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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峯

(山西省晉城市公安局二級高級警長)

鎖定
王旭峯,男,1962年4月出生,漢族,山西省武鄉縣人,1989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10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學歷。任山西省晉城市公安局二級高級警長。 [1] 
2022年6月,晉城市檢察機關依法對王旭峯決定逮捕。 [3] 
中文名
王旭峯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山西武鄉
出生日期
1962年4月 [2]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王旭峯人物履歷

1984年7月至1985年6月在晉東南地區公安處工作;
1985年6月至1995年8月在晉城市公安局工作;
1995年8月至2002年11月任陵川縣公安局副局長;
2002年11月至2006年12月任晉城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支隊長;
2006年12月至2008年10月任晉城市公安局副調研員;
2008年10月至2008年11月提名為晉城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局長;
2008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晉城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局長;
2015年3月至2017年7月任晉城市公安局北石店分局局長;
2017年7月至2017年9月任澤州縣政府黨組成員、縣公安局黨委書記;
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任澤州縣政府黨組成員,縣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7年12月任澤州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1] 
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澤州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2019年12月至2021年4月,澤州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晉城市公安局二級高級警長;
2021年4月至今,晉城市公安局二級高級警長。 [2] 

王旭峯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至2021年,王旭峯多次借中秋節等過節之機,違規收受下屬等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禮品禮金,共計77萬餘元。2017年底,王旭峯為其女操辦婚事過程中,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禮金,共計15萬餘元。 [4] 
2021年11月24日,晉城市公安局二級高級警長王旭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晉城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依法雙開
2022年4月,王旭峯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依法逮捕
2022年6月,晉城市公安局原二級高級警長王旭峯涉嫌受賄一案,由晉城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晉城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沁水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沁水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旭峯作出逮捕決定。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