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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水利局

鎖定
温州市水利局是負責全市水利基本建設的行業管理;實施水利、水電圍、墾建設項目的建設管理;對水利、水電、圍墾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活動和工程質量實施監察;編制、審查市級水利、水電、圍墾建設項目建議書;審查縣級水利、水電、圍墾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負責市政府交辦的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市、區)的水利、水電、圍墾工程的建設。
中文名
温州市水利局
職能處室
6個
行政編制
23名
地    址
浙江省温州市繡山路198號

温州市水利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戰略規劃、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區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縣(市、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農村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的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規定權限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上級補助資金和市級財政性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指導協調水事糾紛的處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組織擬訂節約用水政策和節約用水規劃。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組織、監督全市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佈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全市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指導水利信息化工作。
(七)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指導重要江河、水庫、湖泊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負責灘塗圍墾工作。
(八)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協調、監督珊溪水利樞紐工程運行管理的有關工作。提出並協調落實市直管工程運行和後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組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督促指導縣配套工程建設。按分工負責水利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水利建設與運行管理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江堤海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組織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評價,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一)開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對外交流工作。組織水利科學研究、科技推廣與引進及對外交流。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監督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定額。
(十二)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按程序報批。承擔防禦洪水、颱風暴潮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監督並落實温州市防汛防旱指揮部對重要水工程的應急調度工作。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制定水旱災害防禦水利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温州市水利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保、財務、後勤等工作。
2.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
3.指導政務公開、信訪、宣傳、信息化等工作。
4.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規劃計劃處
1.指導擬訂水利戰略規劃,指導編制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
2.組織審核重大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3.指導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有關防洪論證工作
4.提出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項目績效評價。
5.擬訂全市水利投資計劃並組織實施。
6.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7.指導水利科學研究、技術推廣,承辦對外交流。
8.指導水情旱情預警工作。
9.指導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按程序報批。
10.指導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11.指導水利系統防汛物資管理。
12.指導水文工作。
13.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行政審批處(政策法規處)
1.負責市本級水行政許可工作,負責羣眾和企業涉及市水行政部門辦事目錄清單內審批事項的辦理。
2.指導起草水利地方規章草案,指導擬訂水利工作的綜合性政策。
3.指導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
4.指導水利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水資源與運行管理處(市節約用水辦公室)
1.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
2.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
3.指導水量分配並監督實施。
4.指導水資源保護有關工作。
5.指導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
6.指導擬訂水利工程管理、保護政策和技術標準及監督實施,指導編制水庫、水閘、泵站等水利工程運行調度規程、控運計劃,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水閘、泵站、堤防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
7.指導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及運行管理市場的監督管理。
8.指導河道、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9.指導河道採砂規劃和計劃的編制。
10.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山塘建設管理、節水灌溉有關工作。
11.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和農村水電站運行管理。
12.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有關建設項目水土保質方案實施。
13.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建設管理處(監督處)
1.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監督實施水利建設的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定額。
2.組織審核重大水利建設項目初步設計。
3.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
4.指導重要水利工程的除險加固。
5.指導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
6.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信用體系建設。
7.指導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工作。
8.指導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項目稽察。
9.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10.指導實施灘塗圍墾建設項目監管。
11.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事處
1.負責機關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
2.指導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3.指導系統隊伍建設。
4.指導水利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
5.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關黨委
1.承擔局黨組履行黨建主體責任的日常工作,負責局系統黨羣工作,指導局系統基層黨組織開展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
2.承擔局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局機關紀委的日常工作。
3.領導局直屬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羣團組織,指導各羣團組織依照章程開展工作。
4.承擔局機關精神文明創建日常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精神文明的創建。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1.具體承擔水利地方規章草案起草、水利工作的綜合性政策擬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水利法制宣傳教育等政策法規工作。
2.組織、指導、監督全市水政監察和水政執法工作。
3.負責市級審批的涉水項目(非水利項目)批後監管;協助做好全市水土保持監管工作。
4.依法保護水工程、水資源、水文和防汛設施,具體承擔河道、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
5.負責水事違法案件查處,牽頭負責市温瑞平水系管理局管轄範圍內和珊溪水利樞紐庫區重大水事案件查處;負責組織縣(市、區)際間的水事糾紛調處,指導縣(市、區)水事糾紛調處,參與市際間水事糾紛調處。
6.負責江河採砂管理工作。
7.組織指導全市水政監察體系建設和隊伍建設。
8.具體承擔局河長辦日常工作。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温州市珊溪水利樞紐管理中心
1.根據《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河道管理條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管理珊溪水利樞紐工程。
2.依據有關規劃,開展珊溪水利樞紐工程相關項目、設施的建設與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工程的社會、經濟、生態等綜合效益。
3.指導、監督浙江珊溪水利水電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珊溪水利樞紐工程的運行維護與安全管理,配合水行政部門做好防洪防颱抗旱、生態供水調度等工作。
4.監督、指導珊溪水利樞紐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土保持、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指導珊溪水利樞紐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河道水生態保護和修復等工作,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5.負責珊溪水利樞紐工程管理和保護範圍內的水域、岸線的日常管理,配合做好珊溪水利樞紐工程管理範圍、保護範圍的水政監察工作。
6.參與珊溪水利樞紐工程管理和保護範圍內的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等工作。
7.參與珊溪水利樞紐工程管理和保護範圍及水源保護範圍內需依法審批的建設項目的審查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温州市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
1.負責温瑞平水系沿江沿海水閘運行管理。
2.負責温瑞平水系防汛防颱抗旱和生態調水排污工作。
3.負責甌江翻水站、潘山翻水站及輸水渠道的運行和管理。
4.負責市區卧旗山至蒲州水閘段防洪堤(除連堤城市道路、綠地及其附屬設施、地下管線等市政園林設施外)及沿堤水閘的安全管理和維護(未竣工驗收移交的工程除外)。
5.配合市水政監察支隊做好温瑞平水系水政監察工作。
6.參與温瑞平水系範圍內重要涉水建設項目的論證工作。
7.具體承擔温瑞、瑞平灌區有關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温州市水文管理中心
1.承擔全市水文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
2.制訂全市水文站網規劃並組織實施。
3.指導全市水文預報方案編制,承擔三大江等重要水位的測報和市級洪水預警、山洪災害預警、暴雨預警、旱情預警的發佈。
4.組織指導全市地表、地下水文水資源監測資料的收集、處理與分析研究。
5.負責全市水文監測資料的審查、驗收、彙編及原始資料的保存。
6.具體承擔節約用水工作。
7.負責全市水文數據庫建設管理。
8. 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温州市水利規劃發展研究中心
1.開展全市水利發展戰略的研究工作。
2開展全市流域性、綜合性水利規劃的研究工作。
3.負責三大江流域、河口及重要江河湖泊的開發、治理和保護研究。
4.具體承擔重大水利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等前期技術審查。
5.具體承擔涉水審批技術支撐。
6.具體承擔水利科技推廣工作。
7.具體承擔局治水辦日常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温州市水利建設管理中心
1.協助做好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指導工作及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定額的實施監督等工作。
2.具體承擔水庫、河道、堤防、海塘、灌排工程、水電站、圍墾等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及除險加固等工作。
3.承擔權限範圍內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和信用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
4.具體承擔水利招標投標投訴處理工作。
5. 具體承擔水利監督的工作。
6.承擔中小河流治理和美麗河湖創建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温州市水利運行管理中心
1. 具體承擔水利工程管理與保護政策、技術標準擬訂及實施工作。
2.具體承擔大中型水庫和市本級水閘控運計劃審核審定,以及市本級水庫水閘調度規程審核審批。
3.具體承擔水庫、山塘、海塘、堤防、水閘、農村水電站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
4具體承擔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及運行管理市場管理。
5.具體承擔農村水利工作、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節水灌溉有關工作。
6.具體承擔水土保持技術支撐工作。
7.具體承擔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和農村水電站運行管理。
8.具體負責市區河道生態調水工作。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温州市水旱災害防禦中心
1.具體承擔指導全市水旱災害防禦工作。
2.具體承擔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的組織編制及按程序報批工作。
3.具體承擔落實温州市防汛防旱指揮部對重要水工程的應急調度工作。
4.具體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5.具體指導水利系統防汛物資管理。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温州市水情數據服務中心
1.承擔制訂全市水利系統信息化發展規劃和相關技術規範、管理制度。
2.承擔實施全局性水利信息化項目建設和管理。
3.承擔局系統電子政務信息化的建設和管理。
4.承擔市級水利廣域網、網絡中心、通信中心、數據中心及局系統電子政務網的建設、管理和運行保障。
5.承擔局機關水利信息系統安全運行和技術維護管理。
6.承擔全市水利數據資源整合、交換和共享。
7.承擔温州水利門户網站、微信、微博等建設、維護和信息採集發佈等工作。
8.具體承擔水利宣傳和水情教育工作。
9.具體承擔市水利局新聞發佈工作。
10.具體承擔水利輿情跟蹤監測和報告。
11.具體承擔政務信息公開日常工作。
12.具體承擔温州水利年鑑編纂工作。
13.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主要承擔水利水電工程前期諮詢、設計、勘察、測繪、施工圖設計、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水土保持監測、水資源論證等業務服務。具有國家工程諮詢(評估)甲級、水利全行業設計乙級、工程勘測乙級、水土保持方案編制三星級、水土保持監測乙級、水文、水資源調查乙級、水資源論證乙級、水利工程質量檢測乙級等資質。具全國水利行業信用等級AAA級,為浙江省首批勘察設計行業誠信單位,並通過ISO9001國際質量管理體系、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和OHSAS1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 [2] 

温州市水利局現任領導

李紅健 [5] 
局長
主持市水利局全面工作。
李紅健
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協助局長(書記)負責水資源管理、節約用水、水土保持、水旱災害防禦、温瑞平水系管理、甌江引水工程建設等工作,分管局水資源與運行管理處(節水辦)、市水旱災害防禦中心、市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市水資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甌江翻水站加固改造工程指揮部,聯繫甌江引水工程前期辦。
薛盛況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書記)負責珊溪水源保護、水文測報、水資源監測等工作,主持市珊溪水利樞紐管理中心工作,分管市水文管理中心。
張維林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書記)負責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水利監督、美麗河湖創建、安全生產、除險加固、西向排洪工程建設等工作,分管局建設處(監督處)、市水利建設管理中心,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市西向排洪工程建設總指揮部。
汪得月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書記)負責人事、教育、職稱、內部考核、機關黨建、黨風廉政、機關效能、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工青婦黨羣、離退休幹部等工作,分管局人事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局工會、團委(青年工委)、婦聯。
吳曙光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書記)負責局機關綜合協調、文秘、政務公開、後勤、財務、建議提案辦理、信訪維穩、扶貧、檔案、保密、外部考核、水政監察、政策法規、採砂管理、信息化、新聞宣傳、水情教育、水利勘測設計等工作,分管局辦公室、市水政監察支隊、市水情數據服務中心,局河長辦,聯繫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
陳木永
局黨組成員、市水利局總工程師
協助局長(書記)負責水利技術、規劃計劃、工程前期、水利建設與發展專項資金、“五水共治”水利工作、水利改革、行政審批、水利發展研究等工作,分管局規劃計劃處、局行政審批處(政策法規處)、市水利規劃發展研究中心、局“五水共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市水利學會。
鄭祥孩
温州市水利局黨組成員、温州市水利局調研員。
協助局長(書記)負責水利工程運行管理(水利反恐)、農飲水達標提標等工作,分管市水利運行管理中心,市農村飲用水達標提標領導小組辦公室、局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 
呂慶雷
温州市水利局副局長 [4] 
陳木永
副局長
林統
總工程師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