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現金股息

鎖定
現金股息是以現金形式支付的股息。是股息支付的最常見形式。企業在一個或半個經營週期結束後,從盈餘中提取一些現金直接支付給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形式有:常規股息、額外股息和特殊股息。 [1] 
中文名
現金股息
外文名
cash dividend
形    式
現金
類    別
股息

現金股息發放方式

企業股東支付的現金,一般來自企業的當期盈利或累計利潤。所有股息都必須由董事會公佈,收取股息者需要繳付税項·發放現金股利的多少主要取決於公司股利政策和經營業績。

現金股息發放原因

上市公司發放現金股利主要出於三個原因:
1、投資者偏好
2、減少代理成本
3、傳遞公司的未來信息
4,影響未來股價

現金股息實施條件

公司採用現金股利形式時,必須具備兩個基本條件:
第一.公司要有足夠的未指明用途的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潤);
第二.公司要有足夠的現金

現金股息賬務處理

現金股利是以現金方式向股東派發的股利,也是最常見的一種股利派發方式。投資者之所以投資於股票,主要是希望得到較一般投資者多的現金股利。發放現金股利,必須具備三個條件:1 有足夠的留存收益;2 有足夠的現金;3 有董事會的決定。例1:A公司董事會於某年12月1日宣佈發放股利,優先股1000股,每股2元,普通股10000股,每股1元。過户截止日為該年度12月20日,股利開始發放日期為次年1月5日。會計處理如下:
宣佈發放股利時:
借:利潤分配12000
———應付普通股股利100002
派發現金股利時:
———應付普通股股利10000
貸:銀行存款12000
參考資料
  • 1.    陸雄文.管理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