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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

鎖定
烏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根據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的《烏魯木齊市機構改革方案》(新黨廳字〔2019〕2號)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印發的《烏魯木齊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烏黨發〔2019〕1號),烏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以下簡稱市醫療保障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1] 
烏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現任烏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局長:王建偉 [2] 
中文名
烏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
外文名
Urumqi Medical Security Bureau
行政級別
正縣級 [1] 
現任領導
王建偉(局長) [2] 

烏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我市有關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擬訂醫療保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貫徹實施國家和自治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擬訂大額醫療補助、公務員醫療補助、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離休人員和優撫對象醫療保障等政策、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政策。
(三)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承擔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編制全市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
(四)組織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擬訂貫徹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的方案並組織實施。
(五)貫徹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醫藥服務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佈制度,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工作。
(六)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七)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生育保險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貫徹落實國家跨省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落實自治區疆內異地就醫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指導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開展業務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烏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職能轉變

市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羣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1] 

烏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職責分工

與市衞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衞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1] 

烏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文秘、檔案、財務、保密、綜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務、思想政治、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人才隊伍建設和幹部培訓工作;負責醫療保障法制建設,推進和監督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協調統戰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團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議案、提案;負責機關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承擔醫療保障統計綜合管理和分析工作。
(二)待遇保障處。擬訂並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擬訂貫徹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的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醫藥和醫療服務管理處。擬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建立醫藥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佈制度,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工作;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實施動態調整;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承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四)基金監管處。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1] 

烏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行政編制

市醫療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19名,其中:領導職數4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7名。機關工勤崗位控制數2名。 [1] 

烏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現任領導

烏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局長:王建偉 [2-3] 

烏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其他事項

市醫療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