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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藝術

鎖定
第九藝術是指傳統八大藝術(繪畫、雕刻、建築、音樂、詩歌(文學)、舞蹈、戲劇、電影)之外的某種藝術形式,在不同的資料中有不同的認定,如:電視藝術、電視劇、漫畫書、電子遊戲 [1]  等。
中文名
第九藝術
外文名
the ninth category of art
包    含
電視藝術,電視劇,漫畫書,電子遊戲等
類    型
休閒娛樂方式

第九藝術詞語起源

1911年,喬託·卡努杜發表了名為《第七藝術宣言》的著名論著,第一次宣稱電影是一種藝術,是一種綜合建築、音樂、繪畫、雕塑、詩和舞蹈這六種藝術的“第七藝術 [2]  。而在民國和近代的詞典中,將電影稱為“第八藝術”,例如1934年出版的《新名詞辭典》中描述:【第八藝術】指電影藝術,即在文學、音樂、繪畫、劇曲、建築、雕刻、舞蹈等藝術以後發生的第八藝術 [3] 
第九藝術就是在以上定義的基礎之上,衍生出的對新興藝術的一種稱謂。

第九藝術遊戲本質

電子遊戲藝術的本質是:“虛擬的真實”(Virtual Reality)。記得有過這麼一句話:小説就是一種説謊。小説作者在構造小説中的虛構情節時,是處在超脱於現實世界裏一言一行會帶來相應後果這種狀態,因此可以自由地異想天開。魯迅先生也曾説過:“非有天馬行空似的大精神,即無大藝術的產生!”從這個意義上説,小説、戲劇、電影甚至電子遊戲都是虛幻的,都是謊言;可是就另一個意義上説,它們又代表着一定程度的真實。從這些藝術作品中我們瞭解到了創作者的幻想、空想和當他們的想象力自由馳騁時所想到的一些幻象。這些空想、想象與幻象,都是來源於創作者真實的感性生活中,包含了他們內心世界裏寶貴材料的一些真相,從而使我們透徹地洞悉創作者的品格、心理與精神思想。歌德曾經説過:“每一種藝術的最高任務,即在於通過幻覺,達到產生一種更高真實的假象。”而電子遊戲則超過了以往任何一種藝術形態,表現出一種前所未有的“真實性”,或者稱為“虛擬的真實”。它可以將小説中描述的一場激烈的戰爭在顯示器上由抽象的符號轉變為血淋淋的無比“真實”的殘酷畫面,並讓遊戲者直接參與其內,或勝利,或流血失敗,而不再是欣賞小説、電影時的那種第三方旁觀者的身份姿態。因此可以説,電子遊戲本質上就是一種前所未有的“虛擬的真實”。 [4] 

第九藝術藝術特徵

每一門藝術都有區別於其它藝術形態的顯著的藝術特點,電子遊戲的最大特徵就是參與。它賦予欣賞者(玩者)的參與感要遠遠超出以往任何一門藝術,因為它使玩者跳出了第三方旁觀者的身份限制,從而能夠真正融入作品中。詩歌、小説等藝術形式的創作者(作者)與欣賞者(讀者)是處於兩個完全不同的角度,“有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每個人的感性經驗絕不會一樣,因此讀者根據作者給他的符號概念還原為感性形象時,也是利用他記憶中的特殊感性經驗來還原的。這樣就造成讀者在欣賞過程中的參與感受到了其本身感性經驗的影響與限制。所以,每一位讀者所還原的形象與作者心目中的形象絕不可能相同,因此也絕不可能完全領會作者的思想意境與作品的精神內涵。同樣地,戲劇、電影等藝術形式雖然更為感性、更為直接地揭露現實社會的種種矛盾與衝突,但是帶給欣賞者(觀眾)的參與感仍不足,沒有擺脱第三方的圈子。也正因為這樣,只有當戲劇、電影的主題所要揭示的衝突與矛盾與觀眾自身的感性經驗相符合時才會引起共鳴,達到精神愉悦;如果兩者相距過遠,則觀眾是無法理解其精彩之處的。而在欣賞(遊玩)電子遊戲作品時,玩者是自己主動進行的(而不是被動接受),這使得參與感與角色代入感大大增強,雖然還是在製作者預先設定的範圍內,但玩者在虛擬的世界中親身參與一系列事件的發生,這種當事人的身份與以往藝術形態中旁觀者的身份已發生了質的變化。就算是一部遊戲作品的內涵主題與玩者的實際生活有一定距離,但遊戲的過程中玩者正是在不斷積累有關的感性經驗,這樣,玩者與製作者就更容易進行心靈的交流,從而產生共鳴。
在許多的電子遊戲作品中,隨着玩者所作的選擇不同,便能導致人物不同的命運,從而賦予了玩者極大的再創造餘地,這種參與感是以往任何一種藝術形態都望塵莫及的。 [4] 

第九藝術遊戲分類

電子遊戲按載體媒介的不同,可分為電腦遊戲、電視遊戲(遊樂器遊戲)和大型電玩(街機遊戲)。對於電腦遊戲來説,其特點是應用廣泛,普遍採用DVD作為載體,然而受機能的影響,電腦遊戲對於圖形處理方面始終滯後於電視遊戲。在人們進入高清時代開始,電視遊戲真正的特色也就體現出來了,強大的圖形處理器使得家用機擁有與電影不相上下的畫質和真實感,這類遊戲普遍採用DVD或BD作為載體。街機遊戲則由於其通常帶有營利性質,所以這類遊戲節目一般有如下特點:場面激烈,刺激感官;遊戲難度大,以增加重複投幣率;節目流程較短,以節約製作成本等等。然而遺憾的是,街機遊戲在全球範圍內的份額正在漸漸的萎縮中。由於科技的不斷進步,以上三者的差距正在不斷縮小,不同載體上的遊戲作品的移植度也越來越趨近完滿。
根據玩者在遊戲環境中不同的參與方式,電子遊戲又可分成諸多不同的類型。
角色扮演類(RPG,Role Playing Game),
這類遊戲提供玩者一個可供冒險的世界(Fantasy World)或者一個反映真實的世界(Real World),這世界包含了各種角色、建築、商店、迷宮及各種險峻的地形。玩者所扮演的主角便在這世界中通過旅行、交談、交易、打鬥、成長、探險及解謎來揭開一系列的故事情節線索,最終走向勝利的彼岸。玩者依靠自身的膽識、智慧和機敏獲得一次又一次的成功,使自己扮演的主角不斷髮展壯大,從而得到巨大的精神滿足。
模擬仿真類(SLG,Simulation Game),
這類遊戲提供玩者一個可以做邏輯思考及策略、戰略運用的環境,且讓玩者有自由支配、管理或統御遊戲中的人、事或物的權力,並通過這種權力及謀略的運用達成遊戲所要求的目標。玩者在條件真實、氣氛宏大的遊戲環境中充分施展智慧,克敵制勝,達到高層次的成功享受。
動作類(ACT,Action Game),
這類遊戲提供玩者一個訓練手眼協調及反應力的環境及功能,通常要求玩者所控制的主角(人或物)根據周遭情況變化做出一定的動作,如移動、跳躍、攻擊、躲避、防守等,來達到遊戲所要求的目標。此類遊戲講究逼真的形體動作、火爆的打鬥效果、良好的操作手感及複雜的攻擊組合等等。
冒險類(AVG,Adventure Game),
這類遊戲在一固定的劇情或故事下,提供玩者一個可解謎的環境及場景,玩者必須隨着故事的安排進行解謎。遊戲的目的是借遊戲主角在故事中所冒險積累的經驗來解開製作者所設定的謎題或疑點。通常這類遊戲常被用來設計成偵探類型的解謎遊戲。
運動類(SPT,Sport Game),
這類遊戲提供一個反映現實(指正常的運動方式及運動精神)中的運動項目,並讓玩者藉助控制或管理遊戲中的運動員或隊伍,來進行運動項目的比賽。
桌面類(TAB,Table Game),這類遊戲提供一個訓練邏輯思考或解謎的環境,並且有一定的規則及邏輯。玩者必須遵循遊戲所設定的規則來解開謎題,達成遊戲目標。此類遊戲講究高超的人工智能、新奇的玩法和舒適的操作環境。玩者在遊戲中自得其樂、逍遙自在,也是一番享受。
此外還有射擊類(STG)、對戰類(FTG)、賽車類(RAC)、音樂類(MUZ)、解謎類(PUZ)、角色戰略類(SRPG)、三維射擊類(DOOM-LIKE)等等各種形態的遊戲,從各個層次、各個角度帶給了玩者愉悦的身心娛樂。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