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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範

(中共情報保衞人員)

鎖定
王範 (1905~1967),原名張庭譜,字賢普,江蘇省如東縣上漫鄉(今飲泉鄉)人,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1]  ,曾當選為中共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中共上海市委委員,江蘇省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省人民委員會委員。 [2] 
中文名
王範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05年
逝世日期
1967年
出生地
江蘇如東

王範參加紅軍武裝暴動

1928年,江蘇如皋西鄉“五一”農民起義失敗,白色恐怖籠罩着如皋東鄉,王範仍在當地堅持鬥爭。1930年春,他與紅十四軍一支隊二大隊代表馮步洲取得聯繫,召開有80餘人參加的會議,健全了上、下漫一帶中共黨的組織。王範被推選為黨支部書記,並決定進行武裝暴動的準備工作。
為購買槍支彈藥,王範帶領黨員向地主、富農徵集了3萬多銀洋,送到紅十四軍軍部去,並配合紅軍攻打江家園,擊斃惡霸吳省吾。一些大地主驚恐萬狀,紛紛逃亡。
不久,大批國民黨軍隊開到掘港一帶對紅軍實行“圍剿”,活躍在如東一帶的紅軍隊伍失散,地主武裝挨家挨户搜查共產黨人和紅軍戰士,王範不得不轉移上海。

王範考入上海巡捕房進行地下工作

1931年1月,王範考上巡捕,在上海四馬路巡捕房當巡捕。未幾,即與打入巡捕房的黨員取得聯繫,於1931年11月正式恢復了黨的組織關係,旋任四馬路巡捕房黨支部書記,從事黨的地下活動。
1932年4月,因滬中區委宣傳部負責人被捕叛變,王範被捕。那個叛徒只知道王範當過紅軍,不知道他是巡捕房黨支部書記。在對證時王範全盤否認,國民黨當局沒有掌握到任何證據,只好以“共產黨嫌疑犯”的“罪名”判處王範10年有期徒刑,解往南京陸軍監獄關押。

王範奔赴延安後從事保衞工作

1937年8月,抗日戰爭全面爆發,經八路軍駐南京辦事處與國民黨當局交涉,王範獲釋。在出獄的當天,就要求恢復黨的組織關係,並接受了黨組織分配的工作。同年10月,改名王凡,奔赴延安,進中央黨校學習,擔任黨總支組織委員。
1938年4月起,王範開始從事黨的治安保衞工作,在延安(邊區)保安處先後擔任科長、副部長等職務,負責保衞中共中央機關、毛澤東主席。在此期間,領導偵破了一起暗藏敵特的重大案件,被評為“鋤奸模範”,受到黨中央及西北局的表揚和獎勵。

王範任職熱河期間抓捕敵特

抗日戰爭勝利後,王範調任熱河省公安廳副廳長,後任冀察熱遼區行署公安局長、冀察熱遼社會部副部長兼熱河省公安廳廳長。
1946年,領導破獲了赤峯天主堂反革命案。當時“北平軍事調處執行部”國民黨方面的代表為此案件向美國代表馬歇爾“告狀”。熱河省公安廳即把確鑿罪證交給“執行部”,並當面對證。結果美、蔣代表在事實面前啞口無言,狼狽不堪。在此之後,王範帶領公安人員偵破了一起重大的“黑龍土匪案”,一次捕獲300多名土匪,解除了林西境內的匪患。

王範保障中央機關和毛主席進入北平

1949年初,中共中央社會部要王範為中共中央機關、毛澤東主席進駐北平做好準備工作。北平和平解放時,敵情十分複雜,王範夜以繼日地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為中共中央機關及領導同志安排住地,佈置警衞。同年4月,毛澤東主席等中央領導進入北平時,王範乘坐第一輛汽車在前面開路,勝利地完成了保衞任務。

王範破獲敵特對上海的破壞活動

渡江戰役開始,王範接受進入上海後的安全保衞工作任務,着手組建了中共中央華東局保衞處。
1949年5月,上海解放,王範率領保衞處的幹部、戰士進入上海。當時,上海敵特活動十分猖獗,謀圖暗害華東局首長。王範配合公安機關加強偵破工作,使國民黨特務頭子戴笠毛人鳳培植的親信、暗殺老手劉金德以及“反共救國軍”的一些頭目紛紛落網,確保了華東局黨政機關及領導人的安全。
1950年初,王範調任華東軍政委員會公安部副部長。1955年,擔任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中共黨組書記、檢察長。堅持“有反必肅,有錯必糾”的方針,頂住來自“左”的和右的干擾,敢於依法辦事,維護社會主義法制。

王範遭受不公正處分被下放基層

1956年,為了在清案工作中統一政策思想,總結經驗教訓,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中共上海市委的指示,搞了“清案二十八條”和“冤錯案例”,多次在幹部會上強調捕人要少,打擊要準,可捕可不捕的堅決不捕,不要像“貓兒爪子”就知道抓人。
結果在整風反右運動中,被扣上“忽視黨的領導”、“忽視無產階級專政”、“思想右傾”、“立場不穩”、“包庇反革命”等帽子,多次受到重點批判。但堅持真理,闡明自己的正確主張,在巨大的壓力下並不屈服。之後,中共上海市委對王範作出“調職、不作處分”的決定,下放到上海七一人民公社擔任工業部副部長,後任公社黨委副書記。
1962年,王範調江蘇省體育運動委員會任中共黨組書記、體委主任。

王範文革中遭受迫害自殺身亡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後,王範深入到一些省市進行考察,目睹許多老幹部被衝擊、被罷官,並且遭到體罰和批鬥,覺得不可思議,預感到這場動亂必然會給黨的事業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於是,他寫信給中共中央和毛澤東主席,如實反映各地情況。
1967年1月12日,王範給中央領導人寫信稱“我跟黨走了41年,沒有任何對不起黨對不起組織,真正做到無愧於人民,無愧於黨。現在通行着一條極端錯誤的路線,被壞人利用,我盡到最後的努力,灑盡我最後的熱血為黨盡忠。”然後開槍自殺身亡。

王範平凡昭雪

1978年4月,中共江蘇省委為王範平反昭雪。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