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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廳

鎖定
浙江省民政廳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位於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保俶路32號。 [22] 
中文名
浙江省民政廳
辦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保俶路32號 [1] 
現任領導
廳長:陳斌(黨組書記) [26-27] 

浙江省民政廳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有關民政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全省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省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監督管理。
三、牽頭擬訂全省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全省實施特困人員供養、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生活無着人員救助工作。指導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承擔全省革命老區建設相關工作。
四、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和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推進城鄉社區建設,組織開展城市基層治理相關工作。
五、負責行政區劃管理。規範全省地名標誌的設置和管理,負責全省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
六、擬訂全省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指導孤兒、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羣體的權益保障工作。負責收養登記工作。
七、擬訂全省養老服務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全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推動養老服務業發展。指導和管理城鄉養老機構建設,指導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八、負責殯葬管理和婚姻登記管理工作。
九、擬訂全省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擬訂慈善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十、負責省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民政事業規劃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
十二、負責管理監督全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工作,指導小型水庫移民扶持工作。承擔省核應急安置工作。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浙江省民政廳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外事工作和對外聯絡接待工作。 [9] 
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民政幹部業務培訓工作。 [10] 
直屬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 [11] 
駐廳紀檢監察組
負責省民政廳的紀檢監察工作。 [12] 
規劃財務處
牽頭全省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全省民政綜合統計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的編制、執行及監督檢查,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省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牽頭機關和直屬單位基建投資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13] 
政策法規處
組織起草民政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指導、監督全省民政行政執法,推進民政行政執法體系建設。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負責民政立法協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民政法制教育和培訓。負責民政科技及標準化工作。 [14] 
社會組織管理局(省社會組織管理局)
負責全省性社會組織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社會組織評估工作。負責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和信用管理工作。指導全省社會組織的登記、監督管理和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等工作。負責取締非法社會組織。 [15] 
社會救助處
牽頭擬訂全省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負責困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指導全省開展特困人員供養、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負責特殊對象生活補助工作。指導全省開展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承擔革命老區建設、結對幫扶等相關工作。 [16] 
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處
提出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組織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的換屆選舉工作,指導、監督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指導培訓村(居)委會主任和城鄉社區工作者。組織、協調、指導城鄉社區建設,指導城鄉社區服務設施建設。組織開展城市基層治理相關工作。 [17] 
區劃地名處
擬訂行政區劃管理、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政策及行政區劃總體佈局。負責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工作。組織和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導市縣級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處工作。組織和指導地名總體規劃的編制實施。承辦由省直接管理地名的命名、更名審核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省城鄉地名標誌的設置和管理工作。 [18] 
社會福利處(兒童福利處)
負責擬訂全省兒童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牽頭孤兒及其他困境兒童福利與救助工作,負責收養登記管理。牽頭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指導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農村留守婦女關愛服務工作。指導兒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和收養機構的建設與管理。指導殘疾人權益保障工作。 [19] 
養老服務處
負責擬訂全省養老服務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負責老年人優待工作,參與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指導全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推動養老服務業發展。負責指導和管理城鄉養老機構建設。指導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負責養老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 [20] 
社會事務處
負責殯葬管理、婚姻登記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殯葬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公墓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省開展殯葬改革、殯儀館建設和殯葬執法工作。負責管理港澳台居民、華僑、外國人在本省的婚姻登記及喪葬有關事宜。參與保護合法婚姻和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工作。負責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導婚姻、殯葬以及救助管理機構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婚姻、殯葬以及救助管理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 [21] 
社會工作和慈善事業促進處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推動相關領域社會工作服務開展。指導全省志願者註冊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志願服務組織負責人和志願者的培訓和激勵評價工作。負責管理慈善工作,指導開展日常性捐贈工作。承擔對口支援相關工作。 [8] 
移民綜合處
負責水庫移民安置的綜合協調保障工作,組織開展移民扶持資金籌集和內部審計。組織開展對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和移民安置資金的稽察。負責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統計工作。 [7] 

浙江省民政廳直屬單位

浙江省殘疾人福利保障指導中心
浙江省民政事業發展中心(浙江省民政廳信息中心)
浙江省社會組織服務中心
浙江省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
浙江省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浙江康復醫院
浙江省社會福利中心(浙江省康復輔具研究中心) [2] 

浙江省民政廳現任領導

陳斌:黨組書記、廳長、一級巡視員 [25]  [27] 
主持省民政廳全面工作。
江宇:黨組副書記、副廳長 [31] 
協助廳長負責人事、機關黨建、工會、團委、婦委會、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社會組織黨建、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婚姻登記、救助管理、殯葬管理等工作,分管人事處、直屬機關黨委、社會組織管理局(省社會組織管理局)、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處、社會事務處、省社會組織服務中心、浙江康復醫院。 [31] 
方仁表:黨組成員、副廳長 [4] 
協助廳長負責規劃財務、對口支援、社會救助、結對幫扶、養老服務、福利彩票管理等工作,分管規劃財務處、社會救助處、養老服務處、省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省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28] 
葉乃傑:黨組成員、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
負責駐廳紀檢監察組工作。
李潔:黨組成員、副廳長 [5] 
協助廳長負責文秘、政務公開、信訪、行政後勤外事、政策法規、信息化建設、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區劃地名管理等工作,協助廳長代為負責水庫移民安置工作,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處、區劃地名處、省民政事業發展中心(省民政廳信息中心),代為分管移民綜合處、移民安置處、移民扶持處,代為主持省水庫移民安置辦公室工作。 [32] 
項薇:黨組成員、副廳長 [29] 
佘新荷:黨組成員、副廳長 [23-24] 
協助廳長負責未成年人保護、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殘疾人福利、社會工作、慈善事業、日常性捐贈等工作,分管未成年人保護和兒童福利處、社會工作和慈善事業促進處、省殘疾人福利保障指導中心、省社會福利中心(省康復輔具研究中心),聯繫省慈善聯合總會。 [33] 
胡玉民:廳黨組成員、人事處處長。 [30]  [34-35] 

浙江省民政廳所獲榮譽

2021年9月17日,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表彰浙江省民政廳兒童福利處為“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先進集體”。 [3]  [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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