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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加工
鎖定
- 中文名
- 異地加工
- 屬 性
- 外發加工業務
- 參 照
- 異地加工有關規定執行
異地加工釋義
同一直屬海關關區企業之間的委託加工業務,參照異地加工有關規定執行。
異地加工加工貿易
首先,經營單位憑所在地外經貿部門核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和加工企業所在地外經貿部門出具的《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向經營單位主管海關提出申請。
其次,經營單位憑經主管海關審核的《海關異地加工貿易申請表》、《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以及與加工企業簽定的《委託加工合同》等資料向加工企業主管海關辦理合同備案手續。如需實行銀行保證金台帳“實轉”的,經營單位還應按規定交付台帳保證金。
異地加工開展義務
(一)經營單位與加工企業須簽訂符合《合同法》規定的《委託加工合同》。
(二)經營單位不得將保税進口料件轉賣加工企業。
(三)經營單位不得委託D類管理以及未在海關注冊的加工企業開展異地加工業務。
(四)經營單位和加工企業對於異地加工行為對海關負有共同責任。
異地加工海關權力
(二)對經營單位和加工企業實行分類管理,如兩者管理類別不相同,按其較低類別實施監管。
異地加工主要區別
異地加工的經營單位和加工單位最起碼都在中國境內(這點外發加工同),而出料加工是我們由於技術原因,為了加工某種工序(在原因上外發加工和出料加工一樣),要將貨物運到國外由老外給我們加工後再運回國內的情形(外發加工在國內、出料加工在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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