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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傑

(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原縣委書記)

鎖定
王傑,男,土家族,1964年8月生,重慶市石柱縣人,大學文化、農學學士,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縣委書記。 [1] 
2020年12月,王傑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 
中文名
王傑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土家族
籍    貫
重慶市石柱縣
出生日期
1964年8月
畢業院校
西南農業大學

王傑人物履歷

1981.09——1985.07,西南農業大學農學系農學專業大學學習,獲農學學士學位;
1985.07——1985.09,四川省石柱自治縣萬朝鄉黨委副書記;
1985.09——1988.10,四川省石柱自治縣沿溪鄉黨委書記;
1988.10——1990.03,四川省石柱自治縣南賓區副區長;
1990.03——1992.09,四川省石柱自治縣南賓區區長;
1992.09——1993.11,四川省石柱自治縣下路區委書記;
1993.11——1997.06,四川省石柱自治縣下路區工委書記;
1997.06——1997.11,重慶市石柱自治縣下路區工委書記;
1997.11——2006.12,重慶市石柱自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其間:1998.05——1998.11,掛職任上海松江區區長助理;1996.09——1998.06,在西南師範大學人文地理學專業研究生課程班學習);
2006.12——2007.02,重慶市綦江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
2007.02——2008.10,重慶市綦江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
2008.10——2009.02,重慶市秀山自治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副縣長、代理縣長;
2009.02——2015.07,重慶市秀山自治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黨組書記;
2015.07——2015.09,重慶市秀山自治縣委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黨組書記;
2015.09——2020.05,重慶市秀山自治縣委書記。 [3-5] 
中國共產黨重慶市第五屆委員會委員。 [6] 

王傑違紀被查

2020年4月23日,據重慶市紀委監委消息: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縣委書記王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重慶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王傑依法雙開

2020年12月8日,據重慶市紀委監委消息:經重慶市委批准,重慶市紀委監委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縣委原書記王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傑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落實黨中央脱貧攻堅決策部署打折扣,落實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意見搞變通;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屬吸收存款提供幫助;違規干預執法活動;大搞權錢交易,家風敗壞,在職務晉升、土地規劃調整、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傑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重慶市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中央紀委審核、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傑開除黨籍處分;由重慶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重慶市第五次黨代會代表、秀山縣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5] 
2020年11月27日,中國共產黨重慶市第五屆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中共重慶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王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重慶市委常委會之前作出的給予王傑開除黨籍的處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