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鎖定
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定,監督檢查落實情況;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及措施,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宣傳和輿情研究。
中文名
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職    能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宣傳
定    位
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目    的
保證人民有工作

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2、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辦法,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擬訂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措施並組織實施。
3、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措施,負責中專以上畢業生的就業指導、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辦法。
4、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金統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辦法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訂全市社會保險基金投資辦法。
5、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6、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實施辦法,建立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7、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人才工作總體目標,參與人才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負責全市人事考試工作。制訂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辦法,綜合管理全市職稱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擬訂引進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滄(回國)工作或定居政策性措施。
8、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法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培訓工作。負責提出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對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服務。
9、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人員調配管理辦法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
10、會同有關部門落實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定,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11、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導班子成員

劉志明:黨組書記、局長 [2] 
任福棟:一級調研員 [2] 
徐剛:二級調研員 [2] 
劉春香:副局長、三級調研員 [2] 
楊樹新: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 [2] 
張素廣:二級調研員 [2] 
趙寶明:黨組成員、駐人社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2] 
楊亞軍:黨組成員、副局長 [2] 
孫全寶:黨組成員、副局長 [2] 
楊書鵬:黨組成員、副局長 [2] 
史建軍:人事考試中心主任 [2] 
劉鐵燕:社保中心主任 [2] 
呂建忠:就業中心主任 [2] 

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辦公室主任:苑士永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擬定機關工作制度,督促檢查工作進展;負責機關公文審核、文電、機要、保密、檔案、安全保衞和應急管理;負責機關政務(政府信息)公開;負責信息宣傳和新聞發佈;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公共事務、行政後勤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制建設,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負責組織重大政策和綜合性政策調研;承辦重要會議文稿、綜合性材料的起草;承辦機關法律事務、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
2、人事科
科長:楊樹新
負責機關和市公務員局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及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3、規劃統計科
科長:楊青榮
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執行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員工資與財政預算相互制約機制,在編制使用限額內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年度人員計劃,負責市直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人員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政策性安置人員計劃;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及駐滄單位工資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審核財政統發工資範圍的人員、工資;負責綜合統計工作。
4、基金和財務科(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
科長:王金鵬
負責編制和執行部門預決算;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核定並下達支出計劃;牽頭擬訂政策性資金和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參與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運營機制和運營機構資格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社會保險基金徵繳、支付、管理和運營;負責全市企業年基金管理合同備案和統計;參與擬訂全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辦法,監督基金投資運營情況;負責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檢查證及企業年基金管理人員資格;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全市社會保險基金審計。
5、就業促進科(農民工工作科)
科長:高潤茹
擬訂促進城鄉統籌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制訂促進就業、鼓勵創業、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政策性措施;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工作;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特殊羣體就業和就業援助辦法;執行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就業管理政策;參與擬訂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執行農民工管理服務綜合性政策和規定,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指導全市發展農民工勞務經濟,組織協調農民工統計工作,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綜合協調農民工培訓;承辦市政府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就業聯繫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執行失業保險政策、規定和標準,擬訂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負責建立失業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管理辦法;執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政策,審核市屬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安置方案;擬訂失業管理辦法,指導建立失業登記制度,承擔失業統計工作。
6、軍官轉業安置科(滄州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科長:周兵
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計劃,提出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對策;負責市直和駐滄單位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和培訓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檔案的接收、審查、移交工作,協調安置隨調隨遷家屬;參與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專項經費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直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檔案保管、有關人事代理和退役金、各種補貼的發放工作;辦理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出國(境)政審手續;協助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辦理社保、醫保等有關手續和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經濟實體的有關手續。
7、職業能力建設科
科長:郭福昌
擬訂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擬訂就業前培訓、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企業職工技能培訓、創業培訓以及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的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激勵措施和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擬訂全市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及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職業資格管理;承辦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中級工及市本級職業資格審核和綜合評審;制訂全市職業技能競賽辦法並組織實施。
8、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滄州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科長:王煥新
高層次人才的選拔、培養和管理;負責優秀專家出國培訓;擬訂發揮專家作用、提高專家待遇的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執行海外人才引進、留學回國人員安置、回國(來華)定居專家安置和留學人員創業園管理的政策;參與擬訂各類高層次人才工作專項經費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專家與留學服務。綜合管理全市職稱工作,制訂全市職稱改革辦法並組織實施;制訂全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和聘用方案,負責全市初、中級評審委員會的組建、審批及備案;負責全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專業技術(執業)資格的審核和證書管理,監督指導職稱考試。
9、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科長:張慶功
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細則並組織實施;建立事業單位人員登記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競爭上崗、考核、獎懲等政策,按照管理權限承辦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設置方案的核準事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直事業單位人員調配和公開招聘計劃的審核或備案。
10、勞動關係科
科長:李福琪
執行企業勞動關係政策及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用工備案制度和勞務派遣管理規則;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和國有企業工資總額及其負責人工資收入實施辦法或細則;指導和監督市屬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擬訂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地方勞動標準;審核批准市屬企業和外埠駐滄企業實施特殊工時制度;牽頭擬訂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的辦法;擬訂進入企業的政策性安置人員有關勞動關係調整和初期工資待遇政策並組織實施;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11、工資福利科
科長:田志香
負責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各類津補貼、離退休政策的落實;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總額管理;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疾病、工傷、生育停工期間待遇的落實;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福利政策規定的組織實施;負責市直機關福利費管理;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退休(病休)的核準事宜。
12、養老保險科
科長:張素廣
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鎮居民和其他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政策;擬訂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做實個人賬户資金補助辦法和預測預警制度;參與擬訂市級養老保險基金調劑計劃,審核市屬企業的企業年金方案;負責全市特殊工種的認定和管理;負責全市企業職工非因工傷殘和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的審核;承辦全市企業職工提前退休的審批。
13、醫療保險科
負責人:韓邦義
執行醫療、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和標準;擬訂全市醫療、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全市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醫療、生育保險管理辦法和結算辦法,實施資格管理;擬訂醫療、生育保險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及支付標準並組織實施;執行企業離休人員醫療保障政策;擬訂機關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管理辦法。
14、工傷保險科(滄州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
科長:王福常
執行工傷保險政策、標準;執行工傷認定和工傷預防政策、行業差別費率辦法、工傷醫療和工傷康復政策及標準;擬訂協議(定點)工傷醫療機構、康復和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擬訂工傷保險基金管理細則;執行公務員及機關工勤人員工傷管理有關政策;組織擬訂和調整勞動能力鑑定辦法、職工因工傷殘鑑定標準和非因工傷殘鑑定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5、農村社會保險科
科長:張洪傑
執行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政策、標準及農民工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方面落實返鄉農民工養老保險及其他社會保險與農村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籌集和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擬訂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負責徵地方案中有關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運行程序的監督,對社會保障費及有關材料進行復審或審核。
16、調解仲裁管理科(信訪工作處)
科長:李宗強
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全市並參與駐滄單位跨區域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處理;指導建立全市勞動人事仲裁機構體系建設;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負責本系統信訪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維護穩定工作。
17、外國專家局
局長:蘇立傑
管理來滄工作的外國專家(包括經濟技術管理領域、教科文衞系統、外商投資企業、隨引進項目合同和重點建設工程來滄的外國專家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專家)和本市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國及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培訓工作。
18、公務員局綜合管理科
科長:王希金
貫徹執行有關公務員管理的法規、規章制度;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務員法律法規實施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府信息公開、信訪、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職位管理與任免、公務員流動和考試錄用工作。
19、公務員局考核獎勵科
科長:徐偉
綜合管理政府的表彰獎勵;完善公務員考核表彰獎勵制度;擬訂全市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機關)工作人員的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政府表彰獎勵辦法,審核上報省政府、省政府工作部門和市政府名義表彰獎勵的人選,擬訂和完善受表彰獎勵人員享受有關待遇的細則;組織實施市政府各部門的全市性表彰獎勵活動。
20、公務員局培訓教育科
科長:楊吉海
執行公務員培訓和在職教育的有關政策、規定和標準;負責全市政府機關公務員培訓、公務員對口培訓和公務員出國(境)培訓;完善公務員培訓登記制度和質量評估辦法,建立公務員培訓監督檢查機制。
21、公務員局監督管理科
科長:孫志海
完善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公務員懲戒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執行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製度;擬訂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標準並監督實施;擬訂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措施並組織實施。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