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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聯邦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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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德語:Bundesgericht,法語:Tribunal fédéral,意大利語:Tribunale federale,羅曼什語:Tribunal federal),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總部所在地為沃州洛桑的聯邦法院大樓。是瑞士聯邦的最高法院。 [1] 
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是瑞士政治體系中政府三大部門之一即司法部門的組成部分。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是瑞士最高司法機構。法院內設民事刑事、公法和社會法法庭,現有聯邦法官38名,均由議會選舉產生,正、副院長每兩年改選一次。現任聯邦法院院長為吉爾伯特·考利(Gilbert Kolly),副院長為烏爾裏希·邁爾(Ulrich Meyer)。 [1] 
瑞士聯邦法院的兩個社會保障部門(原聯邦保險法院,是聯邦法院中一個組織上獨立的部門)位於盧塞恩 [1] 
中文名
瑞士聯邦最高法院
德語名稱
Bundesgericht
法語名稱
Tribunal fédéral
意大利語
Tribunale federale

目錄

  1. 1 職責

瑞士聯邦最高法院職責

依據瑞士聯邦憲法,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的職責是:處理涉及聯邦法律、國際公法、州與州之間關係的法律的案件,各州憲法的權利管理,市鎮的自治權(以及各州賦予其它人民團體的自治權)管理,管理聯邦(或州)有關政治權利的修訂。此外,瑞士還設有聯邦行政法院和聯邦刑事法院,負責審理行政申訴或上訴案件、瀆職案件及恐怖襲擊泄密叛國、洗錢等特殊刑事案件。 [1] 
參考資料
  • 1.    瑞士  .中國法官培訓網[引用日期20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