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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強

(海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

鎖定
王志強,男,1963年2月出生,江西南昌人,漢族,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1979年9月參加工作,1982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海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23年11月,海南檢察機關依法對王志強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11-12] 
中文名
王志強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江西南昌
出生日期
1963年2月
畢業院校
中央黨校

王志強人物履歷

歷任武警海南省總隊海口市支隊政治處副主任、總隊政治部組織處處長、組織處副處長,省公安消防總隊政治部組幹處處長,洋浦經濟開發區公安消防支隊政委,省投資環境投訴中心副處級紀檢員、監察員,省紀委、省監察廳政策法規調研室副主任,主任,省紀委辦公廳主任,省紀委、省監察廳第六派駐紀檢組(監察室)組長。 [3] 
2016年5月,任海南省紀委派駐省財政廳紀檢組組長、省財政廳黨組成員 [4] 
2017年1月,任海南省紀委省監委派駐省財政廳紀檢監察組組長。 [1]  [7] 
2018年6月,任中共儋州市委委員、常委、市紀委書記,提名為儋州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候選人。 [2]  [5] 
2018年9月,任儋州市委委員、常委、市紀委書記,儋州市監察委員會代理主任。
曾任海南省儋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儋州市監察委員會主任;海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1-2]  [8-9] 
2023年3月辦理退休。 [10] 

王志強擔任職務

中國共產黨海南省第七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6] 

王志強人物事件

王志強違紀被查

2023年4月,海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王志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海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0] 

王志強開除黨籍

2023年10月,經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紀委監委對海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王志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志強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插手工程項目。利用職務便利在經營許可證辦理、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志強身為長期在紀檢監察系統工作並擔任重要職務的黨員領導幹部,喪失黨性原則,背棄職責使命,執紀違紀,執法犯法,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海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志強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1] 

王志強提起公訴

2023年11月,海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王志強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海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海口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志強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海口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志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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