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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市信訪局

鎖定
烏魯木齊市信訪局,根據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的《烏魯木齊市機構改革方案》(新黨廳字〔2019〕2號)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印發的《烏魯木齊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烏黨發〔2019〕1號),烏魯木齊市信訪局是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1] 
烏魯木齊市信訪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關於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中文名
烏魯木齊市信訪局
外文名
Urumqi City Bureau of letters and calls
機構屬性
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縣級 [1] 

烏魯木齊市信訪局主要領導

局長:馬仲福 [2] 

烏魯木齊市信訪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我市有關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建立健全信訪工作綜合協調配合機制的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處理國內羣眾、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信訪渠道給市委、市人民政府及領導同志的來信來電,接待羣眾來訪。
(三)負責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彙報羣眾來信來電來訪中反映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研判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依法提出有效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四)承辦上級機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信訪事項,並督促檢查、反饋處理情況;向區(縣)、部門和單位交辦、轉辦信訪事項,並監督落實辦理情況;承擔市信訪事項複查複核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承擔協調處理羣眾進京、赴自治區及到市委、市人民政府非接待場所上訪、集體上訪的責任;綜合協調處理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和人事分離、人户分離、人事户分離的重要信訪事項。
(六)總結推廣各區(縣)、各部門信訪工作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建議;檢查指導各區(縣)、各部門的信訪工作。
(七)制定信訪問題排查化解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修改完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建議;建立和完善信訪信息綜合分析研判機制;指導信訪信息系統建設與應用。
(八)承擔市信訪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實聯席會議決定的事項。
(九)協調信訪工作的宣傳和信息發佈;瞭解並掌握信訪工作隊伍建設情況,負責信訪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烏魯木齊市信訪局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文秘、檔案、保密、政務公開、綜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信訪信息系統建設與應用;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務、思想政治、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人才隊伍建設和幹部培訓工作;指導、協調統戰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團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議案、提案;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二)綜合指導處。負責全市信訪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工作;統計分析研判信訪形勢,提出指導意見,及時報送信訪信息和緊急重大信訪信息;擬訂信訪矛盾排查化解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羣眾來信、來訪和投訴受理工作;做好信訪突出問題和羣體性事件的預防、排查、化解和處置工作;負責信訪統計分析工作;承擔市信訪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負責全市信訪工作的調查研究工作;研究有關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提出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的建議;接受信訪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諮詢和答覆工作,起草信訪工作法規草案,擬訂信訪工作規則和制度;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開展信訪理論研究和新聞宣傳、信息發佈工作,總結推廣信訪工作先進典型;負責全市信訪工作績效考核工作;負責推進和督促信訪事項依法分類處理工作。
(四)督查辦案複查複核處。統籌信訪事項督查督辦工作;研究提出區(縣)和有關部門關於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處分的建議;負責進京非接待場所有關人員信訪事項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承擔市信訪事項複查複核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 

烏魯木齊市信訪局行政編制

市信訪局機關行政編制22名,其中:領導職數4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8名。機關工勤崗位控制數2名。
原市信訪聯席會議辦公室的職責劃入市信訪局。 [1] 

烏魯木齊市信訪局事業單位

市羣眾信訪服務中心。機構規格相當正科級,核定事業編制18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經費形式為全額預算管理。 [1] 

烏魯木齊市信訪局其他事項

以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方案另行下達。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