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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小波
(範小波)
鎖定
範小波,男,1966年5月17日出生,漢族,住鶴壁市淇濱區。碩士研究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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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黨員,1986年9月參加工作。原系鶴壁市環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 中文名
- 範小波
- 外文名
- Fan Xiao Bo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966-05-17
- 性 別
- 男
- 住 址
- 鶴壁市淇濱區
範小波人物履歷
歷任鶴壁市市環境監測站幹部、市環境監理支隊副支隊長,
範小波人物事件
範小波違紀被查
範小波一審宣判
範小波發回重審
鶴壁市山城區人民檢察院以山檢公訴刑訴[2017]64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範小波犯濫用職權罪,於2017年6月6日向鶴壁市山城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鶴壁市山城區人民法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17年12月20日作出(2017)豫0603刑初136號刑事判決書。被告人範小波不服,向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3月5日作出(2018)豫06刑終5號刑事裁定書,發回重審。鶴壁市山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審理,於2018年5月15日召開庭前會議,於2018年5月23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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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小波一審再審
2018年6月7日,鶴壁市山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如下:被告人範小波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與前罪犯貪污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100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五個月,並處罰金100萬元。(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7月22日起至2022年12月21日止。)罰金於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一次性向本院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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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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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範小波濫用職權一審刑事判決書 .中國裁判文書網.2018-07-06[引用日期2018-12-16]
- 2. 鶴壁市環保局副局長範小波、市規劃局原黨組書記郭海明被調查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1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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