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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戰役

鎖定
空中戰役是空軍航空航天力量獨立或在其他軍兵種協同下,在一個戰區或戰區戰役中實施的進攻性軍事行動,是為達成戰區的戰略、戰役目的,按照統一企圖和計劃進行的一系列空中突擊和空戰的總和。航空航天部隊具有速度快、航程遠、靈活性大與多用途的屬性,在空中戰役中通過進攻性防空防天作戰、戰略突擊、空中遮斷作戰、近距離空中支援作戰,以及航空航天監視與偵察、電子戰、空運、空中加油、航天運輸、特種作戰、定軌支援和基地防禦等作戰保障和後勤保障行動,取得對敵優勢,達成戰略、戰役目的
中文名
空中戰役
類    型
軍事
定    義
空軍航空航天力量獨立或在其他軍兵種協同下,在一個戰區或戰區戰役中實施的進攻性軍事行動

空中戰役目的、任務、分類

空中戰役作用、思想、作戰原則

一、空中戰役在戰區戰役中的作用
1、奪取和保持制空制天權
2、增強地面、海上部隊的進攻和追擊能力
二、空中戰役指導思想
1、以核武器作為威懾力量,充分發揮高新技術武器裝備的作用
2、發揮整體優勢
3、全面突擊,重點摧毀
4、重視人的因素的作用
三、空中戰役的基本作戰原則
1、隱蔽突然
2、以己之長擊敵之短
3、統一指揮
4、保持連續高強度突擊,力爭速戰速決

空中戰役戰役目的

實施空中戰役的目的是:以航空航天力量為主,在地面和海上遠程火力的支援下,通過空中密集突擊和空戰,破壞和毀傷敵全縱深重要目標和敵機,奪取並保持制空制天權,配合陸、海軍實施戰役級作戰,或獨立完成戰區司令部賦予的戰略、戰役任務。

空中戰役戰役任務

空中戰役的具體任務是:
l、突擊敵國家、軍事指揮機關和通信系統,使對方通信指揮中斷,國家和軍事機器陷人混亂狀態,無法進行戰爭動員。
2、突擊敵核、生、化武器的研製設施、發射基地和儲存倉庫,使對方喪失戰略還擊和核、生、化作戰能力。
3、突擊敵防空體系,以航空航天部隊與升空的敵機空戰,削弱對方防空防滅作戰能力,奪取制空權、制天權。
4、突擊敵軍事工業中心、國民經濟重要部門和基礎設施,從根本上破壞對方支持戰爭的能力。
5、突擊敵海軍基地、港口設施和艦船、重兵集團和運動中的敵人、交通系統,削弱對方陸上和海上作戰能力、抗登陸作戰能力和補給能力,孤立戰場。
6、突擊敵防禦體系、補給系統,為地面部隊的進攻作戰創造條件。

空中戰役戰役分類

按作戰規模可分為戰區空中戰役空中戰役。前者主要以摧毀敵方核報復力量,癱瘓和破壞敵方戰爭、經濟資源和造成民心士氣恐慌為目標,戰役規模大,有大量戰略轟炸機參加,持續時間可長達數十天乃至幾年;後者主要以奪取和保持制空權,支援地面作戰、登陸和空降作戰為目標,規模較小,主要突擊力量為戰術飛機,持續時間可能僅幾天。按合同程度可區分為獨立空中戰役、聯合空中戰役和俄軍空中戰役。獨立空中戰役,由空軍單獨組織實施;聯合空中戰役,以空軍為主,還有海軍、海軍陸戰隊和陸軍的航空航天力量參加,有時還包括陸軍大口徑炮兵。按參戰兵器可區分為使用核武器的空中戰役和常規空中戰役。前者參戰兵器可能包括地地戰略彈道導彈、潛射彈道導彈、航空核彈、攜帶核彈頭的空地導彈和各類平台發射的巡航導彈;後者參戰兵器僅為常規武器,但可能包括生物、化學武器。此外,按作戰任務可區分為奪取制空權的空中戰役、摧毀敵戰爭能力的空中戰役、孤立戰場的空中戰役、削弱故重兵集團的空中戰役和達成特定目的的空中戰役。其中達成特定目的的空中戰役,是空軍根據國家最高決策機構的命令,按照作戰任務的需要,由多種航空兵(有時包括海軍艦載航空兵)組成突擊集團,在參謀長聯席會議指定的機構統一指揮下,對敵國家局部地區的敏感要害目標或對己方構成潛在威脅的軍事目標,進行有限而短暫的突擊,達到配合政治、外交鬥爭和消除對己方潛在威脅的目的。規模較大的“外科手術式”空中襲擊,即屬於此類。

空中戰役兵力編成與區分

空中戰役空中戰役的兵力編成

1.規模
空中戰役規模是指實施戰役作戰的空間範圍和參戰兵力數量。主要由戰役目的、敵我雙方情況和戰場條件等因素決定。空間範圍由大氣層內到外層空間。參戰兵力航空兵外還可能包括各類衞星數十個和航天飛機以及地面部隊和海軍的地(艦)地導彈、巡航導彈和大口徑火炮。
2.航空兵力結構
大量集中使用航空兵,多機種羣體作戰是空中戰役的基本形式。通常由突擊、壓制。掩護和保障等機種組成。參戰機種的結構特點:一是擔負突擊任務的攻擊機呈減少趨勢;二是電子戰飛機、空中加油機、空中預警指揮機和擔負掩護的殲擊機等税種呈增加趨勢。其比例為攻擊機約佔60%,其它飛機佔40%,並向各佔1/2方向發展。

空中戰役航空兵戰鬥編組

1.突擊兵力
由戰略轟炸機、戰術戰鬥機、攻擊機、戰鬥機為主組成,是實施空中戰役力量的主體,其任務是摧毀、破壞和消滅預定的目標系統,直接達成戰役目的。通常根據戰役目的、突擊目標以及敵防空情況而分成若干攻擊波進行,每個攻擊波又劃分為若干梯隊。
2.壓制兵力
由電子戰飛機、戰術戰鬥機、戰鬥機和攻擊直升機等組成,任務是摧毀、破壞和壓制敵地面防空配系,封鎖敵殲擊機機場、開闢空中突防走廊,以保障突擊兵力完成突擊任務。
3.掩護兵力
主要是戰鬥機,目的為掩護突擊兵力和保障兵力的作戰行動,與敵升空的戰鬥機作戰,保障己方其他飛機安全。採用伴航掩護和空域掩護等方式。
4.保障兵力
包括擔負預警指揮、偵察、電子干擾、樣動、加油和救生等任務的兵力。主要任務為使用各種技術手段,保障突擊兵力順利完成任務。一般由偵察機、預警指揮機、聯合監視與目標攻擊雷達系統飛機、電子干擾機、加泊機、救護機和直升機等組成。按照所擔負的不同任務分別編組。
5.預備隊

空中戰役空中戰役佈勢

空中戰役佈勢是空軍戰役軍團實施空中作戰時的兵力部署。佈勢根據戰役決心,兵力編成,戰役任務、敵我雙方裝備性能以及戰場條件等因素決定,以便於統一指揮,充分發揮兵力兵器作用和構成有利的進攻態勢。其原則為以主要方向為重點,以突擊兵力為骨幹,以編隊為基礎,在空中形成多層次、多波次、多機種協調作戰的羣體。
1.戰略突擊兵力佈勢
戰略突擊兵力通常按飛機性能分別配置在二線和縱深機場(戰略轟炸機可部署在遠離目標數千公里以外的原基地),在敵方可能突襲地區和雷達探測區域以外。此種配置既能增加主要突擊兵力在突擊開始前的安全性,又可能在戰前進行戰役戰術演練,便於出擊時編成若干個梯隊或波次,按預定方向梯次出動。壓制兵力通常配置在便於出航的一、二線機場,使其既能快速反應又可提高戰的出動率。掩護兵力根據飛機性能和掩護任務配置在便於實施掩護的一、二線機場,既能夠在*近敵方邊境上空長時間監視巡邏,又能夠在執行掩護作戰任務肘達到儘可能遠的距離。
保障兵力由於所擔負任務比較複雜,各個機種專業性強,一般根據任務和突擊編隊的需要及敵情威脅的程度,靈活配置,以使空中預警指揮、電子戰、航空偵察、空中加油等保障飛機都能完成各自的任務,發揮其最佳效能。預備隊通常配置在距前線較遠的.縱深和二線機場,以便於保存實力、必要時爭取空中作戰主動權。
2.太空戰兵力佈勢
佈勢以最大限度削弱敵航空兵力量,限制敵航空兵活動,保障己方航空兵活動自由為原則。據此,一股集中優勢兵力兵器,在必要數量和位置適當的機場為依託的前提下,將準備投入空戰的兵力編為若干梯隊和一支強大的預備隊。空戰中第一梯隊一般以主要兵力兵器組成,以求在首次交戰中取得主動。後蓬梯隊,主要用於增強空戰力量,擴大空中突擊效果,發展勝利。預備隊用於應忖意外情況和進一步保持主動權。以奪取制空權為主的空中戰役,突擊與空戰佈勢通常結合或交替使用,以構成總的戰役佈局,達成空中戰役勝利之目的。

空中戰役空中戰役的指揮與協同

空中戰役空中戰役指揮

1.指揮原則
空中戰役指揮通常遵循為確保實現戰役目標的一切行動均應由~名指揮官統一指揮的軍事原則和航空航天力量集中控制、分散執行的應用原則、空中戰役參戰兵力多、規模大、範圍廣,除戰區航空航天部隊外,還有地面和海上有關部隊參加,任務繁重,協同複雜,由一名空軍指揮官集中實施指揮控制,對實現有力的行動協同,建立適當的兵力兵器運用的優先順序,充分利用其在戰略和戰役士的靈活性,減少內部衝突和爭執,確保統一作戰意圖的實現等,具有重要作用。一般由戰區司令官或聯軍部隊司令官指定戰區空軍司令官兼任戰區空中戰役的指揮官,同時兼任地區防空司令官和航空空間控制指揮官,對戰區所有空中部隊進行協調,以確保集中力量實施空中作戰,包括通過與戰區其他軍種司令官協調,就分配飛機出動架次進行規劃和協調,分配空中部隊和安排任務,實現戰區防空一體化,並負責滿足戰區航空空間方面的需求。
2.指揮與控制機構
在戰區空中戰役中,通常由戰區司令部下屬的空軍司令部及地面和空中控制機構組成一體化的指揮與控制系統。戰區空軍司‘令部一般設空中作戰指揮中心,由空中作戰計劃主任領導,下設指導、分配和目標選定處、空中任務指令處、空中指揮部門處、電子戰計劃組、專門任務攻擊計劃組和陸軍海軍、海軍陸戰隊及其盟國空軍的聯絡代表組等機構。地面控制機構由戰術航空控制中心及所屬管制報告中心、管制報告站、各種雷達站和目標指示組等組成。空中指揮與控制機構由空中戰場指揮與控制中心空中預警與指揮飛機和聯合監視目標攻擊雷達系統飛機以及前進控制飛機等組成。整個系統由計算機化、一體化的網絡聯成一個整體,同肘輔以其它通信手段,能夠有效、穩定地保證空中戰役中戰術航空控制中心的作戰計劃機構與戰鬥部隊之間的聯絡和對執行攻擊、支援任務的飛機的控制。
3.指揮控制程度
按照空中戰役計劃,戰區空軍司令部通過制定每日具體的“總攻擊計劃”和“空中任務指令”,貫徹戰區司令官有關調整空中作戰計劃的指示。各部隊接到空中任務指令後,聯隊或大隊一級再製定詳細的任務執行計劃和戰術,明確區分出動、待命和預備的機組人員和飛機。對執行突擊和空戰任務飛機的指揮引導程序一般是:從出航到進入作戰區域前,依*戰術航空控制系統的地面控制機構引導,進入作戰區域後主要由空中指揮控制飛機指揮引導,進入目標區後,以機羣或編隊的領隊長機指揮為主,空中指揮控制飛機指揮引導為輔。

空中戰役空中戰役中的協同

1.協同原則
協同是航空航天力量作戰運用的基本原則之一。空中戰役中的協同,包括航空航天力量的內部動同和與地面、海上力量以及聯軍的外部協同。關於航空航天力量內部協同,航空航天力量與地面及海上力量的外部協同,旨在加強地面及海上部隊的戰鬥效能,或獲得地面及海上部隊的加強。在戰區戰役中,空中力量單獨或以空中力量為主組織的空中戰役,可能獨立實施,也可能與其他戰役同時實施。不管在何種場合,空軍均需與地面和海上部隊進行必要的協同。空中戰役與其他戰役協同的組織工作,由城區或聯軍部隊司令官主持,
2.航空航天力量內部的協同
空中戰役中,影響航空航天部隊內部協同的主要因素包括:戰役目標及其與戰略、戰術目標的關係;敵方特點、戰爭的特徵和戰區的特殊性及位置、參戰的空天資源,以及航空航天力量的多用途性,等等。在戰役級,其內部的協同應體現以下話點:充分發揮空天資源的作用,合理地計劃和使用空天資源,實現戰區戰役指揮官的意圖;統觀戰區全局,確定使用空軍部隊的時間、地點和種類;為作戰部隊創造取勝的最佳時機;根據任務的執行情況和作戰指揮官修訂後的意圖,及時調整作戰部署和任務。與此同時,還要對航空航天部隊的戰鬥行動進行內部戰術協同。例如,突擊編隊在任制敵防空配系的飛機和戰鬥機掩護下,組成一個嚴密的攻擊整體實施協同作戰;使用適當的電子戰機羣支援突擊編隊的戰鬥行動;以隱身飛機編隊協同巡航導彈突擊,共同打擊敵防空指揮中心、防空陣地或關鍵目標;派出適當數量的加油機在適當的空域為作戰飛機進行空中加油,等等。總之,在制定空中任務指令計劃時,要求保證所有參戰力量實現密切協同,以發揮整體作戰威力。
3.陸空協同
戰區戰役中的陸空協同作戰由戰區或聯軍部隊司令部統一組織實施。在聯合戰役計劃指導下,陸軍部隊的作戰行動由戰區陸軍司令部組織實施,空軍的作戰行動由戰區或聯軍空軍司令部組織實施,強調空中戰役與地面戰役密切協同,互相配合,空中戰役為地面戰役創造條件、地面戰場上的作戰行動由軍(不含)以上有關的戰役司令部的戰術作戰中心和空軍司令那戰術航空控制中心分別組織實施,並最終在戰區陸軍司令部和戰區空軍司令部一級按照上級的統一指示和意圖進行協調。戰區陸軍和空軍司令部要就空中戰役中使用空中力量遂行空中這斷、戰場空中這斷、近距離空中支援作戰以及雙方聯合壓制敵防空配系的行動進行密切協調,以保證陸空軍部隊順利實施火力與機動,防止誤傷己方部隊,同時區分陸軍攻擊直升機部隊和空軍攻擊機部隊的作戰任務,避免對目標的重複攻擊。關於陸、空軍在聯合壓制敵防空配系、空中遮斷和近距離空中支援方面的申請與協調程序。
4.海空協同
戰區內的海空協同作戰,也由戰區司令部統~組織實施。空中戰役中,空軍支援海軍作戰的一切活動,事先由戰區海軍司令部提出申請;戰區空軍司令部根據海軍的要求,與戰區海軍司令部共同制定計劃,進行必要的協調,爾後由戰區空軍司令部具體組織實施。空中戰役要與海上戰役、登陸戰役密切協同,緊密支援,通過空中戰役中的某些行動為海上戰役的實施創造有利條件,並協助於取制空權、制海權。空軍部隊和海軍與海軍陸戰隊航空兵的戰鬥行動要密切協同,互相支援,形成整體空中作戰能力。

空中戰役空中戰役的實施

空中戰役在戰區戰役中和相對獨立地率先實施,也與地面及海上戰役同時實施。戰區空中力量的戰役行動;依據統一的聯合戰役計劃和空中戰役計劃,集中控制、分散實施。對戰役初期,特別是首次空襲作戰行動,更加充分重視,預先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爾後的作戰行動則根據戰役實施情況,依據前一天制定的空中突擊計劃實施。航空航天部隊在戰役中的任務類型主要有:進攻性防空防大作戰,戰略突擊、空中途斷作戰和近距離空中支援作戰。強調上述作戰任務之間密切協調,互相支援,整體實施,以獲得最大作戰效益,但在戰役實施的不同階段,各有不同側重點。

空中戰役空中戰役的保障

空中戰役情報偵察保障

及時而又難確的情報是空中戰役勝利的一個重要因素,是空中作戰能力的增因,把蒐集到的敵方國家、地區和戰場上的各種情報加以綜合分析,是空中戰役指揮官走下決心必不可少的步驟。其情報偵察的重點和主要內容包括:敵人的對空防禦能力和敵人使用對空防禦力量的計劃、突擊目標的環境以及對目標的轟炸效果。這些重要情報有助於空中戰役指揮官制定或修正空中戰役計劃;確定或進一步調整兵力規模、編成和打擊時間,制定新的作戰方案,對敵實施新的空中打擊。
空中戰役中,監視和偵察通常同時進行,監視主要是提供敵人發動進攻和造成威脅的預警,發現敵人活動的變化。然後進一步組織偵察,加以核實,取得有關特別重大事件的詳細情報資料,以使指揮官據以採取新的措施,有選擇地使用適當的空中兵力兵器打擊敵方。
情報偵察系統以衞星偵察監視為主,結合運用飛機偵察、無線電技術偵察、武官、謀報、特種部隊偵察以及空中預警機等。衞星(航天)偵察是空中戰役的主要偵察手段,空中戰役中一般可同時動用數顆至十多顆,嚴密覆蓋整個戰區。主要有電子偵察衞星、導彈預警衞星、照相偵察衞星等,通過空間照相、等手段,獲取敵方機場、導彈發射場及空中或地面部隊運動情況等戰役情報。飛機偵察是空中戰役的重要保障手段。美空軍戰術偵察機部隊屬航空隊建制,每個偵察機聯隊下轄l~2箇中隊,每中隊編制飛機8~18架。空中戰役中各種偵察機與預警機可佔參戰飛機總數的7%左右。主要採取照相偵察、電子偵察、空中監視等手段,獲取戰場上戰役縱深內敵方兵力部署、武器裝備、工事構築、交通運輸及氣象情報等。偵察方式有氣象偵察、預先偵察、直接偵察和效果偵察等。無線電技術偵察是獲取戰役情報的重要手段,可在地面或空中實施,在很寬的波段範圍內截聽對方的無線電及雷達信號。此外,特種部隊偵察和諜報武官偵察等,均可為空中戰役的順利進行提供有價值的情報。

空中戰役電子戰支援

電子戰的總任務是通過干擾、壓制敵方的通信和各種電子系統,在特定的時間內奪取電磁頻譜的局部或全面控制權,破壞和削弱敵人的作戰能力,保持和提高己方的作戰能力。有效的電子戰有助於降低己方參戰飛機的戰損率,提高長期保存航空兵兵力的能力;在己方有選擇地集中兵力突擊重要目標時可減少參戰飛機面臨的危險,保證空中戰役的順利實施。
電子戰區分為電子偵察、電子對抗、電子反偵察、電子反對抗四個方面。電子偵察是使用電子偵察裝置對敵方雷達和通信系統等各種電子設備所發射的信號進行檢測、識別、分析和定位,以查明其參數,為確定戰役打擊目標提供依據。主要手段有偵察衞星、飛機、無人駕駛飛行器及地面偵察站等。電子反偵察用於屏護己方電子設備不被敵方技術偵察發現、識別和定位,其主要手段有積極的光電干擾,直接摧毀敵偵察資源和隱蔽己方設備等。電子對抗是用專門的干擾設備干擾對方的電子設施,使敵方電子設備失靈,主要有積極干擾和消極干擾兩種。電子反對抗是保障己方電子設備正常工作的重要措施,主要是針對敵方施放干擾的種類採取適當的方法予以排除。
空中戰役中,電子戰的重點是偵察、佯動、干擾和摧毀。戰役準備階段重點加強電子偵察、摸清敵防空配系中的警戒雷達、引導雷達、C3I系統,以及武器制導系統的配置情報和性能參數,為爾後實施電子干擾和摧毀創造條件,並用施放干擾和無線電假通信相配合的方法進行電子佯動,欺騙迷惑敵人。在戰役實施過程中,主要採用電子干擾飛機件隨掩護或遠距掩護以及突擊機羣使用自身電子干擾設備相結合的方法,對敵進行電子干擾或摧毀。電子戰飛機在空中戰役中遂行護航任務時,通常以4~5架(有時8架)干擾飛機組成專門的干擾編隊在突擊編隊前方3~5分鐘的距離上飛行,在中、高空用布撒金屬箔片(條)、紅外誘餌彈、積極干擾等手段掩護突擊編隊。到達作戰空域後,干擾編隊在指定空域巡迴飛行,對目標區域實施強烈的電子干擾,掩護突擊編隊攻擊。

空中戰役空中加油保障

在空中戰役中,空中加油極為重要,提供足夠的空中加油能力,可以充分發揮參戰飛機的特有靈活性和最佳效能,可使參戰飛機具備將部隊集結於任何地點攻擊任何目標的能力。反之,如沒有加油機保障,空中戰役中的作戰或空運活動都將難以連續實施。空中戰役中,加油機數量根據戰役規模確定,通常為數十架至數百架,出動架次從數十架次至數萬架次不等,最高可達整個戰役出動總架次的16%。
空中加油能夠晝夜進行,加油方法有硬管加油法、軟管加油法和夥伴加油法等,加油會合方式有伴航會合、定點會合和相迎會合等。空中加油程序為:首先劃定空中加油空域,加油機先於受油機抵達會合點盤旋,在空中指揮控制飛機或地面站引導下加油機與受油機會合,準確佔位,溝通聯繫,然後按申請加油量加油。為轟炸機加油時一般為1:l,為戰鬥機加油時為 1: 4~l: 6,為編隊加油只能依次進行,先完成加油的飛機仍要在加油機尾後或一側編隊飛行,直到整個編隊加完油後才脱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