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泰州市農業農村局

鎖定
根據《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泰州市農業農村局部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泰辦發[2019]33號),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三農”、扶貧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扶貧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泰州市農業農村局
辦公地址
泰州市海陵區鳳凰東路66號B座農業大廈 [7] 
隸    屬
泰州市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蔣向榮 [6] 

泰州市農業農村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三農”、扶貧工作發展戰略,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市“三農”、扶貧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依法參與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財税、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協調擬訂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分配、使用方案。建立健全扶貧開發協調機制,統籌推進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推進落實精準扶貧精準脱貧工作長效機制,探索緩解相對貧困的有效路徑。建立健全扶貧工作責任制,制定和落實扶貧開發目標責任和考核評價辦法。負責全市扶貧開發宣傳、培訓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指導市老區建設促進會、扶貧開發協會、扶貧基金會工作;
(五)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體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佈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機標準化生產及建設工作。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承擔漁業船舶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
(八)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及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劃定。推廣休耕輪作提高耕地地力,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擬定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地方標準並按規定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種畜禽、肥料、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相關許可與監督管理。負責重大動物疫病應急防控工作。負責組織查處轄區內跨區域和具有全市影響的複雜案件,監督指導轄區內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執法工作;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協調漁業生產安全搜救工作。組織重大動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發佈疫情並組織撲滅。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種子、農機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市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照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中央、省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
(十二)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承辦農業涉外事務工作,組織開展農業對外交流、農業利用外資、農業“走出去”、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合作,指導開放型農業發展,協助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羣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權限,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國家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揚准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與市交通運輸局有關職責分工。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市交通運輸局做好漁船檢驗相關銜接工作。 [1] 

泰州市農業農村局內設機構

(一)市委農辦綜合處(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處)
承擔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綜合報告、重要文稿和指導“三農”工作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組織開展鄉村振興相關重大問題和政策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開展農村社會事業重大問題研究。負責落實市委、市政府對全市農業農村有關重點工作的綜合考核。承擔協調督促檢查有關方面落實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工作。提出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和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農村公共服務體系和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建議,並推動實施。承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美麗鄉村建設等有關具體工作。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二)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局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牽頭協調局系統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組織指導全市農民體育運動;
(三)扶貧開發處
承擔市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政府扶貧工作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扶貧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推進完善扶貧開發協調機制,組織協調專項扶貧、行業扶貧、部門(單位)幫扶和社會扶貧工作。負責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户和經濟薄弱村扶貧政策落實的協調工作。負責擬訂財政專項扶貧項目管理辦法,指導項目實施工作。協調擬訂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方案,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扶貧資金績效評估。指導全市開展掛鈎幫扶工作。研究推進扶貧改革,對全市精準扶貧提出政策性建議。督促檢查精準扶貧精準脱貧工作機制的落實,組織開展脱貧攻堅工作成效考核和第三方評估。指導全市扶貧統計監測和建檔立卡工作;
(四)發展規劃處
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審核行業(系統)發展專項規劃。 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承擔國家、省現代農業示範區、產業園區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市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
(五)財務管理處
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組織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協助做好農業補貼相關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六)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與經營管理處(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
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承擔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及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建議。承擔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和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進農民增收的政策建議,協調推進農民增收有關工作。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的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培育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完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和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負責農經統計有關工作;
(七)市場與信息化處(鄉村產業發展處)
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建議。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指導農產品營銷促銷工作。發佈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擬訂鄉村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指導和監測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發展。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負責局系統涉外事務的組織、審核、報批,協調指導農業農村系統與我國台灣地區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農業交流與合作事務。負責農業國際貿易、農業利用外資的指導管理。指導農業“走出去”工作,協助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負責農業對外合作載體建設和開放型農業項目的指導管理;
(八)科技教育處(種業管理處)
管理農業科技成果,指導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推動產業技術體系、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起草農作物和畜禽種業發展政策、規劃。擬訂農作物、畜禽遺傳改良計劃,組織開展良種重大科技聯合攻關,構建種業產學研融合創新體系。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組織抗災救災和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
(九)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具體工作;
(十)農田建設管理處
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節水農業灌溉工程項目建設。擬訂農田建設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實施和管理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十一)種植業管理處(耕地質量處)
擬訂種植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糧食蔬菜園藝作物生產、種植業結構和佈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佈農情信息。組織實施種植業發展重大技術措施和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負責發展節水農業、設施農業、抗災救災、植物檢疫相關工作。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藥、肥料科學合理使用。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指導劃定農業產品禁止生產區域;
(十二)畜牧獸醫處
起草畜牧業、飼料業、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畜禽屠宰、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工作;承擔獸藥及獸用生物製品安全管理和出入境動物檢疫有關工作。承擔獸藥及獸用生物製品安全管理和出入境動物檢疫有關工作。負責建立完善重大動物疫情監測預警系統。組織開展有關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知識和處置技術的培訓。組織開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指導做好全市重大動物疫病應急處置工作;
(十三)漁業漁政管理處
起草漁業發展政策、規劃。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植物保護。指導漁政漁港監督、漁業船舶管理等工作。指導漁業安全生產、防災減災。協調處理漁業安全搜救工作和漁業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承擔漁業船舶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
(十四)農業機械化管理處
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負責擬訂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提出農業機械化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應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指導農機作業安全;
(十五)行政許可處(執法監督處)
組織開展農業領域“放管服”改革、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清理規範行政許可事項,負責行政許可綜合辦公業務工作。負責種子、肥料、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農機、漁業等有關行政許可事務,並限時辦結。依法參與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組織查處轄區內跨區域和具有全市影響的複雜案件,監督指導轄區內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執法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宣傳。指導農業農村法治建設。
(十六)人事處
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建、效能建設、紀檢監察、羣團、老幹部工作。 [2] 

泰州市農業農村局直屬單位

泰州市作物栽培技術指導站(市蔬菜生產技術指導站)
負責全市農作物良種補貼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和督查,檢查直接補貼和農資增資綜合補貼等政策的落實;
負責全市種植業結構調整及蔬菜產銷的調查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種植業的產業發展規劃,協調全市蔬菜生產、銷售、管理及產業化開發工作;
負責全市種植業農、苗情調查和分析工作,對全市農作物大面積生產以及抗災救災工作進行技術指導,調查並協助處理糧棉油等農作物生產事故;
負責全市糧棉油等農作物生產新技術及蔬菜新品種、新材料、新藥肥的試驗、示範與推廣,並組織培訓和信息服務,協助搞好糧棉油等農作物新品種、新藥肥、新型農業機械、新設施的試驗、示範與推廣;
組織進行糧棉油等農作物優質無公害生產基地建設,研究、制定和應用其優質無公害生產技術規程,抓好蔬菜投入品及產品的監督和管理;
負責編報並組織實施國家、部、省、市各級糧棉油等農作物的新技術應用、基地建設及產業化開發項目;
承辦負責本級政府,主管部門和上級作物栽培技術指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泰州市植保植檢站
負責全市農作物病蟲草鼠害測報管理;
負責全市農作物種子產地檢疫和調運檢疫工作;
負責植物保護新技術、新農藥的推廣工作;
負責全市農藥事故的鑑定工作;
組織和指導全市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的防治工作;
承辦負責本級政府,主管部門和上級植保植檢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泰州市耕地質量保護站(市農業環境監測站)
負責全市耕地質量保護、耕地質量調查與評價工作;
組織開展全市耕地質量建設工作;
負責全市耕地質量監測工作;
負責全市補充耕地質量評定工作;
組織開展土壤肥料新技術推廣工作;
負責全市復混肥料登記管理工作;
負責全市農業生產中的肥料質量事故鑑定工作;
承辦負責本級政府,主管部門和上級耕地質量保護指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泰州市種子管理站
貫徹執行種子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
負責全市種子生產的技術指導和行業管理,制定全市種子發展規劃;
做好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和管理工作;
負責全市種子質量糾紛技術鑑定;
承擔國家、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
協助做好本市地方特色農作物品種的審定;
組織國家、省、市農業種子工程項目的實施及主要農作物種子繁育、新品種試驗、示範、推廣管理工作;
負責農作物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與管理工作;
承辦負責本級政府,主管部門和上級種子管理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泰州市動物衞生監督所
貫徹執行《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獸藥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防疫行為實行監督、管理,依法對動物及動物產品實施檢疫;
負責實施動物防疫、動物診療等獸醫衞生證件的審核和管理,動物檢疫印章的調撥、發放使用和監督;
負責實施對動物飼養、屠宰、加工、銷售等環節的防疫監管;
負責實施對獸藥生產、經營、銷售等環節的監督管理;
負責實施對畜產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負責組織對全市獸醫衞生監督員、動物檢疫員、動物疫病防治員的考核培訓和監督管理;
指導下級動物衞生監督所的業務工作。
泰州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畜牧獸醫技術指導中心)
貫徹執行動物疫病預防和控制的各項、政策,研究制訂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方案;承擔全市重大動物疫情監測、預警、預報,進行實驗室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研究;
組織實施全市動物重大疫病免疫、消毒等技術指導工作,負責全市預防用生物製品、防疫標記的發放、使用和管理;
開展動物疫病預防控制的科學研究,開發、引進和推廣先進技術;
對畜禽傳染病流行、畜禽中毒、救災防病等重大公共問題提供技術支撐;
承擔獸藥、飼料等畜牧業投入品質量鑑定;
對畜禽養殖、動物及其產品經營等項目的選址、設計等進行動物防疫條件評價;
開展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的科普宣傳,提供相關專業技術服務;
指導下級機構開展業務工作。
泰州市水產技術指導站
宣傳國家有關漁業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協助主管部門制定全市漁業發展規劃和水域灘塗養殖規劃;
指導漁業結構調整、生態高效漁業和現代漁業建設;
負責全市水產養殖生產技術指導、水生動物疫病監測和水產養殖病害防治工作,推廣水產新品種、新技術、新飼料、新藥肥;
負責全市水產技術推廣人員、從業人員、水生動物防疫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指導下級機構開展業務工作。
泰州市漁政監督支隊
宣傳、貫徹、實施漁業法律法規;
承擔高港區、經濟開發區、農業開發區漁業捕撈許可證及總功率44千瓦以下漁業船檢證書、漁船登記證書、船員證書發放管理工作;
承擔全市長江特種捕撈許可證的核發工作;
負責全市重大漁業生產糾紛、漁業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負責全市漁業無線電管理工作;
組織開展全市漁業統一綜合執法檢查,指導全市長江禁漁監管工作;
指導全市漁業安全生產工作;
負責全市水生動物防疫監督工作;
負責全市水生動物及其產品檢疫、產品安全和漁藥監管工作;
指導下級機構開展業務工作。
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
依照法律、法規負責《會計法》在農村基層的貫徹執行,制定農村集體財務制度;
負責農村集體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督;
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審計工作,處理涉及農村財務方面的來信來訪;
指導村級集體經濟發展。
農業機械技術推廣站(市農村能源技術指導站)
組織指導農機跨區作業;
指導農機新型服務組織的發展;
負責農機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工作;
負責農機質量投訴工作;
指導下級機構開展業務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業機械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及技術標準;
研究並參與制訂全市農業機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技術標準、管理規範及農機安全生產規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對拖拉機(含變型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及其駕駛人員辦理登記、入户、安全技術檢驗、考試考核、拍照發放等工作;
負責全市在田間、場院和鄉村道路上停放或作業過程中的農業機械的安全檢查工作,糾正並查處違法違章行為;
對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培訓;
參與道路上重特大農機事故及負責全市道路外農業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分析及上報工作;
參與新型、改型、改裝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安全性能的論證和鑑定工作;
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安全監理行業的行風建設、監理員隊伍建設、監理執法規範化建設;
負責收取和管理農業機械監理費;
指導下級機構開展業務工作。
農業開發產業化項目管理中心(市現代高效農業推廣中心、優質農產品開發中心)
承擔全市現代高效農業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的制訂與督促檢查;
承擔全市現代高效農業年度工作計劃的制訂與考核考評;
承擔全市現代高效農業統計資料的調查、整理、分析、上報工作;
承擔全市現代高效農業信息蒐集、整理、發佈工作;
承擔全市現代高效農業建設項目申報、實施及核查驗收工作;
指導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工作;
組織開展全市優質農產品和加工品展銷工作;
負責優質農產品及加工品的技術、信息諮詢服務工作;
總結優質農產品開發經驗,並在全市進行推廣;
負責全市優質農產品和加工品的初評和送評;
承擔市級農業涉外事務;
擬訂市級農業利用外資和農業招商項目規劃及有關政策;
組織協調農業招商引資,農業對外經濟交流與合作工作。
指導下級機構開展業務工作。
農林畜水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市綠色食品指導站)
負責全市農林畜水產品質量檢測工作。
組織開展全市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誌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和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負責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誌農產品和經國家認證農產品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8] 

泰州市農業農村局現任領導

泰州市農業農村局局長:蔣向榮 [3] 
泰州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丁春華 [4] 
泰州市農業農村局總農藝師:季祖 [5] 
參考資料