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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畫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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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畫像》是2005年4月1日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發行的圖書,該書的作者是 [美] 布倫特·E·特維 [1] 
書    名
犯罪心理畫像
作    者
布倫特·E·特維
譯    者
李玫瑾
出版社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5年4月1日
頁    數
680 頁
定    價
88.00 元
裝    幀
平裝
ISBN
7811090619

犯罪心理畫像圖書簡介

犯罪心理畫像,就是在偵查階段根據已掌握的情況對未知名的犯罪嫌疑人進行相關的行為、動機、心理過程以及人員心理特點等分析進而通過文字形成對犯罪嫌疑人的人物形象及活動徵象的描述。它通過對作案人遺留的反映其特定犯罪心理的各種表象或信息的分析,來刻畫作案人犯罪心理進而服務於偵查工作。

犯罪心理畫像概念綜述

犯罪心理畫像其實是一個動態的偵查過程。它應該貫穿於全部偵查過程中,不能與其他偵查措施相分離,並且隨着案件的終結才能最後結束。
犯罪心理畫像 犯罪心理畫像
犯罪心理畫像的基本理論包括犯罪心理畫像技術指標體系與個案偵查中犯罪心理畫像的一般步驟、方法和要求兩個方面,加強個案偵查中犯罪心理畫像實踐是發展和完善犯罪心理畫像基本理論的關鍵。犯罪心理畫像是四種技術的聯合體。即刑事偵查法醫鑑定法、心理評估和文化人類學的應用。其一般程序是把犯罪現場和法醫鑑定的信息,以及關於犯罪行為和被害人的有限的細節信息送到心理畫像專家那裏,再由他們反饋出關於犯罪人的報告。
犯罪心理畫像最初起源於美國聯邦調查局(FBI),20世紀70年代他們成立了行為科學部,最後終於創立了一種被稱為犯罪現場分析(crime scene analysis)的犯罪心理畫像技術。犯罪心理畫像有三種主要的方法,一是美國FBI的犯罪現場分析的方法,他們注重的是現場的各種特徵,他們將現場的特徵和受害人的詳細報告輸入到特徵數據庫中進行畫像,這個數據庫是1979年FBI行為科學部在對36名系列殺人犯和強姦犯訪談的基礎上,建立並發展起來的;二是英國Canter建立的調查心理學的方法,他注重的是犯罪現場的行為特徵所反映的心理學意義,他認為犯罪行為必然反映犯罪人的日常生活行為,因而他提出了犯罪的一貫性假設,並且把這個假設運用到犯罪心理畫像的兩個領域:人際關係的一致性和空間的一致性;三是診斷評估的方法,它基於臨牀的實踐經驗。
心理畫像技術 心理畫像技術
犯罪心理畫像主要適用於系列案件,如系列殺人,系列搶劫,系列盜竊,系列的傷害案件等。它也適用於具有典型特徵的普通案件。
據國外相關的研究,犯罪心理畫像也有多種稱謂:犯罪人畫像(offender profiling)、心理的畫像(psychological profiling)、犯罪人格畫像(criminal personality profile)、行為畫像(behavior profiling)、犯罪現場畫像(crime scene profiling)和犯罪偵查分析(criminal investigative analysis)等。

犯罪心理畫像技術應用

心理畫像技術是依據犯罪心理學原理,以及其他相關科學知識,運用心理分析的方法,對犯罪人在犯罪現場所遺留的物質痕跡,即使是被假裝、被破壞、用現代刑偵手段毫無認定價值的,甚至是似乎毫不起眼的細節,也可以尋找犯罪人的個性心理特徵,從而描繪犯罪人的性別、年齡、種族、職業、學歷等方面的特徵,描繪犯罪人的家庭環境狀況、社會環境狀況以及人際關係、個人生活習慣、生活方式等諸方面的特徵的一種新的刑偵技術手段。 [2] 
在美國聯邦查局工作二十多年的約翰·道格拉斯,被稱為心理描繪技術的先驅專家,他曾這樣寫道:“胡佛時期(約1970年以前)的聯邦調查局只對事實感興趣,任何人只要認為:憑藉對案犯者人物特徵的描述就可以逮着真兇,肯定會被認為是在玩弄巫術。”當然30年後,當時對心理畫像技術在刑偵領域中運用嗤嗤以鼻的人,他們的態度想必是大為改觀了吧?
一、 心理畫像技術的實用性
一門新興的科學,一種新穎的技術,它還不成熟時,人們難免對它產生疑慮,特別是用於刑偵的技術手段是來不得半點玩笑的,對足跡、指紋等痕跡的檢驗是來不得半點含糊的,是必須用科技手段進行實證的,因而人們對剛剛誕生的當時仍在襁褓之中的新生兒“輪廓描繪的藝術”,當然不會形成共識,但是這種被稱之為藝術的手段是否在刑偵領域上派上用場呢?下面我們分如下兩個運用心畫像手段的案例:
案例一
生於1978年美國,22歲的瓦林太太在準備外出倒垃圾時,在自家客廳被歹徒攻擊,瓦林太太穿着一件類似汗衫的寬鬆上衣及一件內褲,案發後,上衣、胸罩及內褲已褪下,腹部被狠狠地連戮數刀,從門前一直到卧室留下許多掐扎的痕跡,現場外還發現了兩顆子彈以及被害人的血被摻入酪乳的瓶子中,歹徒一飲而盡。歹徒分文未取,現場偵察測不出兇手的犯罪動機。 心理分析官針對這一犯罪現場對犯罪嫌疑人作如下的描述:白人,男性、年齡介於25-27之間,消瘦、外貌看似營養不良,本人生活懶散、邋塌,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個性孤僻,不喜歡與同性及異性朋友交往,大部分時間是一個人獨居在家,大約是高中或大專的輟學生,犯罪人一定住在被害人的附近,案發後犯罪人可能是步行回家,兇手很可能會連續作案。 心理分析官之所以這樣下結論有其心理學依據,因為犯罪人在行兇時,沒有刻意地消除那些暴露自己身份的線索。而且這種特定的行兇手段不是一朝一夕就形成的,兇手的這種偏執的妄想大都產生於19歲,並且還有10年左右的“孕育期”。認為兇手年齡在30歲以下是因為附近尚未發現過類似的事件,認為兇手之所以消瘦是因為大抵患有精神病的人,吃飯、睡覺不好,造成營養不良,並且他們大都不注重個人的衞生和儀表的整潔。他們往往獨居。由於疾病原因他們很少可能進大專院校讀。
案例二
犯罪心理畫像 犯罪心理畫像
心理分析官對一個看起來過去一定是間可愛温馨的屋子,由於暴力所致呈現一片狼籍的十幾張現場照片的分析。毀壓着的油畫,砸料的名貴飾物。從客廳、廚房至卧室一直到浴室處,到處散落着壁飾,傢俱、油畫、衣服、花瓶……在牆上,傢俱上其他大件物品也看到“狗屎蛋”,“吹喇叭”……等不雅字跡。 初看起來,這是十幾歲的孩子暴力行為為所致的現場,是一種青春期的報復性的暴力發泄行為。在正常情況下,這種暴力行為是隨意的,他們的行為毫無選擇性,他們會見到什麼就破壞什麼,有時也會出現猥褻的文字或動作,在牆上作畫也常常反映出破壞者的興趣及對人生的態度,但是細細分析現場被破壞的東西,不是全部毀壞,而且部分毀壞,他們的行為是有選擇性的,比如牆上有些有價值的油畫,其被破壞的方式與從不同,有些只是玻璃裱褙損壞,油畫本身未受損壞。室內的一幅畫有小女孩子的大幅油畫,甚至絲毫未損,此外還有摻落在地上的一些瓷瓶也未曾破損,如果是青春期的孩子絕不會如此手下留情的。 廚房與浴室雖然慘不忍睹,可是衞浴設備、鏡子及廚房用品都沒受到真正的損破,門也是安然無恙,只有門把手遭到破壞。青少年最常見的發泄方式,用腳猛踢,在這裏似乎未曾發現。他細觀察衣服的破壞方式更有可疑之外,未曾發生過撕裂、割斷等不可彌補的破壞,牆上留下的“快搞我”這更不是時下青年的“X你”、“X你媽”的流行字眼。心理分析官認為,涉案人不是青春期的男孩,而是比較温和,小心孤獨的女人,年過四十,但不會超過五十,她人際關係不好,甚至一生中曾離婚多次,而且她應該是本宅的家庭成員,因為她對現場未遭破壞的東西有感情。“快搞我”牆上的字把她的年齡、性別暴露無疑,不僅男性不會寫“搞我”年輕的媽媽也不可能如此大膽,最有可能則是那些中年婦女,從屋內沒有被砸過的油畫看,可以斷定她有位非常喜歡的,但沒有與她同住的親人。而且心理分析官認為,這位女人在做出這種砸毀行為之前一週左右,一定遭到過一件讓她產生心理挫折的重大事件。 破案後證實犯罪嫌疑人是位剛過不惑之年的女性,離過婚,有一女孩不在身邊,前些日子曾與新男友感情破裂而鬧翻,時下面臨財務危機,試圖砸毀傢俱而騙取財產保險。五十年代,美國暴力犯罪案件幾乎都能在一年之內偵破;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案件少,每年頂多一萬件;二是兇手與被害人大多都認識,不是配偶、親屬就是鄰居、同事,很少是陌生人之間的殺戮,至於沒有正常犯罪動機,沒有起因的兇殺案例則更少。但是,到了七十年代就完全不同了,每年所發生的兇殺案增加一倍,達兩萬多起,其中每年約有五千多件是懸而未破。懸案約佔1/4,90年代美國國聯邦調查局就用了心理畫像技術,特別是對異常心態的連續殺人案的偵破,每年五千件懸案只剩10%左右。運用心理畫像技術破獲了連續縱火100多起的縱火案,連續殺死33人,陳屍於自家宅中29具屍體的連續殺人案。 由此可見,心理畫像技術的應用,對於無明顯犯罪動機的,連續了暴力殺人、縱火、爆炸等心理異常犯罪是非常有效的。心理畫像對明確偵破思路,縮小偵破範圍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為刑偵工作提供了一條新的思路。
二、心理畫像技術的科學性
心理畫像技術不是犯罪心理學家的主觀臆斷,而是犯罪心理工作者在總結了人類文明成果的基礎上,在刑偵工作中的經驗總結和理論創新,它是科學的,客觀的。不是憑空杜撰的。 1、心理畫像技術是犯罪心理學的新拓展 美國新行為主義學派心理學家托爾曼的三大變量系統,犯罪環境――犯罪心理――犯罪行為之間的既有因果關係又彼此交互作用,行為人的犯罪行為後果,是在外界不良環境的刺激下,個體內在不良心理品德(由其心理及生理基礎認定的)發生變化,導致犯罪行為的發生,出現犯罪的行為是因果鏈。構成了犯罪心理學研究的理論體系,構成了犯罪心理學研究的基礎內容或對象。心理畫像技術正是依據了犯罪心理學的這一基本理論,而且將其進行了新的拓展,在三大變量互動的理論上,對逆向運動,逆向聯繫有了發展。從思維過程上,從犯罪行為分析犯罪心理,從犯罪心理分析犯罪人地生活環境而達到從犯罪行為認定犯罪人的研究思路。心理畫像技術的具體操作過程是這樣的。 犯罪現場――犯罪行為――犯罪心理――犯罪環境――犯罪人。心理畫像技術的這一思維過程是符合犯罪的心理學原理。並且符合犯罪人的犯罪過程的。是科學、客觀的。心理畫像技術依據的是犯罪行為與犯罪心理一致性、互動性原理,從犯罪人的行為特徵分析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特徵,從而描繪犯罪人的性別、年齡、職業、文化、技能以及生活習慣、行為特徵等、人的生理、心理、社會等方面的特徵的。心理畫像技術利用倒置的犯罪心理學的原因論,改變了過去研究罪犯原因的側重點。 從這個意義上説,犯罪人的行為特徵記錄着犯罪人的人格特徵,同時也就記錄犯罪人的生活環境特徵。如果我們能發現犯罪人的特定犯罪行為就不難發現他們的特定生活環境。把研究犯罪原因主要用於防止和改造罪犯,用於尋罪犯,識別罪犯方面。過去研究犯罪原因是用於教育與防範,心理畫像技術研究犯罪原因主要用於偵破。例如家庭不良教育方式可導制青年犯罪,如果家庭採用暴力方式管教子女,那麼子女走上社會可能採取暴力手段犯罪。兒童早期遭受性虐待,當其成年後,可能用性虐待方式犯罪,因而要尋找同類的犯罪人,不妨從其有關聯的家庭找開偵破的缺口。 2、心理畫像技術是凝聚現代相關科學成果的結晶。 心理畫像技術主要依據犯罪心理學原理。但是在分析判斷的過程中是諸多相關學科的結晶,是在積極地吸納行為科學、社會學、生理學,精神病學、遺傳學等人文科學與自然科學的優秀成果。例如在分析判斷不同類型的犯罪人的平均初始年齡,就吸收了生理學、社會學等學科知識,在分析精神病犯罪人的“十年左右”的孕育期,就離不開生理學,精神病學的研究成果,對犯罪人個性特徵的分析,性格結構的分析離不開有關社會結構,家庭結構、人類交往學方面的廣博社會學知識,以及當代社會學科的最新成果。 心理畫像技術不是單純的犯罪心理的推測,更是諸多相關科學的宏大論證。 3、心理畫像技術是犯罪理論的歷史昇華 犯罪心理學的產生是人類歷史長河發展過程的碩果。是在犯罪學與心理學發展成熟之後形成的交叉學科。發展犯罪心理學當然是離不開對心理學的挖掘。從心理學的淵源看,如果沒有前人對生物學的研究,沒人類學、體型學説,內分泌學説、沒有精神病學説,心理學不會在空中樓閣中誕生,當心理學發展成熟,形成完整科學體系時,我們對生物學派的那些學説淡忘了。甚至幾年看不到他們影子了。辨證唯物主義的原理告訴我們,否定是事物聯繫的環節,但是否定不是全部的拋棄而是否定之中有肯定,是揚棄。現代犯罪心理學的心理畫像技術,體現了對古代生物學派、現代精神病學派合理內核的精華的吸取,體現了犯罪心理學原理的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進的特徵,因而心理畫像技術是犯罪理論的歷史昇華。

犯罪心理畫像書籍出版

犯罪心理畫像出版信息

中文名: 犯罪心理畫像——行為證據分析入門 [3] 
原名: Criminal Profiling: An Introduction To Behavioral Evidence Analysis
譯者: 李玫瑾
圖書分類: 教育/科技
資源格式: PDF
版本: 中譯本,影印版
發行時間: 2005年04月01日
地區: 大陸
語言: 簡體中文 [1] 

犯罪心理畫像內容簡介

本書試圖建議一個參考課本用於犯罪心理畫像演繹方法的應用。它有一個大膽的設想,在建立和完善與之相關的專業術語和專業核心觀念的同時,能十分清晰和形象地對這種方法加以介紹。此外,另一個目標是,建立刑事物證、行為證據和犯罪心理畫像之間聯繫的牢固基礎。
本書的內容共有28章,分別介紹了犯罪心理畫像的歷史,犯罪心理畫像的基本方法,還有如何從犯罪現場、證據、傷害形態、被害人、犯罪行為、犯罪動機、犯罪人特徵等角度進行犯罪心理畫像。此外,本書還介紹了對一些常見案件類型如殺人、強姦、變態犯罪和網絡犯罪的心理畫像研究。在本書中,作者還專設一章用於論述“心理畫像作為一門職業”所需要的嚴謹態度和必須遵守的職業道德。讀者可以從中感受到作者對這一研究領域的審慎和嚴肅的態度。 [1] 

犯罪心理畫像作者簡介

布倫特·E·特維(Brent E.Turvey),理科碩士,他是一個私家的法庭科學和犯罪心理畫像學家。作為知識解決公司的全職人員,他負責教授犯罪心理畫像、系列強姦和系列殺人方面的課程。 [1] 

犯罪心理畫像內容目錄

譯者的話
為中文版的序言
英文作者介紹
第一版序
第二版序
第一版前言:犯罪心理畫像的專業化
第二版前言:新千年中的刑事偵查
答謝聲明
第1章 犯罪心理畫像的歷史
第2章 歸納性犯罪心理畫像
第3章 演繹性犯罪心理畫像
第4章 案件評估
第5章 犯罪再現簡介
第6章 證據動態變化
第7章 分析傷害形態
第8章 被害人研究
第9章 死因心理剖析
第10章 虛假報案
第11章 犯罪現場特徵
第12章 有組織力和無組織力——錯誤的二分法
第13章 理解犯罪慣技
第14章 偽造犯罪現場
第15章 識別犯罪人標記
第16章 犯罪動機
第17章 犯罪人特徵
第18章 法庭上的犯罪心理畫像
第19章 縱火和爆炸——行為表現
第20章 心理變態行為
第21章 施虐狂行為
第22章 款餘案件
第23章 性窒息
第24章 追蹤騷擾
第25章 系列殺人
第26章 系列強姦
第27章 網絡模式:因特網上的犯罪行為
第28章 道德規範與犯罪心理畫像專家
附錄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