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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建華
(山西襄汾聚仙飯店老闆)
鎖定
- 中文名
- 祁建華
- 人物事件
- 8·29臨汾飯店坍塌事故
祁建華人物經歷
2020年9月3日,祁建華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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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建華人物事件
主詞條:8·29臨汾飯店坍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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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建華事發經過
2020年8月29日,聚仙飯店發生坍塌事故,截至8月30日3時45分,救援結束,共致29人遇難 7人重傷21人輕傷。當地官方人士介紹,飯店坍塌疑因在預製板(樓板)上方加蓋搭建物,造成房屋結構承重出現問題。坍塌飯店所在村莊村主任稱,涉事飯店於上世紀80年代開始修建,未進行專業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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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被襄汾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2021年8月16日,山西省公佈了臨汾市襄汾縣聚仙飯店“8·29”重大坍塌事故調查報告。祁建華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襄汾縣公安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祁建華一案宣判
2022年4月29日,山西省襄汾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襄汾縣聚仙酒家“8·29”坍塌事故涉及刑事犯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聚仙酒家投資人、經營者祁建華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8月29日9時40分許,襄汾縣陶寺鄉陳莊村聚仙酒家發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28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164.35萬元。聚仙酒家投資人、經營者祁建華長期違法違規佔地建設,在無專業設計、無資質施工的情形下,多次對聚仙酒家盲目改造擴建用於經營活動,且拒不執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處罰決定,在飯店建築存在事故隱患的情況下未採取有效措施而經營使用,導致飯店建築坍塌,造成重大事故後果。祁建華的行為給人民羣眾生命財產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情節特別惡劣。根據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造成的危害後果,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案件審判過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祁建華的各項訴訟權利。宣判後,祁建華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不上訴。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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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山西襄汾一飯店發生部分坍塌續:飯店老闆祁建華被刑拘 .新京報[引用日期2020-09-03]
- 2. 山西襄汾一飯店發生部分坍塌續:飯店老闆祁建華被刑拘 .新京報[引用日期2020-09-04]
- 3. 41名公職人員被處理!這起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公佈 .澎湃新聞[引用日期2021-08-26]
- 4. 山西襄汾聚仙酒家坍塌致29死一案宣判,經營者祁建華獲刑7年 .新京報百家號[引用日期202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