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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資金週轉率

鎖定
流動資金週轉率是在流動資金運動過程中,流動資金週轉額與流動資金平均佔用額的比率。反映流動資金週轉速度的經濟指標。以一定時期內流動資金週轉次數,或流動資金週轉一次所需天數 (週轉天數) 表示。流動資金週轉額通常採用產品銷售收入指標。考慮到在產品銷售收入中,部分資金將退出流動資金週轉過程,故有人提出以採用產品銷售成本指標更為適宜。流動資金平均佔用額既可採用全部流動資金平均佔用額指標 (定額流動資金加其他流動資金之和),也可以只採用定額流動資金平均佔用額指標,故有全部流動資金週轉率和定額流動資金週轉率之分。實際工作中,以計算定額流動資金週轉率為主。 [1] 
中文名
流動資金週轉率
類    型
週而復始的循環運動
實    質
流動資金週轉的快慢
週轉天數
360/週轉次數

流動資金週轉率表現方式

流動資金週轉率的表現方式:
(1)週轉次數
週轉次數是指一定時期內流動資金完成的週轉次數。其計算公式為:
週轉次數=週轉額/流動資金平均佔用額
流動資金平均佔用額:亦稱流動資金平均餘額,是指一定時期內企業、單位各種流動資產的價值的平均佔用量,有定額流動資金餘額相全部流動資金餘額。就是期初的流動資金+期末的流動資金/2
企業在一定時期內佔用流動資金的平均餘額越少,而完成的週轉總額越多,表示流動資金的週轉越快,週轉次數越多,也就意味着以較少的流動資金完成了較多的生產任務。流動資金週轉率除了用週轉次數表示外,也往往用週轉一次需要的天數來表示。因為在計劃和核算工作中,通常總是以年度或季度為計劃期或報告期的,而年、季的時間長度總是固定的。
(2)週轉天數
週轉天數是指流動資金週轉一次所需天數(即週轉期)。其計算公式為:
週轉天數=計劃期日數/週轉次數=流動資金平均佔用額×計劃期日數/週轉額
計算流動資金週轉率時的流動資金平均佔用額,可按定額流動資產計算,也可按全部流動資產計算。前者計算結果是定額流動資金週轉率,後者計算結果是全部流動資金週轉率。又在計算流動資金週轉率時,可用計劃數字,也可用實際數字。根據計劃數字計算的,叫做流動資金計劃週轉率;根據實際數字計算的,叫做流動資金實際週轉率。由於全部流動資金沒有計劃定額,在計算計劃週轉率時,只有定額流動資金週轉率,沒有全部流動資金週轉率。在編制計劃計算定額流動資金週轉率時的流動資金平均佔用額,即為流動資金定額數。在計算定額或全部流動資金實際週轉率時,流動資金平均佔用額為年度(季度)內各月定額或全部流動資產平均佔用額的平均數。各月流動資產平均佔用額為月初、月末流動資產餘額的平均數。

流動資金週轉率相關公式

營運資金量=上年度銷售收入×(1-上年度銷售利潤率)×(1+預計銷售收入年增長率)/營運資金週轉次數
其中:營運資金週轉次數=360/(存貨週轉天數+應收賬款週轉天數-應付賬款週轉天數+預付賬款週轉天數-預收賬款週轉天數)
週轉天數=360/週轉次數
預收賬款週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預收賬款餘額
存貨週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存貨餘額
預付賬款週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預付賬款餘額
應付賬款週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應付賬款餘額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財經大辭典: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