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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飛行學院
鎖定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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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飛行學院
- 全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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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飛行學院
- 地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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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類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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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
空軍飛行學院學院簡介
建院五十年來,學院為
空軍航空兵部隊輸送了大批飛行軍官,他們中許多成長為空軍各級
指揮員,有的已成為我軍的高級將領,還有的成為聞名中外的英雄、模範,為保衞祖國
領空和發展我國的航空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
空軍飛行學院遵循"教育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方針,把培養造就具有崇高的理想、高尚的道德、寬廣的胸懷、豐富的知識、過硬的本領、嚴格的紀律、頑強的作風、強健的體魄並掌握現代化飛機裝備的飛行軍官,作為培養目標。學院具有先進的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和良好的
飛行訓練裝備。師資力量雄厚,有一批具有飛行實踐經驗和較高航空理論造詣的講師、教授和飛行教官。
空軍飛行學院入學教育
從地方普通高等學和
軍隊院校選拔的大學生飛行學員,進入空軍飛行學院學習的時間為兩年。飛行學員學習和訓練的主要內容有:軍事理論、政治理論、航空體育訓練、航空理論(
空氣動力學、
飛行力學、
航空氣象學、飛機構造、
飛機發動機等)、飛行專業理論(
空中領航學、空中射擊學)、飛行
技術訓練等。學員畢業後,根據所學飛機機種,分配到殲擊、轟炸、運輸等空軍航空兵部隊。大學生飛行員優先分配到裝備先進的部隊。
目前,在地方應屆高中畢業生中招收的飛行學員,從空軍飛行學院畢業後,獲得大學本科學歷、授予
軍事學學士學位、任命為副連職飛行軍官,授予空軍中尉軍銜。優秀者可任命為正連職飛行軍官。從大學生中招收的飛行學員進入空軍飛行學院後,即享受軍官待遇,畢業後具有
雙學士學位,並分配到空軍重點飛行部隊任職培養。在學習訓練中由於某種原因不能繼續飛行者,在空軍範圍由按照其原所學專業方向,任命為地面軍官,安排其它
軍事工作。院校情況長飛院,第二飛行學院,第三飛行學院,第四飛行學院,第五飛行學院,第六飛行學院,第七飛行學院,第十三飛行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