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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父性侵上萬兒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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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2014年2月5日聯合國方面就戀童案發表調查報告,對梵蒂岡暨羅馬天主教廷進行了極為猛烈的抨擊,迅即引發全球矚目。梵方已就此聲明回駁。這份措辭嚴厲的報告由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做出,痛批梵蒂岡不承認戀童案造成的嚴重後果和影響,也未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兒童免受性侵犯。報告指出,一些兒童仍有可能繼續遭受神職人員的侵害。 [1] 
中文名
神父性侵上萬兒童事件
宗    教
天主教
發生時間
2014年2月5日
發生國家
梵蒂岡

神父性侵上萬兒童事件聯合國態度

2014年2月5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下設的兒童權利委員會在剛剛結束的第65屆會議期間根據《兒童權利公約》分別對梵蒂岡、剛果共和國、也門、葡萄牙、俄羅斯和德國的兒童工作報告進行了審議,隨後就相關問題出台了結論性意見和建議。日內瓦當地時間2月5日,該委員會就梵蒂岡教廷管轄範圍內持續發生的性虐兒童及有罪不罰問題舉行新聞發佈會,敦促羅馬天主教廷立即清除所有據信或涉嫌參與性虐待青少年兒童罪行的神職人員。
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現任主席桑德伯格(Kirsten Sandberg)5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根據眾多國家調查委會的報告,梵蒂岡教廷統轄下的天主教神職人員在世界各地對數以萬計的兒童實施了性虐待。然而,依據教廷的“沉默規則(code of silence)”,相關罪行很少會被上報地方執法機關;同時,為了遮掩醜聞,肇事者往往被從一個教區調往另一個教區,或者從一個國家調往另一個國家。兒童權利委員會對此表示嚴重關切。
桑德伯格説,“委員會通過調查發現,梵蒂岡教廷的確採取了一些政策和措施,導致性虐兒童罪行以及肇事者逍遙法外的問題持續發生。長期以來,梵蒂岡一直把維護教廷聲譽和包庇犯法神職人員 [2]  置於兒童的最佳利益之上,委員會對此深表遺憾,並強烈敦促教廷立即對教會法(Canon Law)進行修訂,把針對兒童實施的性虐待明確認定為犯罪,而不是‘道德敗壞(delicts against the moral)’,同時廢除所有要求受害者保持緘默的規定。”
桑德伯格援引委員會的結論性意見指出,儘管梵蒂岡於1989年就正式簽署了《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但其教會法中的一些條款仍與公約準則不相一致,特別是在保護兒童免遭歧視、暴力和一切形式的性剝削和性虐待方面。委員會就此建議教廷建立相關機制,對在其管轄下的所有個人和機構,包括天主教會學校以及梵蒂岡城國(Vatican City State)實施監督,確保《兒童權利公約》得到尊重和落實,同時開展系統性的培訓,讓所有神職人員瞭解公約內容。
此外,兒童權利委員會還呼籲教廷充分利用其道德權威,譴責基於青少年兒童性取向或其父母性取向的一切形式的騷擾、歧視或暴力侵害行為,並支持在國際一級消除將同性戀定罪化的努力。 [3] 

神父性侵上萬兒童事件歷史事件

牧師性侵百名兒童 愛爾蘭教會串通警察隱瞞事實 [4] 
百餘人控告牧師性侵犯 美國教會賠償1.2億了事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