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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龍區國家税務局

鎖定
盤龍區國家税務局是負責當地税款徵收的行政部門,現有機構14個,其中內設機構六個,直屬機構一個,事業單位一個,派出機構六個。
中文名
盤龍區國家税務局
單位地址
昆明市
單位性質
行政機構
單位職責
税款徵收

盤龍區國家税務局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的税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按上級局研究貫徹的意見執行。
2.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局税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3.根據經濟税源和市局下達的税收計劃,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局的税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
4.負責本局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它税收票證的發放和管理工作。
5.負責監督檢查本局的税收執法情況;負責税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6.負責本地出口税收的徵收和管理工作。
7.負責本局的税收會計、統計工作。
8.負責本局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
9.負責本局的機構、編制和人員管理工作。
10.負責本局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訓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
11.負責本局的紀檢、檢察工作。
12.負責本局税收信息化工作,按上級對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做好實施,做好日常維護使用信息系統。
13.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動態,組織税法宣傳工作。
14.承辦上級局和地方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及參與地方協税護税組織的有關工作。

盤龍區國家税務局工作範圍

增值税消費税、中央企業所得税車輛購置税及中央税的滯、補、罰收入。具體負責昆明市盤龍區轄區內國營集體企業個體工商户私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集貿市場商場税款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