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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

鎖定
國務院於2011年2月正式批覆《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規劃》,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建設上升為國家戰略。批覆認為,建設好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關係到我國實施海洋發展戰略和完善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的全局。
國務院的批覆要求,《規劃》實施要突出科學發展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以深化改革為動力,着力優化海洋經濟結構,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提高海洋科教支撐能力,創新體制機制,統籌海陸聯動發展,推進海洋綜合管理,建設綜合實力較強、核心競爭力突出、空間配置合理、生態環境良好、體制機制靈活的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形成我國東部沿海地區重要的經濟增長極。
中文名
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
外文名
The development of marine economy in Zhejiang demonstration zone
陸域面積
3.5萬平方公里
海域面積
26萬平方公里
政策規劃
《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規劃》
批覆建立時間
2011

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區域簡介

規劃區包括浙江全部海域和杭州、寧波、温州、嘉興、紹興、舟山、台州等市的市區及沿海縣(市)的陸域(含舟山羣島、台州列島、洞頭列島等島羣),海域面積26萬平方公里,陸域面積3.5萬平方公里,其中海島的陸域總面積約0.2萬平方公里。

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資源優勢

海洋資源較為豐富。浙江擁有豐富的港口、漁業、旅遊、油氣、灘塗、海島、海洋能等資源,組合優勢明顯,具有加快發展海洋經濟的巨大潛力。浙江省海岸線6696公里,居全國首位;可規劃建設萬噸級以上泊位的深水岸線506公里,約佔全國30.7%,相對集中分佈於寧波—舟山港域,是我國建設深水港羣的理想區域。面積500平方米以上海島2878個,數量居全國首位,是維護國家海洋權益、深化對外開放、保護海洋生態的重要載體。近海漁場22.27萬平方公里,可捕撈量居全國第一。灘塗面積近400萬畝,資源開發利用條件良好。濱海旅遊資源豐富,海洋文化特色鮮明。海洋能藴藏豐富,可開發潮汐能裝機容量佔全國40%、潮流能佔全國一半以上,利用潛力巨大。
區位條件十分優越。示範區位於長江三角洲地區南部,南接海峽西岸經濟區,東臨太平洋,西連長江流域和內陸地區,區域內外交通聯繫便利,緊鄰國際航運戰略通道,具有深化國內外區域合作、 3 加快開發開放的有利條件。
特色產業優勢突出。2009年,示範區實現海洋生產總值3002億元,三次產業結構為7.9:41.4:50.7,海洋產業體系比較完備。海運業發達,貨物吞吐量7.15億噸、集裝箱吞吐量1118萬標箱,寧波—舟山港躋身全球第二大綜合港、第八大集裝箱港。浙江省船舶工業產值738億元,居全國第三位;海水淡化運行規模9.35萬噸/日,居全國首位。濱海旅遊、海洋生物醫藥、海洋能源等產業發展迅速。
體制機制靈活高效。浙江在全國較早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資源環境有償使用等方面改革,經過多年發展,已基本形成高效、規範的市場機制,為海洋經濟發展提供了良好環境;浙江城鎮化和縣域經濟發展水平均居全國前列,全省區域協調發展和新型工業化取得良好成效,為推進海陸統籌和海洋產業集聚與結構優化奠定了紮實基礎;浙江民營經濟發達,投資海洋產業的積極性較高,海洋經濟發展的動力強勁。
科教支撐能力較強。擁有國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杭州水處理技術研究中心、浙江省海洋科學院、浙江省海洋開發研究院、浙江省發展規劃研究院和浙江大學、浙江工業大學、寧波大學、浙江海洋學院等一批科研機構和院校,全省海洋科研機構經常費收入居全國第四位,海洋本科、專科專業點數居全國第二位,海洋科技教育實力較強,有利於提升海洋經濟發展核心競爭力。

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發展前景

浙江將充分挖掘浙江豐富的“海洋生產力”,並把海洋經濟作為經濟轉型升級的突破口。到2015年,浙江的海洋生產總值將突破7200億元。同時,浙江將打造“一核兩翼三圈九區多島”為空間佈局的海洋經濟大平台,寧波-舟山港海域、海島及其依託城市是核心區;在產業佈局上以環杭州灣產業帶為北翼,成為引領長三角海洋經濟發展的重要平台,以温州台州沿海產業帶為南翼,與福建海西經濟區接軌;杭州、寧波、台州、温州四大沿海都市圈通過增強現代都市服務功能和科技支撐功能,為產業升級服務。在此基礎上形成九個沿海產業集聚區,並推進舟山、温州、台州等地諸多島嶼的開發和保護。
圍繞這些大平台,浙江省將構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陸聯動集疏運網絡、金融和信息支撐系統“三位一體”的港航物流服務體系,突出我國在原油、礦石、煤炭、糧食等重要物資儲運中的戰略保障作用。同時扶持培育一批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提升浙江整體產業層次。

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解讀規劃

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規劃 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規劃
《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規劃》已獲國務院批准,這是我國第一個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規劃,也是新中國成立後浙江省第一個國家級經濟發展戰略,這意味着浙江向海洋經濟世紀邁進的大門已經洞開。浙江是資源和陸域小省,創造了舉世矚目的奇蹟。然而,奇蹟的背後卻隱藏着危機。浙江經濟發展與土地、水、環境等資源的矛盾日益突出,發展空間受到嚴重約束,浙江下一步將如何發展?
跳出陸地,發展海洋,成為浙江的必然選擇。浙江海域面積26萬平方公里,相當於兩個半陸域面積;海岸線6696公里,規劃可建萬噸級以上泊位的深水岸線506公里,面積500平方米以上海島2878個,均為全國第一;舟山漁場是全球四大漁場之一,可捕撈量全國第一;潮汐能、波浪能、洋流能、温差能等可開發的海洋能居全國首位;東海石油資源主要分佈在浙江海域,發展海洋經濟潛力巨大。
近年來,浙江海洋經濟綜合開發取得了長足進展,已經形成較為完備的海洋產業體系,2010年寧波—舟山港貨物吞吐量6.2億噸,躍居全球海港第一,集裝箱吞吐量達到1314萬標箱,躋身全球第六大集裝箱港;石化、鋼鐵、船舶修造等臨港產業和海洋旅遊、海水淡化、海洋生物醫藥、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新興產業已成為經濟的新增長點。浙江海洋經濟發展迅速,海洋生產總值從2006年的1846億元增加到2010年的3500億元,約佔全國海洋經濟總量的1/10,並在港航物流服務業、船舶工業、海水利用業等領域處於全國前列。 事實上,浙江已是一個海洋經濟大省。而國務院批准的《規劃》又將浙江經濟發展的新目標框定:建設海洋經濟強省。
把浙江海洋經濟綜合開發納入國家戰略意義重大:有利於科學開發利用海洋資源,促進海洋經濟轉型升級和可持續發展;有利於完善沿海區域發展戰略格局,實現海陸統籌;有利於保障國家戰略物資供應安全,維護國家海洋權益。
《規劃》的戰略定位是:把浙江建設成我國大宗商品國際物流中心、舟山海洋綜合開發試驗區、大力發展海洋新興產業、海洋海島開發開放改革示範區、現代海洋產業發展示範區、海陸統籌協調發展示範區和生態文明及清潔能源示範區。在國務院批准的《規劃》中,我國唯一的羣島型設區市舟山被列為海洋綜合開發試驗區,這是我國第一個設區市的國家級海洋經濟試驗區。因此,全力打造國際物流島,建設海洋綜合開發試驗區,探索設立舟山羣島新區,對促進海洋經濟發展、創新海島開發模式具有特殊意義。《規劃》對浙江發展海洋經濟的空間新佈局是:一核、兩翼、三圈、九區、多島。在這一空間佈局中,杭州、寧波、温州、嘉興、紹興、舟山、台州7市47個縣(市、區)被納入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
國務院在批覆中要求,將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建設成為綜合實力較強、核心競爭力突出、空間配置合理、生態環境良好、體制機制靈活的全國海洋經濟科學發展示範區。同時要求浙江按照《規劃》確定的戰略定位、空間佈局和發展重點,有序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努力探索有利於海洋經濟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
《規劃》設定的期限為2011-2015年,展望到2020年。到2015年,示範區地區生產總值將突破2.6萬億元,佔全省的3/4,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到8.6萬元;示範區海洋生產總值接近7000億元,佔全國海洋經濟比重提高到15%。同時將實現港航服務水平大幅提高。 浙江已迎來了歷史上最好的海洋經濟發展時期,正雄心勃勃地向海洋世紀邁進。

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意義重大

加快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建設,是完善國家沿海區域發展佈局的戰略部署,是培育新的經濟增長極的戰略決策,是推進經濟轉型升級的戰略選擇,是統籌陸海、擴大開放的戰略舉措。這次國務院批覆的《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規劃》,是“十二五”開局之年獲批的一個重要的國家發展戰略規劃,這標誌着浙江海洋經濟發展已上升為國家戰略,成為國家海洋經濟發展戰略和區域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提升了浙江在全國發展中的地位。這既是中央對浙江多年來發展海洋經濟成績的充分肯定,也是對浙江發展海洋經濟工作的大力支持,更是對浙江發展海洋經濟提出的更高要求。我們一定要認真領悟中央精神,按照規劃確定的戰略定位、空間佈局和發展重點,緊密結合浙江實際,埋頭苦幹,鋭意進取,努力在堅持陸海統籌、體現浙江特色上出新招、作示範,在優化海洋產業結構、推進經濟轉型升級上攀新高、作示範,在加強海洋綜合管理、服務國家發展戰略上闖新路、作示範。 [1]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推進浙江省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建設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和國務院批覆《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規劃》精神,深入實施“八八戰略”和“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富民強省、社會和諧為根本目的,着力優化海洋經濟結構,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提高海洋科教支撐能力,創新海洋體制機制,統籌海陸聯動發展,推進海洋綜合管理,建設綜合實力較強、核心競爭力突出、空間配置合理、科教體系完善、生態環境良好、體制機制靈活的海洋經濟科學發展示範區,形成我國東部沿海地區重要的經濟增長極。我省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建設的戰略定位,是“一箇中心、四個示範區”。“一箇中心”,就是建設我國大宗商品國際物流中心;“四個示範區”,就是我國海洋海島開發開放改革示範區、我國現代海洋產業發展示範區、我國海陸協調發展示範區、我國海洋生態文明和清潔能源示範區。 建設我省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的主要目標是:到2015年,示範區地區生產總值突破2.6萬億元,海洋生產總值接近7000億元,三次產業結構為6∶41∶53,海洋新興產業增加值比重提高到30%以上,科技貢獻率達70%以上,清潔海域面積達15%以上,沿海港口貨物吞吐量達9.2億噸,形成較為完善的“三位一體”港航物流服務體系,港航服務水平大幅提高,海洋經濟綜合實力明顯增強,基本實現海洋經濟強省目標。到2020年,全省海洋生產總值力爭突破12000億元,三次產業結構為5∶40∶55,科技貢獻率達80%左右,海洋新興產業增加值佔海洋生產總值比重達35%左右,全面建成海洋經濟強省。 建設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要堅持陸海統籌、產業集聚、綠色發展、規劃先行、創新驅動的原則。統籌協調、有序推進優化海洋經濟發展佈局、打造現代海洋產業體系、提高海洋科技創新能力、完善沿海基礎設施網絡、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和創新海洋綜合開發體制等六個方面工作。同時,要緊緊抓住“牛鼻子”,加快構建“三位一體”港航物流服務體系、發展海洋新興產業和建設舟山海洋綜合開發試驗區這三項重中之重的工作。 建設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目標已經明確,任務已經部署,關鍵是要抓好落實。各級黨委、政府要將此項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戰略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統籌推進。要大力增強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對全省和周邊省市的輻射帶動作用,促進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與內陸地區的聯動協調發展。要深化地方海洋立法工作,形成配套完整的地方法規與制度體系,全面推進海洋、港航依法行政和規範管理。同時,要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