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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用協會

鎖定
深圳市信用協會是國內第一家由國內銀行發起的自律性組織,是在人民銀行的指導下,於2005年7月由深圳市19家國內銀行共同啓動,經深圳市民政局批准正式成立。在不受行業類別限制的情況下,深圳市信用協會面向中外資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含進出口信用保險)、基金管理公司、銀聯、資信評估機構、擔保公司、工商企事業單位、行業、社會團體等,多方面、跨行業地推動協會會員發展,是深圳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1] 
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民政局將深圳市信用協會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2] 
中文名
深圳市信用協會
任    務
開展徵信建設、信用評級等
定    義
社團組織
成立單位
深圳市19家銀行

深圳市信用協會協會簡介

以緩解企業融資難、優化融資環境為目的,以推動政府、企業和個人信用建設為核心,建立健全企業或個人的信用記錄,弘揚誠實守信的道德觀念,逐步完善社會信用體系,促進良好社會信用環境的形成,為打造“誠信社會”、“信用深圳”、“和諧深圳”而奮鬥。 [1] 
協會的協會任務是:開展徵信建設、信用評級、信用自律、信用研究與諮詢等工作,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深圳市信用協會是深圳市第一家信用自律組織,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2005年1月,國家開發銀行深圳市分行提出成立深圳市信用自律組織的倡議,得到了深圳市金融機構和企業的普遍響應。經過精心籌備,6月28日在深圳召開首屆會員大會,信用協會正式宣告成立。目前,信用協會已發展了36家會員,包括各類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擔保機構、企業等。
深圳市信用協會是深圳市信用建設的重要平台。歡迎深圳市誠實守信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加入本協會,共同參與建設社會信用體系,鑄造社會信用的鋼鐵長城!

深圳市信用協會業務範圍

(一)宣傳黨和國家及市政府、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當局關於信用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開展信用專題調查研究,向政府主管部門提出推進信用體系建設的建議,協助人民銀行推進全市信用管理工作。
(二)徵信建設。整合全社會信用資源,搭建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徵集政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信用信息,促進信用信息資源的交流與共享。協助人民銀行提出完善徵信系統的配套政策,支持、協助、實施徵信系統的建設。
(三)信用政策。協調銀行信用政策,研究制定企業信用的激勵機制、失信企業的懲罰制度。
(四)信用建設。推動銀行信用管理人員和企業核心層的信用培訓,研究、制定、推動企業信用互助和信用培育計劃。
(五)信用評級。在有關部門的支持下,推動制定企業信用評級的行業規範、確認企業信用評級成果、促進信用評級行業的發展,宣傳和樹立會員單位的信用形象。
(六)信用自律。根據協會章程,研究確定失信企業的名單、懲罰措施,並監督實施。強化會員的守信和維權意識,抵制失信行為,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七)信用融資。推動銀行信貸制度的創新,促進銀行根據企業信用建設狀況發放信用貸款,對於造成信用損失的案件進行責任裁定。
(八)信用技術推廣。開展信用學術交流活動,跟蹤、研究國際先進的信用理論、信用管理經驗、信用評審和管理技術,創新信用管理和信用評級體系,在銀行和企業中進行推廣。
(九)銀行經濟學家研究報告。研究本地區行業發展趨勢、融資形勢、風險預警等,定期提出宏觀、中觀、微觀的分析報告。
(十)銀政互動機制。代表金融界就信用建設中的有關問題建立和政府部門的良性互動機制。
(十一)信用服務。組織開展信用管理諮詢和信用信息諮詢服務工作,幫助會員調查合作伙伴的信用情況,規避市場風險。
(十二)經有關部門批准,編輯會刊和有關信用書籍、資料。
(十三)評選深圳市誠信企業,入選企業將享受銀行融資、擔保、税收、海關等方面的優惠。 [3] 

深圳市信用協會協會事件

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民政局發佈公告:經調查,深圳市信用協會存在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報送2018年度工作報告的情形,違反了《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行業協會條例》的相關規定。現依據《深圳經濟特區行業協會條例》第六十條、《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決定將其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