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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官司寇·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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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官司寇·敍官》是西周時期文學家周公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秋官司寇·敍官
作    者
周公
創作年代
西周
出    處
《周禮》
作品體裁
散文

秋官司寇·敍官作品原文

秋官司寇·敍官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秋官司寇,使帥其屬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國。刑官之屬:
大司寇,卿一人。小司寇,中大夫二人。士師,下大夫四人。鄉士,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遂士,中士十有二人、府主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縣士,中士三十有二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方士,中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訝士,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朝士,中士六人、府三人、史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司民,中士六人、府三人、史六人、胥三人、徒三十人。
司刑,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剌,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約,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盟,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職金,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司厲,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犬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賈四人、徒十有六人。
司圜,中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三人、史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掌囚,下士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掌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司隸,中士二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五人、史十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罪隸,百有二十人。
蠻隸,百有二十人。
閩隸,百有二十人。 夷隸,百有二十人。 貉隸,百有二十人。
布憲,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禁殺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禁暴氏,下士六人、史三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野廬氏,下士六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蠟氏,下士四人、徒四十人。
雍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萍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司寤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司烜氏,下士六人、徒十有二人。
條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修閭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冥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庶氏,下士一人、徒四人。
穴氏,下士一人、徒四人。
翨氏,下士八人、徒二十人。
柞氏,下士二人、徒二十人。
薙蔟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翦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赤犮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蟈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壺涿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庭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銜枚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伊耆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大行人,中大夫二人。
小行人,下大夫四人。
司儀,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
行夫,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環人,中士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象胥,每翟,上士一人、中士二人、下士八人、徒二十人。 掌客,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掌訝,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掌交,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人。
掌察,四方中士八人、史四人、徒十有六人。
掌貨賄,下士十有六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人。
朝大夫,每國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八人、徒二十人。
都則,中士一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四人、徒八十人。
都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家士亦如之。 [1] 

秋官司寇·敍官作者簡介

周公,姓姬,名旦,是周文王姬昌第四子,周武王姬發的弟弟,曾兩次輔佐周武王東伐紂王,並製作禮樂。因其采邑在周,爵為上公,故稱周公。周公是西周初期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思想家、教育家,被尊為“元聖”和儒學先驅。周公一生的功績被《尚書·大傳》概括為:“一年救亂,二年克殷,三年踐奄,四年建侯衞,五年營成周,六年制禮樂,七年致政成王。”周公攝政七年,提出了各方面的帶根本性典章制度,完善了宗法制度、分封制、嫡長子繼承法和井田制。周公七年歸政成王,正式確立了周王朝的嫡長子繼承製,這些制度的最大特色是以宗法血緣為紐帶,把家族和國家融合在一起,把政治和倫理融合在一起,這一制度的形成對中國封建社會產生了極大的影響,為周族八百年的統治奠定了基礎。著有《周禮》及《詩經》《尚書》的部分篇目。 [2] 
參考資料
  • 1.    崔高維校點.周禮:遼寧教育出版社,1997年03月:62-77
  • 2.    薛婷婷.周公和他的“明德慎罰”:西南政法大學,2009年:第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