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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省
鎖定
- 中文名
- 生態省
- 生態省
- 省為單位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的制度
- 1999年
- 海南省作出建設生態省的決定
- 已經開展
- 海南、吉林、黑龍江、福建等14省
- 吉林省
- 啓動56個生態省建設優先工程項目
生態省概念
生態省是社會經濟和生態環境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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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個領域基本符合可持續發展的省級行政區域。生態省建設的具體內涵是利用可持續發展理論和生態學、生態經濟學原理,以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和改善環境質量為前提,抓住產業結構調整這一重要環節,充分發揮區域生態和資源優勢,統籌規劃和實施環境保護、社會發展與經濟建設,基本實現區域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實質上生態省就是在一個省域範圍內,以科學發展觀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環境保護基本國策統攬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全局,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環境質量,同時遵循三大規律(經濟增長規律、社會發展規律、自然生態規律),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
生態省我國生態省建設
1983年,于光遠提出“把青海省建設為生態省”。1997年底至1998年初,九三學社顏家安、顏敏撰文提出建設海南生態省,得到海南省委、省政府的重視。1999年初,海南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作出了《關於建設生態省的決定》,並得到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的批准。已有海南、吉林、黑龍江、福建、浙江、江蘇、山東、安徽、河北、廣西、四川、遼寧、天津、山西14個省區市開展了生態省建設。
生態省是中國改革開放的獨創。發軔於海南特區的生態省運動,起源於改革開放對地方自主權的擴大,起源於對傳統經濟發展模式不可持續性的反省,起源於對民主政治的弘揚以及自下而上的草根參與,這是生態省運動的根本意義。
湖北省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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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5省份謀生態省建設 38個國家級生態縣建成 .中國城市低碳經濟網[引用日期2012-11-14]
- 2. 2025年湖北將基本建成生態省,提前5年實現國家目標 .人民資訊[引用日期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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