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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明

(中國基督教殉教牧師)

鎖定
王志明於1907年出生在雲南武定縣。王志明於1921年在祿豐縣大菁小學讀書,3年後,被父親送到灑普山中國內地會興辦的學校。1926年,王志明完成學業,成為教會學校的教員。1951年,44歲的王志明在昆明由儲懷安按立為牧師。1956年,王志明以牧師身份,擔任苗族代表團副團長,上北京參加國慶典禮,受到毛澤東的接見。 [1] 
中文名
王志明
國    籍
中國
民    族
苗族
出生日期
1907年
逝世日期
1973年12月29日
職    業
基督教牧師
出生地
雲南省武定縣
信    仰
基督教
王志明於1907年出生在雲南武定縣。在他出生的前一年,中國內地會宣教士郭秀峯、師明慶將救贖的好消息帶到了他們的家鄉。宣教士在當地修建學校、醫院,幫助苗民擺脱了愚昧、醫治了肉體的痛苦。當地苗民被西方宣教士的作為所感動,見證了耶穌基督的慈愛,因此紛紛放棄偶像崇拜,歸向真道。
王志明於1921年在祿豐縣大菁小學讀書,3年後,被父親送到灑普山中國內地會興辦的學校。1926年,王志明完成學業,成為教會學校的教員。並受教會指派,先後在嵩明、祿豐兩縣教學、宣教,1935年,回到武定縣,從事教書、宣教工作。抗戰爆發後,西方宣教士被內地會派往別處工作,王志明遂成為灑普山總堂的傳道人,1944年,被推選為武定地區教會的會長。教會在王志明的牧養下,福音傳播迅速,據有關資料記載,“到‘解放’前夕,僅武定縣內,就有5500多苗、彝、傈僳族羣眾受灑普山總堂之感召,信了耶穌。”此外,王志明還翻譯編纂了苗文的《頌主聖歌》,在苗族中廣為流傳。1951年,44歲的王志明在昆明由儲懷安按立為牧師。此時,雲南已成為“解放區”。王志明遵循“順服掌權者”的教導,與其它五位苗族教會領袖在政府要求下籤署了“三自宣言”。但他拒絕參加任何批鬥大會,認為“我的手曾為眾多信徒施洗,不可用來沾染罪惡。”不久,灑普山教堂被關閉,王志明被迫參與“勞動生產”。作為基督的忠僕,王志明深知“順從神,不順從人”的教導,在“上帝的旨意”與“愷撒的命令”發生矛盾時,他毅然順從神的旨意。儘管聚會被禁止,但為了幫助主“牧養羊羣”,他仍帶領信徒秘密聚會。在嚴酷的政治環境下,他們的聚會很快被取締。王志明被以“死不悔改,繼續從事宗教間諜”的罪名遭到逮捕,在祿勸縣監獄呆了幾個月。由於王志明在苗族中擁有極高威望,政府出於民族政策的需要,將王志明釋放,並讓他擔任楚雄州政協籌委會。1956年,王志明以牧師身份,擔任苗族代表團副團長,上北京參加國慶典禮,受到毛澤東的接見。此後,王志明到武定縣文化館工作,並當選第一屆州政協委員。文革開始後,對基督徒的逼迫愈加猛烈,王志明牧師效法初代信徒,堅守主道,不向“愷撒”獻祭。1969年,他和21位同工為被捕,在獄中遭受非人的虐待。1973年12月29日,在萬人批鬥大會上,一生忠心愛主的王志明牧師被判處死刑,王志明用自己的鮮血走完了在世的天路歷程,在主懷裏安息。文革結束後,中央撥亂反正,為王志明平反,當地政府補發1,300元人民幣給王志明的家人作為安撫。1981年,他的墓前豎立起紀念碑,成為在文革中殉道,得到公開紀念的少數基督徒。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