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漳州市城鄉規劃局

鎖定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漳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閩委辦[2010]88號)和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漳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漳委[2011]27號),設立漳州市城鄉規劃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
中文名
漳州市城鄉規劃局
地    點
福建省漳州市
性 質
政府部門
內設機構
8個
派出機構
4個
下屬單位
2個

漳州市城鄉規劃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中心城市薌城區、龍文區、台商投資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漳州招商局經濟開發區、古雷港經濟開發區規劃管理工作。 [1] 

漳州市城鄉規劃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參與研究擬訂城鄉發展戰略規劃;負責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村鎮規劃、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地下空間開發和利用規劃等專項規劃以及城市詳細規劃的組織編制、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
(二)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用地、建設工程、臨時建設和城市雕塑實行規劃管理,核發規劃管理證書;負責城市各項建設項目的竣工規劃條件核實。
(三)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規劃管理;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專項規劃的審查。
(四)負責城市交通等市政基礎設施規劃,指導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的規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審核、上報工作。
(五)負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和保護規劃的組織編制;指導、協調做好名鎮、名村的申報和保護工作。
(六)指導縣(市)、鄉(鎮)、村規劃編制、實施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審查及報備;負責城鄉規劃測繪及信息化建設管理;查處城鄉規劃違法行為,受理和辦理涉及城鄉規劃的行政複議。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漳州市城鄉規劃局機構設置

漳州城鄉規劃局設8個內設機構,4個派出機構,2個下屬單位。
(一)8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行政後勤、財務、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參與機關效能建設;負責局機關事務組織協調和對外聯絡,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文電處理和文書、檔案、公章的使用管理,起草綜合性文稿和工作總結;負責督查和信訪,辦理人大、政協相關建議和提案;負責計劃生育、安全、保衞、保密、宣傳等工作。
法制科
組織宣傳貫徹有關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或牽頭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制定和法制審核,組織執法檢查;負責本局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負責行政複議,參與行政訴訟案件應訴。
用地規劃科
參與區域內重大項目的選址;負責規劃區內建設項目選址、建設用地規劃管理;負責規劃區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前的規劃管理,出具建設用地規劃條件;負責對城市地下空間實施統一的規劃管理。
工程規劃科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重要地段建築方案等審核;負責城市雕塑規劃的編制,城市雕塑創作設計方案的審批。
村鎮規劃科
參與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編制,指導縣域城鎮體系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的編制及實施;指導歷史文化名鎮、名村規劃的編制、實施及保護;參與擬訂全市村鎮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市級村鎮規劃、歷史文化名鎮、名村規劃經費計劃編制,指導縣(市、區)村鎮規劃經費計劃編制;組織村鎮規劃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市政規劃科
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專業規劃組織編制,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方案審核;負責城市道路、橋樑、供水、排水、電力、通訊、燃氣建設等項目的規劃方案審核;負責指導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的規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審核、上報;參與編制區域基礎設施規劃,負責協調城市專業規劃;核發市政類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審核審批科
負責本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派駐市行政服務中心審批窗口的管理和建設工作;跟蹤、協調本局市級行政審批項目的辦理並做好相關政策諮詢工作。
風景園林規劃科
參與審查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負責風景名勝區內重大建設項目選址方案的初審及轉報、其他建設項目選址方案核准;負責漳州市中心城區風景名勝區內建設項目規劃審批工作;負責城市公園綠地規劃及園林建築小品之外的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二)4個派出機構
薌城分局、龍文分局、台商投資區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主要職責:
負責轄區內城鄉規劃管理事項,包括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臨時建設批准和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審查;承辦市局、區政府、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2個下屬單位
漳州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能: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名城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參與歷史建築、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審核申報工作;承擔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標誌界定範圍工作和城市紫線管理工作;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委託開展查處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的紫線範圍內違反保護規劃的行為;負責收集、建立名城保護檔案資料。
漳州市城鄉規劃局總工程師辦公室
主要職能:負責組織城市規劃的編制和調整,綜合協調城市各專業規劃和編制;參與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選址,協調解決城市規劃實施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參與確定成片土地開發項目、及重要建設地段建設項目的規劃條件和要求;負責辦理市政府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和成片開發區的審查和報批;協助辦理城市重要地段建築方案及高層建築方案的審核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