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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監測

(環境保護項目)

鎖定
環境監測,是指環境監測機構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監視和測定的活動。環境監測是通過對反映環境質量的指標進行監視和測定,以確定環境污染狀況和環境質量的高低。環境監測的內容主要包括物理指標的監測、化學指標的監測和生態系統的監測。 [1] 
環境監測(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是科學管理環境和環境執法監督的基礎,是環境保護必不可少的基礎性工作。環境監測的核心目標是提供環境質量現狀及變化趨勢的數據,判斷環境質量,評價當前主要環境問題,為環境管理服務。
中文名
環境監測
外文名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概    述
確定環境質量及其變化趨勢
實施部門
政府事業部門
目    的
認識環境
特    點
生產性 綜合性 連續性 追蹤性

環境監測學科簡介

環境監測就是運用化學、物理、生物、醫學、遙測、遙感、計算機等現代科技手段監視、測定、監控反映環境質量及其變化趨勢的各種標誌數據,從而對環境質量作出綜合評價的學科。 [2] 
既包括對化學污染物的檢測和對物理(能量)因子如噪聲、振動、熱能、電磁輻射和放射性等污染的監測;又包括對生物因環境質量變化所發出的各種反映和信息測試的生物監測,以及對區域羣落、種羣遷移變化進行觀測的生態監測等。 [2] 
環境監測 環境監測

環境監測環境監測任務

1、經常性
2、監視性
3、提供準確、可靠的監測數據和資料
4、促進環境監測技術的發展 [3] 

環境監測內容

環境監測的過程一般為接受任務,現場調查和收集資料,監測計劃設計,優化布點,樣品採集,樣品運輸和保存,樣品的預處理,分析測試,數據處理,綜合評價等。 [4] 
環境監測的對象:自然因素,人為因素,污染組分。
環境監測包括:化學監測,物理監測,生物監測生態監測

環境監測落實方法

1.落實《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和《國家環境監測“十二五”規劃》。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和《國家環境監測“十二五”規劃》,各地要做好環境質量指標的任務分解及評價説明,把《國家環境監測“十二五”規劃》的主要目標、任務、工程納入地方相關規劃中,確保國家環境監測“十二五”規劃目標的實現。
2.強化監測站標準化建設和達標驗收。
根據《關於開展全國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達標驗收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加強各級環境監測站標準化能力建設,啓動全國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達標驗收工作。各省要積極組織好轄區內市級站和縣級站的標準化建設達標驗收工作,爭取儘早達到整體驗收標準。
3.完善環境監測網絡,擴大監測範圍。
在現有國控監測點位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調整,完善全國地級以上城市空氣質量、重點流域、地下水等重點監測點位和自動監測網絡,發佈“十二五”國控地表水、環境空氣監測網設置方案,擴大城市空氣、地表水監測覆蓋範圍,加強監測預警和網絡管理。
4.推廣衞星環境遙感監測與應用。
推進環境監測天地一體化進程,充分發揮環境遙感技術在國家生態環境狀況調查、自然保護區人類活動監督核查、內陸水體水華與近海赤潮監測、秸稈焚燒、區域環境空氣污染監測、沙塵暴監測等方面的作用,提高環境遙感技術業務化運行水平,服務環境監測管理;推動地方環境遙感監測技術應用。
5.加強對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的監測、評價與考核。
在22 個省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452 個縣全面開展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考核工作,各相關省(區、市)會同省級財政部門組織好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考核,組織好被考核縣的水、氣的監測和數據填報工作,做好省級審核及抽查工作,加強縣域生態環境質量考核,引導基層政府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6.認真開展重金屬監測工作。
按照《關於加強重金屬污染環境監測工作的意見》,部署好、落實好重金屬監測工作。有條件的地區要積極組織開展污染源重金屬自動監測試點工作,探索建立和完善重金屬自動監測管理技術體系。參加燃煤電廠大氣汞排放監測試點工作的地區,要從國家撥付的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中,安排專門經費加強監測站大氣汞排放手工監測的能力建設,儘早滿足監測試點的工作要求。

環境監測目的

環境監測的目的是準確、及時、全面地反映環境質量現狀及發展趨勢,為環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環境規劃等提供科學依據。 [3] 
具體歸納為:
1.根據環境質量標準評價環境質量;
2.根據污染分佈情況,追蹤尋找污染源,為實現監督管理、控制污染提供依據;
3.收集本底數據,積累長期監測資料,為研究環境容量、實施總量控制和目標管理、預測預報環境質量提供數據;
4.為保護人類健康、保護環境,合理使用自然資源,制訂環境法規、標準、規劃等服務。

環境監測特點

技術特點
1、生產性:環境監測的基礎產品是監測數據。
2、綜合性:監測手段包括物理、化學、生物化學、生物、生態等一切可以表徵環境質量的方法;監測對象包括空氣、水體、土壤、固體廢物、生物等客體;必須綜合考慮和分析才能正確闡明數據的內涵。
3、連續性:由於環境污染具有時空的多變性特點,只有長期堅持監測,才能從大量的數據中揭示其變化規律,預測其變化趨勢。數據越多,預測的準確性才能越高。
4、追蹤性:環境監測是一個複雜的系統,任何一步的差錯都將影響最終數據的質量。為保證監測結果具有一定的準確性、可比性、代表性和完整性,需要有一個量值追蹤體系予以監督。 [5] 
政府行為屬性
“環境監測實質上是一項政府行為”,因此環境監測具備了政府機關及其直屬行政事業和科研事業單位的主體要素、行使職權的職能要素和依法實施併產生法律效果行為的法律要素。其政府行為屬性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依法強制性:環境監測部門對污染源的監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監測、污染事故監測、污染糾紛仲裁監測等都具有法定強制執行的特點。
2、行為公正性:環境監測為政府環境決策和社會服務提供準確可靠的監測數據。
3、社會服務性:環境保護是社會公益事業,環境監測具有為改善環境質量服務的職能,是環境保護中的基礎性工作。
4、任務服務性:環境監測具有為環境管理服務的職能,其任務主要是由各級環保局下達。 [6] 

環境監測基本程序

根據監測目的,進行現場調查,收集相關信息和資料(水文、氣候、地質、地貌、氣象、地形、污染源排放情況、城市人口分佈等)→根據監測技術路線,設計並制定監測方案(包括監測項目、監測網點、監測時間與頻率、監測方法等)→實施方案(布點採樣、樣品預處理、樣品分析測試等)→制定質量保證體系→數據處理→環境質量評價→編制並提交報告。 [7] 

環境監測分類

按監測目的分類
1.監視性監測(例行監測、常規監測)
包括“監督性監測”(污染物濃度、排放總量、污染趨勢)和“環境質量監測”(空氣、水質、土壤、噪聲等監測),是監測工作的主體,監測站第一位的工作。目的是掌握環境質量狀況和污染物來源,評價控制措施的效果,判斷環境標準實施的情況和改善環境取得的進展。
2.特定目的監測(特例監測、應急監測)
(1)污染事故監測:是指污染事故對環境影響的應急監測,這類監測常採用流動監測(車、船等)、簡易監測、低空航測、遙感等手段。
(2)糾紛仲裁監測:主要針對污染事故糾紛、環境執法過程中所產生的矛盾進行監測,這類監測應由國家指定的、具有質量認證資質的部門進行,以提供具有法律責任的數據,供執法部門、司法部門仲裁。
(3)考核驗證監測:主要指政府目標考核驗證監測,包括環境影響評價現狀監測、排污許可證制度考核監測、“三同時”項目驗收監測、污染治理項目竣工時的驗收監測、污染物總量控制監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考核監測。
(4)諮詢服務監測:為社會各部門、各單位等提供的諮詢服務性監測,如綠色人居環境監測、室內空氣監測、環境評價及資源開發保護所需的監測。
3.研究性監測(科研監測)
針對特定目的科學研究而進行的高層次監測。進行這類監測事先必須制定周密的研究計劃,並聯合多個部門、多個學科協作共同完成。 [8] 
按監測介質或對象分類
1、水質監測:分為水環境質量監測和廢水監測,水環境質量監測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監測項目包括理化污染指標和有關生物指標,還包括流速、流量等水文參數。
2、空氣檢測:分為空氣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測。空氣監測時常需測定風向、風速、氣温、氣壓、濕度等氣象參數。
3、土壤監測:重點監測項目是影響土壤生態平衡的重金屬元素、有害非金屬元素和殘留的有機農藥等。
4、固體廢物監測:包括工業廢物、衞生保健機構廢物、農業廢物、放射性固體廢物和城市生活垃圾等。主要監測項目是固體廢棄物的危險特性和生活垃圾特性,也包括有毒有害物質的組成含量測定和毒理學實驗。
5、生物監測與生物污染監測:生物監測是利用生物對環境污染進行監測。生物污染監測則是利用各種檢測手段對生物體內的有毒有害物質進行監測,監測項目主要為重金屬元素、有害非金屬元素、農藥殘留和其他有毒化合物。
6、生態監測:觀測和評價生態系統對自然及人為變化所作出的反應,是對各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時空格局的度量,着重於生物羣落和種羣的變化。
7、物理污染監測:指對造成環境污染的物理因子如噪聲、振動、電磁輻射、放射性等進行監測。 [9] 
按專業部門分類
可分為:氣象監測、衞生監測、資源監測等。 [10] 
此外,又可分為:化學監測、物理監測、生物監測等。
按監測區域分類
1、廠區監測:是指企、事業單位對本單位內部污染源及總排放口的監測,各單位自設的監測站主要從事這部分工作。
2、區域監測:指全國或某地區環保部門對水體、大氣、海域、流域、風景區、遊覽區環境的監測。 [10] 

環境監測技術路線

環境監測技術路線是指在一定時期內,為完成一定的任務、達到一定的目的而採取的技術手段和途徑。
特點
1、穩定性與變動性
2、技術手段和途徑的多樣性
3、目標任務與手段途徑的最佳適配性 [11] 
意義
環境監測技術路線決定着環境監測的發展方向,制約着監測技術的選擇與應用,影響着監測方案的制定與實施。 [11] 
參考資料
  • 1.    胡志民 .經濟法 :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 ,2006年
  • 2.    但德忠.環境監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6-6
  • 3.    但德忠.環境監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7-7
  • 4.    做好計量認證逐步提高環境監測水平  .百度學術.2011[引用日期2017-11-28]
  • 5.    但德忠.環境監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8-8
  • 6.    但德忠.環境監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8-9
  • 7.    但德忠.環境監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1-12
  • 8.    但德忠.環境監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0-11
  • 9.    但德忠.環境監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0-10
  • 10.    但德忠.環境監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1-11
  • 11.    但德忠.環境監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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