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稷
鎖定
- 本 名
- 王稷
- 所處時代
- 唐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太原祁縣
- 逝世日期
- 822年
- 主要成就
- 鴻臚少卿德州刺史
王稷人物生平
王稷,官至鴻臚少卿,負責朝祭禮儀。身在京城,散盡家財侍奉權貴,視他們官位的高低來進行賄賂,不等稟告他的父親就去施行。廣建宅第,曾奏請借坊地來增加面積;造夾牆、挖洞穴,將金錢填在其中。高品清官貪圖賞宴,一起遊樂,而不怕輿論非議。
[1]
王稷親屬成員
父親:王鍔,河中節度使、同平章事,追贈太尉
母親:辛氏,晉昌郡王辛京杲妹妹
兒子:王叔泰
王稷史書記載
王稷,
[1]
歷官鴻臚少卿。鍔在藩鎮,稷嘗留京師,以家財奉權要,視官高下以進賂,不待白其父而行之。廣治第宅,嘗奏請藉坊以益之,作復垣洞穴,實金錢於其中。貴官清品,溺其賞宴而遊,不憚清議。及父卒,為奴所告稷換鍔遺表,隱沒所進錢物。上令鞫其奴於內仗,又發中使就東都驗責其家財。宰臣裴度苦諫,於是罷其使而殺奴。長慶二年,為德州刺史,廣齎金寶僕妾以行。節度使李全略利其貨而圖之,故致本州軍亂,殺死王稷,其室女為李全略所虜,以妓媵處之。稷子叔泰。
開成四年,滄州節度使劉約上言:“王稷為李全略所殺,家無遺類。王稷之男王叔泰,時年五歲,郡人宋忠獻匿之獲免,乃收養之,今已成長。臣獎其義,忠獻已補職,叔泰津送以聞。”文宗詔曰:“王鍔累朝宣力,王稷一旦捐軀,須錄孤遺,微申憫念。王叔泰委吏部與九品官,令奉祭。”
- 參考資料
-
- 1. 舊唐書 卷一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8-12-16]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11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名字太很难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