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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芻

鎖定
洪芻(生卒年不詳),字駒父,南昌(今屬江西)人。與兄弟洪朋、洪炎和洪羽並稱“四洪”,宋朝作家。 [1] 
洪芻於紹聖元年(1094年),中進士。崇寧三年(1104年),坐元符間上書入黨籍,為邪等,奪官貶謫閩南。兩年後復官。靖康中為諫議大夫。汴京失守,洪芻為金人蒐括金銀,建炎元年(1127年),流放沙門島,後死於貶所。 [1] 
洪芻詩入江西詩派,黃庭堅謂其“風骨清潤”“句甚秀而氣有餘”“作詩甚有法度”。著有《題雙林寺》《將自潁上》《道中即事》《擬峴台》《田家謠》等詩,其《老圃集》1卷,文集已佚,四庫館臣自《永樂大典》重輯為2卷。《通志·藝文略》著錄其有《洪駒父詩話》1卷,今人郭紹虞《宋詩話輯佚》曾加輯錄。 [1] 
駒父
所處時代
宋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南昌(今屬江西)
出生日期
1066年
逝世日期
1128年
主要作品
《老圃集》《豫章職方乘》
本    名
洪芻

洪芻洪芻詩

洪芻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為底本,校以鮑廷博批校清抄本(簡稱鮑校本,藏山東省圖書館),洪汝奎《晦木齋叢書》輯朱氏惜分陰齋本(簡稱朱本,藏江西省圖書館)。集外詩部分,重行搜輯,編為第三卷。

洪芻洪芻年譜

洪芻書香門第

1066年,宋英宗治平3年,1歲。生於建昌軍(今永修-安義一帶)。成年後舅舅黃庭堅寄厚望,取字駒父。
洪朋(1065-1110年),字龜父,着《洪龜父文集》、《清非集》;
洪炎(1067-1133年),字玉父,1094年進士,累官谷城縣令、郢州守、著作郎、秘書少監、中書舍人,晚年以徽猷閣待制提舉台州崇道觀,着《西渡集》、《塵外記》、《侍兒小名錄》等,彙編黃庭堅《豫章先生集》;
洪羽(1068-約1105年),字鴻父,1097年舉進士,一門四進士;
父洪民師(?-1070年),博學,闢雷塘書院掌教,1070年舉進士,任石州司馬參軍,父死哀毀而卒;
母黃氏(1046-1070年),黃庭堅長妹;
祖父洪亶,祖母文城君,為尚書李常李公擇長姊,通達持家,賢能智慧,撫教諸孫;
高祖洪文舉為江州助教、高叔祖文撫,6世同堂,宋仁宗贈‘義居人’匾;
曾祖洪諤,唐虔州司倉參軍。

洪芻好學苦讀

1070年後,洪芻跟從祖母勤苦學習,好賦詩詞,士君子多慕之。以詩聞名。‘但以文論,固不愧酷似其舅之稱’、‘殫洽開豁,溢於文詞。放浪江湖,不求聞達。
1089年,任黃州監酒官(酒正),好飲,舅黃庭堅警之。
1090年,黃州知錄參軍。舅黃庭堅告知舅公李常、孫覺死訊。
1091年,任黃州推官。同年6月初8,黃庭堅母即洪芻外婆逝於京。芻任職至少到1093年8月。

洪芻入仕朝廷

1094年,哲宗紹聖元年,29歲。與弟弟洪炎同舉進士。
1094至1102年,主晉州州學教授。
1102年9月,37歲,因為朝廷‘作元符上書邪下,降兩官,監汀州酒税’。
1104年,‘崇寧三年入黨籍’,被打入‘崇寧黨籍’。

洪芻文章千古

1106年,‘五年敍復宣德郎’,閒官散居。
1116年(政和六年)起5年時間,擔任‘太平江州祠官’(祠吏),作〈奉安玉冊記〉雲:
今上蒞天下之十六年,…遣內侍省黃京奉玉冊以至,冊文有皇帝名。…後一年,而祠吏臣芻,實來奉香火。
此後,作《香譜》5卷,今存2卷。為今存北宋最早、也是保存比較完整的香藥譜錄類著作,其中對於歷代用香史料、用香方法、以及各種合香配方,鄭康成漢宮香、南方小宗香、真誥嬰香、戚夫人迎駕香、唐員半千香、沉水香、蜀主燻御衣香法、江南李主帳中香,所記甚該博,均廣而收羅之;並首創用香事項之分類模式為:香之品、香之異、香之事、香之法等四大類別,為其後各家香譜所依。並記錄其創造的“洪駒父荔支香、洪駒父百步香”。
1118年(重和元年),53歲,撰《豫章職方乘》3卷,後作續篇《後乘》12卷;陸續着《楚漢逸書》敍述楚漢人物與掌故,82卷,今佚。
1120年(宣和二年),洪芻作‘德化縣’(今九江縣)《陶淵明祠記》、《宣、政間名賢題跋》:
掃除先遠之丘墓,掇拾祖宗之手澤,真子孫職也。…宣和二年二月廿七日,豫章洪芻駒父書。
1121年(宣和三年),任信州通判軍等職事官,作《信州巖洞記》、鉛山《石井記》。在此前後時間,作《老圃集》等。
1123年(宣和五年),在江西貴溪之祈真巖,遊昭真館題名石刻:“宣和五年四月四日來訪昭真之館峭壁四立…低迴留之…山厓豫章洪芻記”。
1126年(靖康元年)六月,洪芻尚在江西,有《跋東坡畫天籟堂壁》雲:
‘東坡先生頃作枯木怪石於天籟堂壁間,有力者負之而走矣,獨留其影於琢玉坊,李氏因刻之琬琰,靖康元年六月癸丑,豫章洪芻書’。
七月,除元符上書邪等之禁,洪芻因得以入京。十月十二日召芻為左諫議大夫。同年洪家毀於大火。(初步認為其家族本年舉家遷居新建縣。)四年後,洪炎回故土,傷感詠詩云:“南州一炬火,我歸無所歸”。
十一月八日,參與‘36人’奏議,阻止耿南仲割地。
1127年(建炎元年),3月,金人包圍京城。終日飲酒。後被金人以屠城為脅迫,參與‘張邦昌篡立’事件、‘監守自犯奸’,讓景王府宮人曹三馬陪酒等罪,6月高宗命馬伸彈劾他,被降為散朝大夫。

洪芻永不放還

1128年(高宗建炎二年),63歲,八月流放沙門島(今山東蓬萊海中孤島)、‘永不放還’。作詩“煙波不隔還鄉夢,風月猶隨過海身”。不久死於沙門島。1132年正月,弟洪炎作詩獻表弟徐俯川紀念之。
有二子,其一為洪枿,任朝郎知永州;孫洪光謙,任文林郎靜江府觀察支使;曾孫女之一名叫洪覺順(1160-1204年)。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