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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樂考原
鎖定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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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樂考原
- 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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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廷堪
- 年 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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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
-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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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燕樂樂律理論
燕樂考原人物簡介
凌廷堪(約1755~1809年)字次仲,安徽
歙縣人,曾任寧國府(今安徽)學教授,研究古代禮樂。他認為在樂律上後世俗樂與古雅樂之間,隔唐代燕樂一關,而唐代燕樂實以鄭譯所傳
龜茲人蘇祗婆的琵琶樂調為本;又指出,琵琶樂調中五旦、七調之説,出於蘇祗婆的傳授,而十二律、八十四調之説,則出於鄭譯的推演。這些見解在一定程度上澄清了中國古代樂律發展史上的一些混亂概念。
燕樂考原書籍節選
該書彙集了不少史料,如唐
段安節《樂府雜錄》(即《琵琶錄》)、《
新唐書·禮樂志》、宋沈括《
夢溪筆談》(樂律部分)、宋王灼《碧雞漫志》、《宋史·樂志》、《
遼史·樂志》、元周德清《
中原音韻》等,加以比較,説明了唐代以來燕樂樂律演變的過程,並列出《七宮七羽表》、《七商七角表》、《燕樂合琴表》等,便於檢索參考。本書又通過校勘方法,校出所引材料中的一些文字訛誤之處。如《隋書·音樂志》所載鄭譯奏議中稱“雞識”即“南呂聲”,本書指出“南呂聲”應是“商聲”之誤,《宋史·樂志》所載高角《陽台雲》,或作“商角”,本書指出 “商角” 應是“高角”之誤,“高角”即“高大食角之省文”等。
關於鄭譯所稱八十四調之説,該書已説明是“推演其(指龜茲琵琶樂律)聲”的結果,自然是採自中原的傳統音樂理論。當時西域各地還沒有旋宮轉調的説法。鄭譯在引進
龜茲樂律時,已採取使中原樂律與西域樂律相結合的方法,而以後的琵琶指法由於吸收了中原古琴的指法有很大的發展。但凌廷堪以為“自隋鄭譯推演龜茲琵琶以定律,無論
雅樂俗樂皆源於此,不過緣飾以律呂之名而已”。此論斷失之偏頗,過分誇大了龜茲樂律在中原地區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