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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剛

(廣東省鐵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

鎖定
王剛,男,1962年10月生,漢族,吉林通榆人,大學本科學歷,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鐵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2] 
2021年12月1日,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廣東省鐵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王剛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3] 
2022年,王剛(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4] 
中文名
王剛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吉林通榆
出生日期
1962年10月

王剛人物履歷

2000年11月任廣深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
2001年9月任廣深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兼總工室主任
2003年8月任廣深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
2004年11月任鄭西客運專線公司籌備組技術裝備部部長
2005年12月任鄭西鐵路客運專線有限責任公司技術裝備部部長
2007年2月任廣州鐵路(集團)公司副總工程師
2007年11月任廣州鐵路(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2010年8月任廣州鐵路(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兼任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有限公司籌備組常務副組長
2010年12月任廣州鐵路(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兼任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有限公司總經理
2012年9月任廣東省鐵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兼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有限公司總經理
2013年5月任廣東省鐵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兼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有限公司總經理
2014年9月至今任廣東省鐵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1] 

王剛人物事件

王剛違紀被查

2021年7月,據廣東省紀委監委官方微信消息,廣東省鐵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王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王剛依法雙開

2021年12月1日,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省鐵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王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利用職權為有關企業產品銷售提供幫助並約定收受好處費;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接、工程驗收和產品銷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剛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3] 

王剛提起公訴

2022年,廣東省鐵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董事王剛(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剛利用其擔任廣州鐵路(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廣東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有限公司總經理、廣東省鐵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等職務之便,以及利用其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4] 

王剛公開通報

2022年12月,廣東省紀委監委通報十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省鐵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王剛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2019年至2021年,王剛在春節期間,先後3次收受私營企業主所送高檔酒水一批。2014年至2021年,王剛先後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飲用高檔酒水。王剛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0月,王剛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