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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
(樂山馬邊彝族自治縣建設鎮黨委書記、四級調研員)
鎖定
王芳,女,漢族,1970年12月生,四川馬邊人,省委黨校在職大學學歷。1993年2月參加工作,2001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樂山馬邊彝族自治縣建設鎮黨委書記、四級調研員。
- 中文名
- 王芳
- 性 別
- 女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
- 籍 貫
- 四川馬邊
- 出生日期
- 1970年12月
王芳人物履歷
1993年2月至2005年9月,在馬邊彝族自治縣計劃統計局工作;
2005年9月至2007年12月,任馬邊彝族自治縣統計局副主任科員;
2007年12月至2010年6月,任馬邊彝族自治縣勞動鄉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10年6月至2011年8月,任馬邊彝族自治縣老河壩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11年8月至2016年5月,任馬邊彝族自治縣老河壩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6年5月至2020年5月,歷任馬邊彝族自治縣荍壩鄉黨委書記、一級主任科員、四級調研員;
2020年5月至今,任馬邊彝族自治縣建設鎮黨委書記、四級調研員
王芳人物事件
王芳審查調查
王芳依法雙開
2023年4月,經馬邊彝族自治縣委批准,縣紀委監委對建設鎮原黨委書記、四級調研員王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芳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規決策導致他人以虛假項目資料獲取補助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協調、資金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王芳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馬邊彝族自治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王芳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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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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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四川:6人被查 .金台資訊[引用日期2023-02-13]
- 2. “案”理説 | 糖衣炮彈撂倒的女書記 .中共四川省紀委、四川省監察委員會[引用日期2024-01-29]
- 3. 馬邊彝族自治縣建設鎮原黨委書記、四級調研員王芳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嘉廉話 微信公眾號[引用日期2024-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