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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

鎖定
根據《中共深圳市委辦公廳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圳市民政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深辦發〔2019〕31號),深圳市民政局(以下簡稱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 [1] 
中文名
深圳市民政局
辦公地址
深圳市羅湖區筍崗東路12號中民時代廣場A座17樓
性    質
市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局級

深圳市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民政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擬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三)擬訂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四)負責區、街道設立、命名、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市際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區際行政區域界線的邊界爭議。
(五)指導全市婚姻登記管理工作。
(六)擬訂全市殯葬管理政策、事業發展規劃、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七)擬訂養老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困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九)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協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組織開展社會救助、行政區劃、婚姻登記、殯葬、社會福利、慈善活動、社會工作、社會組織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統一領導和管理市社會組織管理局。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市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羣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羣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主體承接政府轉移的職能,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嚴格依法監管社會組織,強化事中事後監管,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十六)與市衞生健康委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市衞生健康委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1] 

深圳市民政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綜合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 [6] 
政策法規和規劃財務處
組織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課題研究工作。承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及市社會組織管理局的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擬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 [7] 
社會救助和社會事務處
擬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難家庭、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殘疾人權益保護、臨時救助、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殘疾人社會福利機構管理工作。指導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指導全市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殯葬服務行業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基層政權建設和區劃處
擬訂社區建設政策,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居民委員會建設、居民自治和居務公開工作。指導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承擔區、街道的設立、撤銷、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市際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調處區際行政區域界線的邊界爭議。指導各區開展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
養老服務和兒童福利處
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發展規劃、政策,制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標準並組織實施,推動養老福利事業發展。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困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導養老服務機構的管理工作。擬訂兒童福利、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維護保障兒童權益,負責全市兒童收養登記工作。承擔兒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管理監督工作。指導督促養老服務、兒童福利機構加強安全管理工作。
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處
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規劃、法規和政策,承擔慈善信託備案、全市性慈善組織的認定和公開募捐資格審查審批有關工作。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擬訂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監督福利彩票的開獎和銷燬,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擬訂社會工作發展政策、規劃、法規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參與擬定促進志願服務政策,協同有關部門推進志願者隊伍建設。 [8] 
執法監督處
擬訂社會救助、行政區劃、婚姻登記、殯葬、社會福利、慈善活動、社會工作、社會組織等的行政執法制度規範、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開展監督檢查,按權限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全市性專項執法工作,牽頭協調跨區、重大、複雜案件的查處。推進社會組織綜合監管體系建設。負責受理有關投訴、舉報。指導監督各區民政部門行政執法工作。
機關黨委(人事處)
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及市社會組織管理局黨羣工作。承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及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隊伍建設、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承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及市社會組織管理局的內部審計工作。 [9] 

深圳市民政局現任領導

熊瑛:黨組書記、局長
劉慧:黨組成員、二級巡視員
陳文清:黨組成員、副局長
吳遠翔: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文海:黨組成員、深圳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局長
郭建:市社會組織黨委專職副書 [2]  [4-5]  [10] 

深圳市民政局直屬機構

深圳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深圳市社會捐助中心、深圳市民政綜合保障服務中心)
一、承擔我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信息平台建設和管理工作,統籌協調相關機構實現收入財產等數據共享,開展我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二、負責社會捐贈款物的日常接收和管理,協助指導區、街道款物捐贈工作。
三、承擔市民政系統財務管理、信息化有關技術性、輔助性工作。
四、完成市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深圳市庇護中心)
一、對離家在外、自身無力解決食宿、正在或即將處於流浪或乞討狀態的人員(不含未成年人)實施救助。
二、對因寒流、颱風等自然災害導致無家可歸的人員提供臨時性庇護救助。
三、對因家庭暴力導致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下的人員(不含未成年人)提供臨時性庇護救助。
四、對特殊困難受助人員提供尋親和返鄉服務。
五、承擔市民政局委託的長期滯留救助人員安置工作。
六、協助對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開展業務指導和檢查。
七、協助開展全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隊伍培訓。
八、完成市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深圳市社會福利服務指導中心
一、為機關提供支持保障的職能
1.參與擬訂社會福利行業政策、標準等。
2.承擔社會福利行業政策宣傳、政策研究、社會調研、決策諮詢、信息發佈等工作。
3.承擔全市養老服務、兒童福利、社會福利安置等機構的業務指導、質量評價、培訓交流等事務性工作。
4.參與市屬公辦養老服務、兒童福利、社會福利安置等機構前期籌建、運營等工作。
5.承擔統籌市場、社會資源參與社會福利事業等事務性工作。
6.協助建設養老應急救援體系。
二、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職能
1.為市民政部門依法監護的未成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醫療、康復、教育等服務。
2.負責特困成年人員的集中安置工作。
3.負責全市養老護理服務示範點建設等工作。
4.為民政部門集中供養對象、周邊社區居民提供醫療服務。
三、完成市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深圳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
一、按規定程序提出深圳行政區域內福利彩票品種開發、變更、停止以及彩票銷售實施等方案,經核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深圳行政區域內福利彩票資金結算、銷售渠道管理、物流管理、開獎兑獎、營銷宣傳、業務培訓、市場合作等工作。
三、負責深圳行政區域內中國福利彩票社會公益金的籌集、解繳工作。
四、負責深圳行政區域內福利彩票銷售系統的建設、運營和維護等工作。
五、負責深圳行政區域內的中國福利彩票公益品牌及社會責任體系建設。
六、完成市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深圳市殯葬服務中心
一、負責全市遺體接運、防腐、殯殮、告別、火化、骨灰寄存等工作;提供殯葬用品銷售、國際遺體運輸等服務。
二、承擔全市文明祭祀和節地生態安葬政策的宣傳、教育、推廣等工作。
三、承擔所屬墓園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四、完成市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
一、為機關提供支持保障的職能
1.協助開展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分析評估,參與制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計劃和方案。
2.為基層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提供政策指導和技術支持,組織開展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隊伍培訓。
3.支持、引進和培育社會力量,促進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
二、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職能
1.負責開通未成年人保護熱線,及時受理、轉介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投訴、舉報,針對重點個案組織開展部門會商和幫扶救助。
2.負責對本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遭受監護侵害、暫時無人監護等未成年人實施救助,承擔臨時監護責任。
3.推進困境兒童關愛服務,提供心理輔導、監護評估、家庭教育指導和法律援助等專業服務。
三、完成市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