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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水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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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水務局是潮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潮州市水務局
隸    屬
潮州市人民政府

潮州市水務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發展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文件,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綜合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發佈全市水資源公報。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檢測預警工作。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三)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縣區的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實施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四)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及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負責市級權限的水利基礎設施項目審核工作,提出市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六)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江河湖泊及河口灘塗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七)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工程驗收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區、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農村灌區骨幹工程、澇區治理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水利保障工作,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及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農村水電站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指導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
(十一)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承擔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縣區水事糾紛。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工程安全建設和運行,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等水利水電工程的安全監管。
(十二)開展水利科技和交流合作。組織指導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監督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開展水利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負責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負責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1] 

潮州市水務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務服務科)。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化、政務服務、宣傳等工作。指導全市水利信息化建設工作。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的編制、合法性審查與發佈工作;承擔本單位直接實施和上報的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辦理工作,負責網上審批,推進本部門審批流程的優化工作,組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
(二)規劃計劃與財務科(審計科)。研究擬訂水利發展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水資源綜合規劃,組織制訂水利專業專項規劃。組織編制水利信息化規劃。組織指導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承擔水利投資統計工作。提出中央和省預算內水利投資、中央和省水利財政資金分解安排建議和市級水利建設資金安排建議,並指導資金使用。負責編制運轉性資金預算並組織實施。承擔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信貸的建議。承擔水利資金管理使用、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的審計監督及績效評價工作。
(三)水政水資源科(市節約用水辦公室)。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量分配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編制發佈市水資源公報。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指導地下水相關開發利用、水資源管理保護、超採區綜合治理。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監督水行政執法。參與行政複議,承擔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及普法宣傳、法律顧問等相關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文件,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組織指導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工作。承擔重大涉水違法事件查處。協調跨縣區的水事糾紛。負責水利規費徵收工作。
(四)工程建設科(水土保持科)。指導相關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組織制定有關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及驗收工作。指導江海堤圍、水庫、水閘、引水工程的除險加固等建設管理及驗收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澇區治理工程的建設與改造。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按權限審核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建設安全監督。
(五)運行管理與農村水利科。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指導農村水利工程等的驗收工作。負責相關水利工程質量和建設安全監督。組織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指導水庫、堤防、水閘、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組織指導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指導農村水利工作。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和節水灌溉。組織擬訂全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的政策及開發規劃,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農村水電站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水利保障工作。
(六)河湖管理科。承擔推進河長制湖長制的組織實施具體工作。負責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指導監督河道採砂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河道採砂計劃的編制。指導江河湖泊、河口灘塗的開發、治理和保護工作。
(七)水旱災害防禦科(水庫移民科)。組織指導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防護標準、防禦洪水方案及相關應急預案並指導實施。負責監督水利工程防洪抗旱責任制落實,指導水利工程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聯繫水文工作。組織指導水利工程搶險物資儲備和工程搶險隊伍建設。組織協調指導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統計水利設施受災情況,指導實施水利工程應急度汛項目。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負責水利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堤防、水閘、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擬訂移民安置政策和制度,指導全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和監督工作,組織實施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初步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組織新建水庫農村移民後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記。指導監督全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管理工作。
(八)人事科。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指導全市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水利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水利科技項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組織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與科技推廣。管理水利技術標準化工作。組織開展水利對外交流與合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2] 

潮州市水務局直屬單位

(一)潮州市韓江河道堤防管理局
(四)潮州市鳳溪水庫
(五)潮州市北關引韓灌溉工程管理處
(六)潮州市東鳳引韓水利管理處
(七)潮州市北溪橋閘管理處
(八)潮州市機電排灌管理站
(九)潮州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
(十)潮州市韓江河砂管理站 [3] 

潮州市水務局現任領導

局長 梁慰羣同志 [5] 
黨組成員、副局長梁躍平同志分管水政水資源科(市節約用水辦公室)、河湖管理科,聯繫市水政監察支隊、市韓江河砂管理站、市機電排灌管理站和饒平縣水務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楊海青同志分管工程建設科(水土保持科)、運行管理與農村水利科、規劃計劃與財務科(審計科),聯繫市北關引韓灌溉工程管理處、市東鳳引韓水利管理處、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和潮安區水務局;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陳滇同志負責水利水電工程技術審查工作,聯繫市北溪橋閘管理處、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和鳳泉湖高新區農林水局;
四級調研員丁少輝同志協助梁慰羣同志抓好辦公室有關工作和水庫移民工作,聯繫楓溪區農林水局及潮州供水樞紐管理處。 [4] 
副局長:蘇懷忠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