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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
鎖定
- 中文名
- 洪仲丘
- 國 籍
- 中國
- 職 業
- 台灣陸軍542旅下士
- 性 別
- 男
洪仲丘案人物簡介
洪仲丘案猝死事件
2013年6月28日休假回營因攜帶有照相功能手機,依規定被關禁閉7天,7月3日疑因過度操練造成多種器官衰竭不治。
台陸軍下士洪仲丘退伍前被關禁閉猝死,542旅有軍官透露,事件肇因洪仲丘參加退伍前由旅長沈威志主持的離營座談,錯信座談標榜的保密原則,起身暢談他對所服役的旅部連上士管理問題,透露上士內務凌亂,隔日旅長就到旅部連檢查士官內務,洪仲丘離營座談發言內容因此泄露,疑因此埋下長官將其強送禁閉室的導火線,步上死亡之路。
洪仲丘案案件起因
軍檢報告指稱,2013年5月6日,下士洪仲丘取得個人體能測驗(體測)成績單後,為了爭取提早放假,將成績單影本塗改再重複影印,卻因成績單上有塗改痕跡而被揭發。連上幹部原本要將洪“法辦”,洪以退伍後打算考公務員,不願留下污點為由求情,連長徐信正接受求情,從輕發落,只處分洪仲丘“罰勤七日”,並未以“偽造文書”法辦。但是洪後來又提出,其“犯錯在先,自認無法為軍中弟兄表率,希望免除值星班長之勤務”,此舉引發連長徐信正、上士範佐憲等人的不滿,企圖將其送入禁閉室,因此理由不能成為禁閉之原因而作罷。
2013年6月23日,下士洪仲丘收假返營時,軍方利用洪仲丘攜帶"智慧型手機"為理由,關進禁閉室中,隨後被爆出下士洪仲丘僅攜帶有照相功能的移動電話和MP3隨身碟違反資訊安全保密規定,遭營區正門待命班衞兵查獲,當時旅部連副連長劉延俊為資訊安全主管,接獲洪違規通報後,怕因此受懲處,曾要求衞哨不要上報,卻來不及。劉延俊因而在晚點名時怒斥洪下士。
2013年6月25日,上士範佐憲邀連上士官,召開士官獎懲評議委員會(士評會),討論洪仲丘懲處案,一名簡姓上士認為洪某退伍在即,罰勤即可。範表示:“洪曾經偽造體能測驗成績,被罰勤七日,這次一定要送禁閉室悔過。”最後所有委員只好一致同意,以六比零無異議,決議將洪仲丘送禁閉(悔過)七日處分。
2013年6月26日洪仲丘在退伍前參加旅長沈威志主持的離營座談會(俗稱“退伍榮團會”),疑似在座談會提出“民用車補充料件太慢,影響單位修補效率”、“官兵晚上19時收假,可否延長”、“軍中消防車的水可否清洗軍車”等管理問題,並私下向旅長反映“連上上士內務凌亂,卻要求他人內務”。旅長沈威志當場回答前三個問題外,並於隔日前往542旅旅部連檢查士官內務。連上資深士官得知洪仲丘發言後不悦,
但有未具名的同袍向媒體爆料:第一點,軍方表示士評會在離營座談會之前就結束了。而洪仲丘下士前段説詞是被刻意抹黑,洪的確向旅長表達類似建議,但非在座談會,而是私下單獨向旅長建言,而且主要是軍中車輛帳務核銷等問題。洪下士在軍中兼任預算財務士(預財)業務,範佐憲上士會以手寫收據要核銷急用,以提領現金,遭洪下士質疑。部隊車輛外脩金額新台幣十萬元以下,有刻意規避採購法限制之疑慮,簽署最高層級只需副旅長籤核即可,但副旅長正好是下令禁閉洪下士的長官。未具名的同袍推測,可能洪仲丘疑似知曉報銷貪污事件,欲向旅長報告,而洪仲丘則因擋人財路而有殺身之禍。
據説洪仲丘曾告知連長徐信正,其即將退伍,應無法被送入禁閉(悔過),徐信正將此言轉告542旅副旅長何江忠,要求何江忠幫忙。何江忠大怒,認為洪仲丘囂張跋扈,自恃退伍,置軍紀於不顧。於是出面施壓。何參與漢光演習兵棋推演時,向269旅副旅長黃天任上校洽詢禁閉室牀位,當得知有牀位後,立即通知徐信正,要徐趕快把公文完成。何回營時,徐信正尚未將禁閉公文完成,何怒罵:“如果不趕快把他(指洪仲丘)抓去關,我就抓你去關!”
6月27日上午旅部連指派警衞排排長尤巨中尉陪同洪仲丘到國軍新竹地區醫院(番號813醫院,俗稱新竹空軍醫院)體檢。媒體引述未具名的來源,指副旅長何江忠疑似打電話至醫院要求體檢報告在一天內趕出來,當日下午範佐憲與陳以人再至醫院,懷疑範佐憲買十二杯手搖飲料籠絡奉承醫院體檢業務人員,以加快移送程序。但軍檢表示並無賄賂行為,而媒體廣泛猜測範佐憲在營外有不法兼副業之事,與本案並無關聯。洪仲丘自認退伍在即,體檢報告不可能迅速製成,途經五十嵐飲料店買飲料時,在排長尤巨面前揉掉體檢收執聯,擲入該店伊甸基金會發票箱內,因而疑似與尤排長髮生口角。但洪在發現可能被關禁閉後開始緊張,於等待體檢報告期間,曾以短信分別向旅長沈威志、政戰主任戴家有求助,除提及自己有輕微“幽閉空間恐懼症”,也向兩人質疑被懲處禁閉之合法性;另外也打電話給母親表達心中恐懼,仍無法改變被送禁閉的決定。
洪仲丘案禁閉期間
2013年7月1日洪下士與其他六名禁閉生進行立正、稍息、坐下、蹲下等徒手基本教練,洪操作“蹲下”時扭傷右腳,向戒護士反應,戒護士反問:“你的腳為什麼會這樣子?”洪説“因為太胖了。”(洪下士身高172.5釐米,入伍時體重雖僅60公斤,在退伍時卻已升至98.3公斤,BMI值達33。台灣衞生福利部表定BMI值25至28為過重,28以上為肥胖。),戒護士卻沒讓洪休息,反而下令“換腳”,要求繼續做,害洪左腳也扭傷。
2013年7月3日上午室外温度過高,已達到“紅旗警戒(危險係數為41)”,進行體能訓練時,全體禁閉生被要求做高難度的伏地挺身,腳置板凳上、手放在地板上,呈現高低落差姿勢,手在胸口還要併攏為心型(俗稱“心型伏地挺身”)。洪做了十幾下,腳撐不住,不斷從板凳跌倒,向戒護士陳毅勳反應,陳要求繼續做,洪於是做了三十幾下,陳還消遣洪:“你剛不是説做不動了?結果也做了三十幾下啊!”洪要求喝水,第一次陳毅勳准予飲水,十分鐘後,洪請求再次飲水,陳毅勳以為洪在逃避體能操練,大罵:“你剛剛不是才喝,現在又要喝,你是在耍我嗎?”不讓洪喝水。
2013年7月3日下午17時整,戒護士交接,陳毅勳離開,由李念祖就班。
2013年7月3日下午17時30分操課結束,正在盥洗準備開飯,洪向戒護士李念祖反應小時候有氣喘,呼吸困難,洪邊喘氣、緊張且害怕地大聲説:“我差三天就退伍了,不會拿自己生命開玩笑!”戒護士卻找不到藥,洪雙手撐在餐桌旁,手腳都在發抖,接着從板凳上倒卧在地,全身抽搐,不斷飆罵台語五字粗話足有五到十分鐘。戒護士趕緊從外面拿來氧氣鋼瓶讓洪吸取,但已沒用。救護車趕至後將洪送往楊梅天成醫院急救。
洪仲丘案急救過程
2013年7月3日,洪仲丘於下午18時後被送往楊梅天成醫院急救時,已發燒至攝氏44度(人類正常體温約為攝氏36至37度),昏迷指數4,急診室醫師診斷後決定轉診至桃園縣龍潭鄉國軍桃園總醫院(番號804醫院),但桃園總醫院疑似不收,而後又改送台北市三軍總醫院。三軍總醫院副院長兼中暑防治中心主任朱柏齡醫師表示,洪仲丘送到三總時,體温高達攝氏44度,他執醫多年,處理中暑患者經驗甚豐,從未見過如此高温患者。同時洪血壓非常低,收縮壓只有40毫米汞柱(標準為90至140毫米汞柱)、舒張壓20毫米汞柱(標準為50至90毫米汞柱),已有腦病變、肝衰竭、腎衰竭、心肌病變、急性呼吸窘迫綜合症、橫紋肌溶解症、彌散性血管內凝血症,全身多處器官出血達9,000毫升,且瞳孔放大、對光沒有反應,因此研判熱傷害中暑已有一段時間。台大醫院創傷部主任柯文哲醫師表示,洪中暑情況太嚴重,體温高達攝氏44度,引發多重器官衰竭、全身微血管管壁破壞,通透性(en:vascular permeability)變高,血液不斷外流。洪在天成醫院時先被吊點滴輸液,到三軍總醫院後又被接上體外維生儀器葉克膜、以輸血推動血液循環,水分從洪的血管漏到全身,故洪仲丘不只腦水腫與肺水腫,根本是全身水腫,體重暴增13至15公斤,肺積滿血水達1,700毫升。柯文哲認為,洪如果不裝葉克膜,進三總活不到半小時就會死亡,但裝了實際上也難以挽救。三軍總醫院副院長朱柏齡表示,當下為了挽救洪的生命、避免失血過多,立即使用葉克膜且輸血。
7月4日上午5時,家屬因不忍洪仲丘痛苦,決定拔管,放棄急救。7時12分,洪宣告不治,死因為過度體能操練引發運動型中暑及低血鈉腦症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年僅二十四歲。
洪仲丘案案件調查
洪仲丘死亡案連日來引發台灣社會強烈關注。為理清洪仲丘死亡的真正原因,台軍檢2013年7月15日解剖遺體。負責解剖工作的法醫石台平及參與的高大成均表示,洪仲丘死於中暑,沒有遭毆打痕跡,但中暑原因待調查。
洪仲丘案再提證物
2013年8月1日,台灣遭虐死士兵洪仲丘案,其姐姐洪慈庸再提出兩個關鍵證物,第一個證物是軍方第一時間拿出來的死亡證明書,上頭寫着洪仲丘死因為意外死,他們認為軍方第一時間就認定洪仲丘死因為意外,所以並沒有積極辦案,第二個證物是一個錄音文件,顯示體檢報告快速出爐的始末。
洪慈庸拿出洪仲丘的死亡證明,認為軍檢在第一時間已經判定洪仲丘為意外死,而當初檢方對於是否解剖洪仲丘態度敷衍行事,這讓洪慈庸認為檢方在第一時間就想草草結案。
洪慈庸隨後拿出一個錄音文件,錄音文件內容顯示洪仲丘堂哥和輔導長吳翼竹的對話,吳翼竹表示是陳以人指示的,表示陳以人曾經買飲料給護士,讓體檢報告可以快速出爐,洪慈庸因此認為軍檢報告中並未深究飲料事件,實為作假,同時表示錄音檔的可信度很高,質疑檢方為什麼沒有對此事着墨,而草草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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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死亡證明
據台灣媒體報道,慘遭虐死的陸軍下士洪仲丘,2013年8月4日上午舉行告別式,洪家人向馬英九陳情,指向軍檢要求開立死因為“他殺”的死亡證明書,軍檢卻拒絕,馬英九表示可以開。晚間軍檢派專人補發證明書,不過,洪家好不容易拿到的“第三份死亡證明書”,死因改寫“他殺”沒錯,但死亡地點寫的是“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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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案件偵結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軍事檢察部門偵結關禁閉被虐死士兵洪仲丘案,包括前旅長沈威志、上士範佐憲等人,被控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處罰、共同職權妨害自由,遭起訴,檢方並請從重量刑。
被告沈威志、何江忠、徐信正、劉延俊、範佐憲、陳以人,被控涉犯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處罰、共同職權妨害自由,遭到起訴,軍檢請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涉案人濫用職務上的權力對洪仲丘違法懲罰,致其人身自由受侵害,洪仲丘在禁閉室內遭過度體能操練,導致運動型中暑及低血鈉腦症,引發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2013年7月31日,該案由台軍事檢察部門偵結,起訴542旅前旅長沈威志、何江忠、徐信正、劉延俊、範佐憲、陳以人等等18人,其中僅禁閉室管理士陳毅勳被控凌虐部屬致死罪,其他則以共同職權妨害自由等罪起訴。
洪仲丘案抗議活動
抗議活動(5張)
此次活動由民間團體“1985聯盟”發起,選在洪仲丘死亡30天之際,要給當局施加壓力。參與者身着白衫,從台灣各地趕到台北,下午4時許起陸續聚攏到凱德格蘭大道。
活動18時正式開始,預計持續至22時。參與者高喊“沒有真相,沒有原諒”等口號,並不時高舉一個繪有帶血眼睛的牌子。洪仲丘的母親、姐姐等家屬到場,感謝各界一直支持追求真相的努力。
2013年8月3日,台北,現場公民1985行動聯盟號召“萬人白T凱道送仲丘”,25萬白衫軍在現場示威。
洪仲丘案最新進展
2014年1月14日,桃園地方法院完成管理士陳毅勳等人涉“凌虐部屬致死罪”部分言詞辯論,定於3月7日宣判。
2014年3月7日,桃園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沈威志、何江忠、徐信正等6人,原本被控涉犯“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處罰、共同職權妨害自由”,一審判決中徐信正被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其餘5人皆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另外被起訴的12人中,7個被判有期徒刑3至6個月不等,5個被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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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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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台灣士兵遭虐死案 家屬提出兩個關鍵證物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3-08-05]
- 2. 台被虐死士兵死亡證明“他殺” 地點是“自宅” .鳳凰網[引用日期2013-08-05]
- 3. 台軍檢偵結下士洪仲丘疑遭虐死案 .亞太日報[引用日期2013-08-05]
- 4. 台灣數萬人為“洪仲丘案”再上台北街頭 .網易[引用日期2013-08-05]
- 5. 台軍陸軍下士洪仲丘虐死案將於3月宣判 .網易新聞[引用日期2014-01-14]
- 6. 台士兵洪仲丘疑遭虐死案一審宣判 .新華網.2014-03-07[引用日期2016-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