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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實業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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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實業銀行(Hwei Hai Industrial Bank),為中國近代實業家、政治家、教育家張謇先生在家鄉江蘇南通成立的一家銀行。 [1-4]  銀行總經理為張謇之子張孝若,協理為陳端,行長為徐賡起,職員基本上是張謇所辦銀行專修科和甲種商校的畢業生。總行設在南通濠陽路,主要業務為存款、放款、匯兑、貼現、押匯、受抵有價證卷及代理南通地方公債。1920年獲得紙幣發行權,印就一元、五元券兩種。1921年設分行於海門、揚州、南京、漢口、上海、鎮江、蘇州,又在鹽城、阜寧、東台各墾區遍設分理處。 [5] 
中文名
淮海實業銀行
外文名
Hwei Hai Industrial Bank
創始人
張謇 [2] 
總經理
張孝若
始建時間
1920年1月
所在地址
江蘇南通濠陽路
早在1910年前後,張謇就曾籌劃過“南通勸業銀行”與“鹽業銀行”,當時由於客觀條件未成熟,缺乏社會基礎,大生各企業資金分散面也太廣,缺乏主觀力量,因而未能實現。
1911年,大生紗廠一廠設立“大生儲蓄帳房”收受存款,發行“支單”、“錢票”,形成了金融機構的雛型。
1918年1月,上海金融界擬在通設立銀行堆棧,張謇認為“通海一年中五千餘萬元之貿易額,而金融牛耳執之他人之手”,形勢逼人,應當“急謀自立”。1919年,大生股東常會通過議決,“提資組織銀行,以為金融活動機關,現已籌備就緒,命名淮海實業銀行,所有股款,擬遵照七屆議案,在本廠股東應得餘利項下,提出十分之一,入淮海股份,另給收據”。此外,又通知與大生有投資關係的其他各公司,也在股東餘利下擇肥而扣之,同時又利用當時中國棉紡織業的有利形勢,以發展地方實業的理由向外招股。於是大生集團企業的一班較大股東都不由自主地轉化為淮海銀行的股東。
印有總經理張孝若先生的淮海實業銀行匯兑券 印有總經理張孝若先生的淮海實業銀行匯兑券
淮海銀行註冊時,資本號稱500萬元。連扣帶招認定的股額為125萬元,較原定股本額100萬元超過四分之一,截至1919年底實收106萬元(其中大生一廠撥入65萬元,二廠5萬餘元),尚缺19萬元。按彼時銀行通例,實收資本佔總額四分之一時,即可開業。1920年1月,南通淮海實業銀行正式成立。
淮海實業銀行總經理為張謇之子張孝若,協理為陳端,行長為徐賡起,職員基本上是張謇辦的銀行專修科和甲種商校的畢業生。總行設在南通濠陽路,主要業務為存款、放款、匯兑、貼現、押匯、受抵有價證卷及代理南通地方公債。
1921年淮海實業銀行設分行於海門、揚州、南京、漢口、上海、鎮江、蘇州,又在鹽城、阜寧、東台各墾區遍設分理處。由於各分理處業務大部分託各鹽墾公司負責人或其會計兼理,因職權上之便利,大量資金陷入墾區。
1918年至1922年,為南通地方各實業全盛時期,各企業日耗調款利息很大,大生集團自立金融機構,調劑盈虧,是十分有利於其全面擴展的,故淮海銀行初創時,業務發展很正常,不到兩年,分支機構就有十餘處之多,其中上海、蘇州兩分行,及阜寧的東壩分理處,存款和行莊往來尤多。1920年至1921年,營業總額年計四、五百萬元之譜。1920年獲得紙幣發行權,印就一元、五元券兩種,存庫待發(後未發行)。
印有狼山的淮海實業銀行紙幣(背面) 印有狼山的淮海實業銀行紙幣(背面)
1922年,整個中國工商業全面衰落,農村經濟崩潰,百貨滯積,墾區又連年災歉,花紗價格倒懸。大生各紗廠首先週轉不靈,無力支持其它企業,因而淮海銀行存款日少,提存日多,營業萎縮。1923年以後,淮海銀行的困難一年大似一年。工商業方面是放款難收;鹽墾方面不但放款利息無法結清,對頻於破產的公司還須輸救。其故量最大也是淮海銀行的致命傷為1922年認購通泰鹽墾公司債票36萬元及墾田押款35萬元,共坑陷淮海資金70多萬元,佔實收資本額70%以上,最後淮海銀行只好承受35000畝餘的次等田,無法變現,還得建倉,派人駐墾區管業。其次為上海分行的放款拖欠,僅大生滬事務所一户,即達20萬元以上終未結清。海門分行亦有倒帳數萬元,通燧火柴廠押款11萬元清理無償。南通各企業股押款22萬元,不贖又不能抵現者在半數以上。通海教育、慈善及公共事業墊借款項無法結清者及南通大學基產處學田押款也共有數萬元。此外1922年南通繡織局收歇,淮海銀行擔保償還友華銀行美匯9萬元中也造成大部分呆帳。因而,事實上從1923年起,淮海銀行業務上已進入應付債户階段,最後以受抵的大佑鹽墾公司底面田5千畝,向上海通商銀行押款58000兩,勉強處理了外界存款。
1920年在大生集團創辦的淮海實業銀行國旗下門前合影 1920年在大生集團創辦的淮海實業銀行國旗下門前合影
1924至1927年,為淮海銀行的停頓時期。董事會鑑於業務情況不佳,放款呆滯,現金無法週轉,遂議決於1924年起總行對外不做營業,並將各分支行號先後結束,最後一處為海門分號,起初該號營業似尚可為,後亦以人事關係遭受損失,遂於1927年收歇,此後長期停留於清理階段,除對外負債大部分逐漸清理外,其餘沒收抵押品項下之產業,一時無法處理,只有分別派員暫時保管。1929年,淮海銀行將受抵之通燧火柴廠轉租與振記營業。
1937至1946年,淮海實業銀行曾兩次籌備復業。1937年第一次籌備復業,將主要帳冊文件攜滬,委託奚玉書會計審查,經其詳核剩餘資產及沒收抵押品等,共值30餘萬元。旋開股東會,決議募集優先股30萬元復業,不意日寇侵華,未能實現。1938年春,南通淪陷,行屋生財遭受破壞。抗日戰爭勝利後,又於1946年召開股東會,再度籌備復業,由於國民黨政府忙於發動內戰,金融幣制紊亂異常,因亦未能實現復業。
兩次復業未成,由於淮海資金半數以上由大生撥款的關係,乃由大生董事會組織的保管委員會保管帳冊、文件及各項產業外,一時未能決定方向。
不久全國解放,人民政府公佈私營企業條例及企業中公股、公產清理辦法。淮海銀行乃一面呈報人民政府,一面辦理股權登記,並於1952年11月召開股東會,報告最近情況,聯合公私股代表組織臨時管理委員會,着手清理,於1953年1月20日寫出《淮海實業銀行清理工作報告》,遂清理結束。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