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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市能源局

鎖定
濟寧市能源局(以下簡稱市能源局)是濟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由市發展改革委統一領導和管理。 [1]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濟寧市機構改革方案》(魯廳字〔2018〕91號)和《中共濟寧市委、濟寧市人民政府關於濟寧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濟發〔2018〕42號),市能源局貫徹黨中央關於能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能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現任濟寧市能源局局長:曾凡玉 [2]  [4] 
中文名
濟寧市能源局
外文名
Jining Energy Bureau
行政級別
正處級 [1] 
現任領導
曾凡玉 [2] 

濟寧市能源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能源發展和改革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能源體制改革,擬訂有關改革方案,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二)組織擬訂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產業政策以及相關標準。研究提出全市有關能源重大項目佈局的建議,參與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准、審核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核電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市農村能源發展工作。
(三)組織推進能源關鍵設備研發以及相關重大科研項目,指導能源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相關重點示範工程,負責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
(四)負責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參與研究全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建議,牽頭協調能源消費和強度控制有關工作,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
(五)負責全市能源預測預警,監測分析能源市場供求變化,發佈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能源保障。
(六)負責全市能源行業管理。承擔全市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負責煤礦工程質量監督和壓煤建築物搬遷管理有關工作。
(七)負責全市能源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在職責範圍內,負責全市煤礦安全監管工作。
(八)參與擬訂全市與能源相關的資源、財税、環保以及應對氣候變化等政策。負責能源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協調市際以及境外能源開發利用。負責相關產業的招商引資工作。
(九)負責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機關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主體責任,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領導所屬單位抓好黨的建設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濟寧市能源局職能轉變

按照黨省委、省政府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全市能源系統轉變政府職能。
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程序,減少審批環節,提高行政效率,加強監督管理,創新監管方式,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負責已劃轉至行政審批部門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負責本部門保留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審批及事中事後監管。 [1] 
1、推進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能源供給體系質量,加快優化能源結構,壯大清潔能源產業,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2、強化能源行業管理,加強能源法制建設,推進能源體制改革,提升能源高質量發展水平,為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堅實的能源保障。
3、加強監督管理,創新監管方式,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要求,着力加強安全生產,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責任,落實屬地安全監管責任,保持能源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1] 

濟寧市能源局職責分工

1、關於電動汽車以及充電設施管理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電動汽車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擬訂我市相關規劃、政策,指導我市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市能源局牽頭負責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的相關工作,根據電動汽車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負責將其與全市能源規劃相銜接。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實施電動汽車以及充電設施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省地方標準,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關於礦井關閉監管
市能源局負責對不符合有關煤炭行業發展規劃和礦區總體規劃、佈局不合理、不符合產業政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市應急局負責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破壞生態環境、污染嚴重、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進行監督和指導。市能源局、市應急局、市生態環境局要將相關太井與監督情況及時抄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對無採礦許可證和超層越界開採、資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礦產資源規劃的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會同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市能源局等相關部門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全市廢棄礦井的治理工作。
3、關於採空區治理
歷史形成的採空區,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聯合縣(市、區)政府和市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並落實治理方案。正在生產的非煤礦山企業形成的採空區,由市應急局牽頭,督促縣(市、區)政府和礦山企業制定並落實治理方案。正在生產的煤礦企業形成的採空區,由市能源局牽頭,督促縣(市、區)政府和礦山企業制定並落實治理方案。 [1] 

濟寧市能源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政務輿情、綜合性文稿起草、局機關信息化建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能源重大發展戰略政策的調查研究。承擔能源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重大行政處罰、規範性文件等的合法性審查。負責推進全市能源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負責有關政策性文稿起草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承擔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市能源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三)發展規劃科。負責組織擬訂全市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產業政策。負責組織實施核電發展規劃。銜接平衡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專項規劃。負責研究提出全市能源重大項目建設佈局建議。組織開展全市能源行業統計和預測預警等工作。負責能源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擬訂全市油氣開發有關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推進全市天然氣供應保障和儲氣設施等應急能力建設。負責未劃轉至行政審批部門的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
(四)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科。負責全市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研究、擬訂行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提高能源效率的政策措施。參與研究全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導、監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組織推進全市能源關鍵設備研發、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實施重點科技專項和重點示範工程,推廣應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
(五)電力科。負責擬訂全市火電、電網和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工作。負責編制下達公益性、調節性等發用電量計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和實施年度電力生產和供應保障預案,平衡電力資源,協調處理電力生產和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市場建設、電力需求側管理和電力調度管理有關工作。
(六)煤炭科(掛市壓煤村莊搬遷辦公室牌子)。負責擬訂全市煤炭開發等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煤礦工程質量監督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市淘汰煤炭落後產能工作,推動市外海外煤炭基地建設工作。承擔全市壓煤建築物搬遷以及房屋斑裂維修的組織協調工作。
(七)新能源和可再生資源科。負責擬訂全市新能源、水能、生物質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計劃以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農村能源發展。
(八)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全市能源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在職責範圍內,負責全市煤礦安全監管工作。依法提請政府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被責令停產整頓期間擅自從事煤炭生產的煤礦。參與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的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調度和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全市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負責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督促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履行管道保護主體責任。 [1]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

濟寧市能源局行政編制

市能源局機關行政編制2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9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6名(含機關紀委書記1名)。 [1] 
市能源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濟寧市能源局現任領導

濟寧市能源局局長:曾凡玉 [2]  [4-5] 

濟寧市能源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濟寧市委辦公室、濟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濟寧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濟寧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1] 

濟寧市能源局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被評為2020年度山東省省級文明單位。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