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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協定待遇
鎖定
税收協定待遇是指按照税收協定可以減輕或者免除按照國內税收法律規定應該履行的納税義務。[1]
- 中文名
- 税收協定待遇
- 條 件
- 按照税收協定
- 結 果
- 減輕或者免除
- 對 象
- 納税義務
税收協定待遇申請資料
税收協定待遇審批項目
簡單的理解就是,根據國税發〔2009〕3號文對非居民企業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實行源泉扣繳企業所得税的,如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轉讓財產所得以及其他所得應當繳納的企業所得税等項目,要享受税收協定待遇,在納税義務發生之前須到主管税務機關辦理審批申請。
税收協定待遇備案手續
簡單的理解就是,根據國税發〔2009〕3號文對非居民企業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實行源泉扣繳企業所得税的項目外的其他項目,如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等需要享受協定待遇的,就須辦理備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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