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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壞樂崩

(奴隸制向封建制過渡時期中奴隸制度的瓦解和崩潰)

鎖定
春秋時期社會歷史大變動引起的古代典章制度的破壞,一般僅指奴隸制向封建制過渡時期中奴隸制度的瓦解和崩潰。 [1] 
中文名
禮壞樂崩
定    義
春秋時期社會歷史大變動引起的古代典章制度的破壞,一般僅指奴隸制向封建制過渡時期中奴隸制度的瓦解和崩潰
中國在夏、商時代已經建立起禮樂制度,到西周時期已臻於完善。這種禮樂制度是以宗法的血緣關係為基礎建立起來的,具有嚴格的尊卑、上下的等級制的特點。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禮樂制度開始崩潰瓦解,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①僭越。例如,按照周禮的規定,只有天子才可以用“八佾舞”,但魯國大夫季孫氏居然也“八佾舞於庭。”此類大夫甚至陪臣僭越國君之禮的事件春秋時期甚多。②篡弒。例如,齊國大夫陳恆弒齊簡公,魯國的孟孫、叔孫、季孫氏三分公室等。臣弒君,子弒父的事件在春秋時期不斷髮生。③禮儀廢弛或被踐踏。宗廟、祭祀、朝聘、征伐、政令等失去原來秩序,出現混亂狀態。所有這些使得以宗法等級製為核心內容的禮樂制度趨於崩壞。它意味着原有的生產關係的解體。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孔子基金會.中國儒學百科全書: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6: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