對以政策趨於強硬?(國際視點) .人民網[引用日期2013-02-16]
- 3. 埃及新政府宣誓就職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3-02-16]
- 4. 阿盟新任秘書長納比勒·阿拉比 .知網空間[引用日期2013-02-16]
- 5. 阿盟秘書長首談觀察團工作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3-02-16]
- 6. 阿盟秘書長阿拉比將訪華 .人民日報[引用日期2013-02-16]
- 7. 外交部發言人談阿盟秘書長阿拉比訪華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3-02-16]
- 8. 習近平8日在人民大會堂會見阿盟秘書長阿拉比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3-02-16]
- 9. 阿拉伯峯會上,阿盟秘書長納比勒·阿拉比讚揚科威特的重要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引用日期2019-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