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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市體育局

鎖定
烏魯木齊市體育局,根據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的《烏魯木齊市機構改革方案》(新黨廳字〔2019〕2號)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印發的《烏魯木齊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烏黨發〔2019〕1號),烏魯木齊市體育局是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1] 
烏魯木齊市體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關於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3] 
中文名
烏魯木齊市體育局
外文名
Urumqi Sports Bureau
行政級別
正縣級 [1] 

烏魯木齊市體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我市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體育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三)負責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劃,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負責組織開展和指導我市羣眾體育活動,推動體育社會化;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工作。
(四)擬訂我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和運動項目的佈局規劃,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負責組織參加和承辦全國、自治區和我市體育競賽活動;指導體育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五)開展對外體育合作與交流,指導民間體育交流活動;指導體育科技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應用。
(六)擬訂體育產業政策,培育和發展體育市場,規範體育經營活動;參與擬訂體育設施佈局規劃,指導全市體育產業發展和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管理工作;負責體育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七)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體育社會團體有關工作。
(八)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烏魯木齊市體育局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處)。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文秘、檔案、保密、財務、信訪、綜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務、思想政治、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人才隊伍建設和幹部培訓工作;負責擬訂體育體制改革的相關政策;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議案、提案;負責組織對外體育合作與交流;負責體育法制建設,推進和監督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等工作;指導、協調統戰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團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體育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本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羣眾和競技體育處。擬訂羣眾體育、競技體育工作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劃;指導開展全市羣眾體育活動;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培養管理工作;負責羣眾體育及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的訓練、競賽組織工作;負責競技體育項目設置和佈局;指導全市體育訓練、競賽、體育傳統項目和特色項目基地學校建設,以及青少年體育其他工作;指導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隊伍建設及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和參加全國、自治區、市級運動會工作;指導、監督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三)體育經濟處。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促進體育產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對體育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社會力量開展賽事活動,開展體育產業招商引資和交流合作工作;負責從事高危項目經營活動專業從業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工作;承擔體育統計工作;指導體育場館建設;負責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工作。 [1] 

烏魯木齊市體育局行政編制

市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其中:領導職數4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機關工勤崗位控制數3名。 [1] 

烏魯木齊市體育局事業單位

(一)市體育運動學校(市第二十一中學)。機構規格相當正縣級,核定事業編制188名,其中:領導職數5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5名。經費形式為全額預算管理。另核定工勤崗位控制數10名。
(二)市業餘體育學校。機構規格相當正科級,核定事業編制34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經費形式為全額預算管理。另核定工勤崗位控制數1名。
(三)市社會體育發展中心(市體育總會秘書處)。整合市體育科研室、市體育總會秘書處、市體育工作隊3個事業單位,組建市社會體育發展中心,加掛市體育總會秘書處牌子。機構規格相當正科級,核定事業編制11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經費形式為全額預算管理。另核定工勤崗位控制數1名。
(四)市紅山體育中心。整合市紅山體育中心、市紅山游泳中心2個事業單位,重新組建市紅山體育中心。機構規格相當正科級,核定事業編制21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經費形式為自收自支。另核定工勤崗位控制數9名。 [1] 

烏魯木齊市體育局現任領導

烏魯木齊市體育局局長:(暫缺) [3] 

烏魯木齊市體育局其他事項

以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方案另行下達。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1] 

烏魯木齊市體育局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羣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